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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經過: 整排透天厝,大部分是蓋滿,但留有騎樓的設計,其中一戶是沒蓋滿,其他戶的騎樓位置 是空地狀態 騎樓停汽車是違規的,這點應該沒問題 但是空地那戶的空地,對比其他戶的騎樓應該都是屬於人行道的範圍,都是禁止停汽車的 但空地那戶停車是停滿的,行人從騎樓走到那需要繞行到馬路才能繼續前進 我用台中市府的管道檢舉,警員的回覆是該地屬於私人土地所以不舉發 但是騎樓也是私人土地就可以舉發啊! 問題: 那個沒有蓋滿的空地,真的不能比照騎樓視同人行道嗎?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83.143.24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ttLifeLaw/M.1766803845.A.0F6.html
SiaoBen1996: 沒有蓋滿就是法定空地 是他自己能支配的的範圍 12/27 10:59
SiaoBen1996: 騎樓因為不計入建蔽率才有要開放公眾通行的要求 12/27 10:59
blackyw: 其他戶可蓋含騎樓建築,表示非法定空地 12/27 11:26
blackyw: 還看過某銀行也是前緣臨路區沒蓋滿 12/27 11:27
blackyw: 分行搬走後,空地被停車,被警察開罰單 12/27 11:29
blackyw: 所以我的理解是,那個區塊應該是人行道 12/27 11:29
blackyw: 只能猜測是交通隊的怕麻煩,想糊弄掉 12/27 11:30
SiaoBen1996: 要不要留設騎樓是請建照的時候決定的 除非當地有規 12/27 12:08
SiaoBen1996: 定要留設退縮人行道 如果沒有就是沒有 12/27 12:08
badiverson: 去調竣工圖出來就知道了,不然也是瞎子摸象在那邊亂猜 12/28 02:05
badiverson: 如果透天厝前面有空地的,通常是法定空地,那是屬於自 12/28 02:07
badiverson: 己可利用的地 12/28 0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