作者brianlife (brianlife)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其他] 暫時保護令轉通常保護令的疑問
時間Mon Oct 20 13:07:38 2025
事實經過:
因和前妻爭吵,她先動手打我一巴掌,情緒下也打了一巴掌回去但就停手了沒再繼續攻擊
,後來也離婚了,但沒想到事後她去申請暫時保護令,敘述上說我打她還推她,真的是很
冤枉,基於希望家庭和諧我沒有也對她提起保護令,這年頭都流行惡人先告狀嗎?那天去
上保護令的課程也是一堆被打才還手的被提起保護令。
問題:
1.社工說通常收到暫時保護令後1-2兩個月會開庭,但我卻是4個月後才要開庭,怎麼會那
麼久?是因為法院太忙還是沒有急迫性所以延那麼久嗎?
2.另外就是暫時保護令限制不能家暴及騷擾行為,這段期間都沒有我本來就不是會打罵老
婆的人,是那天雙方情緒及她先動手打我才會失控打她,離婚後我也搬出去了,但基於小
孩問題還是都會接觸進出她現在居住所,甚至鑰匙她都沒收回去,這段期間也因為小孩一
起吃飯出遊,也還幫她分擔金錢支出及工作問題,甚至她不高興還會罵我找我出氣,說白
一點這段期間沒有持續性的暴力問題,我根本就不是她的恐懼來源,誰會跟恐懼的對象吃
飯出遊還罵他,離婚前其實她就根本不怕我了,老是對我發脾氣,其實保護令根本是她申
請來報復我的,所以想問如果前妻還是執意要開庭申請通常保護令,這種情況下法官核發
的機率高嗎?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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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chinaeatshit: 他有驗傷基本都會過 10/20 14:34
→ brianlife: 通常保護令那麼好發? 10/20 14:47
→ iscu: 做什麼事都要留下證據 像是出遊拍照什麼的~~ 10/20 16:05
→ iscu: 你說惡人先告狀 法官不會因為這句話就判你贏 10/20 16:06
→ brianlife: 出遊拍照都有,然後證人小孩 10/20 16: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