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mathiloveyou: 部落格我點進去看,你沒說我真的會當廣告文...orz 08/24 14:21
→ supermars: 我自己的個人網站,跟商業的其實差滿多的 08/24 14:36
→ supermars: 看看美食版、旅遊版、電影版更窩是專職部落客 08/24 14:38
→ supermars: 我自己發文完全沒收入阿~~XD 08/24 14:39
推 Yijhen0525: 版主只是叫你移掉連結,沒禁止你貼,你要搞清楚 08/24 16:00
→ oToToT: 假議題,你沒被打壓發文自由 08/24 16:04
→ supermars: 連簽名檔也禁喔,不然全面禁部落格才公平啊 08/24 16:09
→ supermars: 如果依照利益說,那其他版交易,團購更多利益可言。 08/24 16:11
→ supermars: 站規並無限制個人部落格推廣 08/24 16:12
推 MAGICXX: 振傑去砍人 你怎麼不跟著去砍人?科P選市長 你怎麼不去選? 08/24 16:15
推 oToToT: 別的版沒怎樣,你不爽就去檢舉、申述啊 08/24 16:29
→ supermars: 好好笑的回文,扯到砍人lol 08/24 17:11
→ supermars: 別人po文,我喜歡看就會去點,不爽喜歡就不會點,我根 08/24 17:13
→ supermars: 本不會去檢舉對方廣告怎樣怎樣XD 08/24 17:13
→ supermars: 這根本是心胸的問題啊otz 08/24 17:14
→ oToToT: 你自己放棄權利說行使權利的叫心胸狹窄= = 08/24 17:23
→ oToToT: 權利->權力 08/24 17:23
→ supermars: 我看別人發文有部落格好讀版,也不會去檢舉版面上有廣 08/24 17:29
→ supermars: 告,因為這是很正常的事情。 08/24 17:29
→ supermars: 會檢舉的人只針對我的文檢舉,這還是我發系列文很久很 08/24 17:30
→ supermars: 久才檢舉,難不成版主之前都不管事的嗎= = 08/24 17:30
→ supermars: Apk文本來就是專門提醒有無新遊戲更新的文,如果一開始 08/24 17:31
→ supermars: 就觸犯版規6-4-6,一開始版主就該告知。 08/24 17:31
→ supermars: 我也不會一有更新就發每日的更新文 08/24 17:32
→ oToToT: 啊可能有人就是看你不爽檢舉你,但你也真的犯了板規了啊, 08/24 18:00
→ oToToT: 就跟你說你覺得不要針對性的處理,那就把有這種行為的都 08/24 18:00
→ oToToT: 檢舉一遍啊 08/24 18:00
→ oToToT: 我個人覺得版主一開始也就睜一隻眼閉一隻眼,誰知你越來越 08/24 18:02
→ oToToT: 多,到後面有人檢舉就不能裝死,只好依板規處理 08/24 18:02
推 oToToT: 另外你說行使權力的人不正常、心胸狹窄,ㄏㄏ 08/24 18:07
你不要亂代名詞進去,我並沒說"行使權力的人"不正常喔XD
何謂越來越多?
從開始到今天為止,頻率都很固定...這部分你說錯了XD
ANDROID版查一下就知道頻率囉~
過去不管理,直到今天有人檢舉才管理,那還是失職吧...
※ 編輯: supermars (1.162.64.218), 08/24/2015 20:45:31
推 HWBA: 非新手板範疇,請至各組務事務板進行申訴,請逕行參考以下: 08/24 20:55
推 HWBA: ❶申訴板主 (請至各小組的組務板) 08/24 20:55
推 HWBA: ❷申訴小組長 (請至各群組的群組事務板) 08/24 20:55
推 HWBA: ❸申訴群組長 (請至 BoardCourt 板) 08/24 20:55
了解
→ oToToT: 好,你沒明說不正常,司馬昭也沒明說 08/24 21:00
→ oToToT: 文章篇數數量越來越大,不就是變多了嗎 08/24 21:01
→ oToToT: 那一樣,你覺得失職也可以去檢舉,但是你怎麼扯得越來越 08/24 21:02
→ oToToT: 遠 08/24 21:02
推 oToToT: 抱歉HWBA巨巨 08/24 21:05
今天我收到版主判決後,不服上訴,這一點完全沒錯吧!
另外,我有去申訴阿...
反倒是很多人就開始見獵心喜說些543,
既然都如此正義,不准別人部落格內有廣告之類的,怎麼不花精神力量找其他人的連結?
※ 編輯: supermars (1.162.64.218), 08/24/2015 21:40:35
→ gs1458: 我這個也是部落格: youtuberepeat.blogspot.com 08/25 01:12
→ gs1458: 不是冠上blogspot就是單純的部落格 08/25 01:12
我提供的文章都是有用的
你的是單純撥放音樂的,完全不同類型= =
→ BigCat: 是說你也不用講說怎麼不抓別人blahblah 08/25 01:52
→ BigCat: 站上有個我記得只有板主看得到的權限板就是拿來抓廣告的 08/25 01:53
→ BigCat: 內容農場、假部落格真廣告、連結抓了一堆去了… 08/25 01:53
這個就如同PTTLAW裡面定義的商業網站,
但我的文章很明確的在提供APK遊戲專用貼。
主網站也是提供很多3C教學的文章,並非那種丟個影片給你看,旁邊一卡車廣告的性質。
→ BigCat: 你沒看到不代表別人沒在抓喔 08/25 01:54
→ BigCat: 同理並不是檢舉就一定是惡意,這樣就戴人帽子也太那個… 08/25 01:54
那是個人經驗而提出的懷疑,
※ 編輯: supermars (1.162.64.218), 08/25/2015 12:30:57
→ BigCat: 你如果真的想搞清楚這件事就用客觀角度不要直接說別人惡意 08/25 12:33
→ BigCat: 還不懂為什麼目前為止幾乎都一面倒的話我也沒辦法了 08/25 12:34
→ BigCat: 個人經驗就說別人惡意的話別人能不能按照經驗說你是廣告? 08/25 12:35
→ BigCat: 老實說我覺得可以,這種東西一週更新一次就差不多了 08/25 12:35
→ BigCat: 貼的頻率那麼高當然很容易啟人疑竇,這就是你在講的"經驗" 08/25 12:36
→ BigCat: 看了C板公告,本來一週一次看起來是基於擦邊球的合理範圍 08/25 12:40
→ BigCat: 現在咬著別人「惡意」檢舉,恐怕一面倒的狀況會更一面倒吧 08/25 12:41
PS:其他討論與個人想法都在SYSOP了~
※ 編輯: supermars (1.162.64.218), 08/25/2015 14:08:13
#1L-Ykm0M (PttLaw) 今日最終判決,還本人清白。
※ 編輯: supermars (1.162.47.170), 09/17/2015 14: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