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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經過: 一對老夫婦共有一間房子 只有一個女兒,但在美國多年沒回來。 老先生還有一個弟弟活著。 老先生最近過世 房子共有 理論上,1/2本來就是老太太的。 1/2變成遺產, 所以本來應該是 1/4老太太繼承 1/4女兒繼承 但如果女兒繼承1/4的話,老太太要以房養老會比較麻煩。銀行承作的意願會降低。 所以在美國的女兒願意去拋棄繼承。 但是因為老先生還有一位弟弟 問題: 如果只有女兒拋棄繼承的話, 是不是1/4就變成老先生的弟弟繼承? 還是可以直接全部都給老太太? 問了兩次GPT 一次說只要女兒放棄,房子通通是老太太的 一次說如果女兒放棄,1/4就變老先生的弟弟的 @@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 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4.85.2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ttLifeLaw/M.1766720953.A.C94.html
iscu: 女兒千萬不要放棄;去簽遺產分割協議書...相關的建議找專業 12/26 12:48
KKyosuke: 這種事情問GPT就找死啊 12/26 12:51
KKyosuke: 女兒肯的話就直接辦協議繼承嘛 意思意思給女兒一點現金 12/26 12:52
KKyosuke: 或其他動產就好了 特留分也是可以不主張的 12/26 12:53
KKyosuke: 找律師擬協議 最好請女兒回來一趟處理 12/26 12:53
cka: 女兒千萬別放棄繼承..法律真的不能問GPT 12/26 13:49
cka: 你在PTT上問也不應該..去找民意代表的法律諮詢也好 12/26 13:50
tonycruise: 感謝大家的建議!! :") 12/27 06:52
llh117: 不用拋棄繼承,那會減少免稅扣除額,不需要特別找專業的立約 12/27 10:53
llh117: 因為母女之間沒有爭執,就正常辦繼承,把房子由母親單獨繼承 12/27 10:54
llh117: 既然老先生有女兒這個直系血親卑親屬,那老先生弟弟就不管 12/27 10:55
KKyosuke: 女兒住國外的話很多文件準備起來很麻煩啦 12/27 10:58
KKyosuke: 如果自己能搞定當然不用找律師 但搞不定的話會很麻煩 12/27 10:58
stevenchiang: 也許可能老太太還有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可以用 12/28 09: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