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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Iamaidiot (神經病)》之銘言: : ※ 引述《prudence (無事一身輕)》之銘言: : : 由於在兩岸版上遭到公然毀謗, : : 我需要做證據保全的動作, : : 故我有寄信給兩岸版版主MOMOTT要求做相關的文章鎖定. : : 但是MOMOTT版主~《私人信箱》有新進信件還沒看 : : 我不想假設~或是臆測,版主是為何沒看信件. : : 但是這已經造成我的嚴重困擾 : : 可以請群組看版版主要求兩岸版版主處理這項問題嗎? : : 我知道群組長沒有權限設定終止文章的回應, : : 但是還是麻煩您督促兩岸版版主執行版主的職責嘛? : : https://www.ptt.cc/bbs/SYSOP/M.1522548764.A.15C.html : : https://www.ptt.cc/bbs/CrossStrait/M.1522651111.A.5D3.html :   請問你要用哪幾篇提告?麻煩給我 AID代碼就好,我會去跟板主協商。但也麻煩你 : 盡快依法律途徑採取動作,告訴我你大概什麼時候要告,最好也在提告後提供相關文件 : ,讓我確定真有必要幫你協商保管證據。 麻煩請群組長要求版主先鎖#1QgF0ngp #1Qiqvkx4 #1QjvuUio 另外可以請教近日刪除的文章可以救回來嗎? ![公告] 最近的使用者請注意 3/29 momoTT 由於版主她公告的影響下,很多可能成為證據的文章或推文都被消滅了. 這些部分的推文跟文章內容我都沒辦法查閱是否可以成為證據. 所以我前面已經說了她"根本在袒護特定使用者嘛" 這部分請教群組長,依兩岸版的版規規範,MOMOTT有這個權利這樣做嗎? 或是依您的角度,她的這個行為是合乎版主職責的嘛? 律師那邊已經照會好了~我這邊一是以吉止吉,二是以吉防亂版. 所以只要麻煩版主先把這幾篇文章先做文章鎖定. -------------------------- https://www.ptt.cc/bbs/CrossStrait/M.1522651111.A.5D3.html 古話說君子不立於危牆之下 你想鬧~你要鬧,去其他版鬧我不管. 但是這邊就算是小板,又或者是你說的X版. 這裡都是我很珍惜,也很付出的一塊. 雖然只是微不足到的小板,但是也是我希望能夠被珍惜的.. 也許版主的偏頗能保你一時,她可以選擇最輕的板規來縱放你的鬧版行為. 她也可以用沒看到信或是任何行政手段來延遲相關證據被鎖文的時間. 但是,她如果再對你的行為再持續偏坦下去.我就會盡其所能的把她的烏紗帽給踢下來. 因為這是她的選擇,不是我逼她的..她既然身為版主就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新加坡人在台灣是沒有治外法權的. 如果是平常跟鄉民的吵吵鬧鬧就算了,我是覺得吵完就算了~ 不過因為您是新加坡人~比較尊貴? 我想應該要用新加坡政府的方式對待您(正如人民行動黨對待反對人士一樣) 這樣,我希望您能夠親身體會一下新加坡政府的玩法. (我只用司法,新加坡政府可是甚麼都來的.) 現在相關的程序還沒跑完,如果你還是搞不清楚狀況的話. 在這裡有鬧版行為的話. 保存證據完成之後,法律追溯期有六個月的時間. 我的約聘律師會相當歡迎您幫她出尿布奶粉錢. 她會用各種纏訴方式,讓您花費大量的時間在沒有意義的行為上. 屆時再後悔你的輕率的言行的時候,想當好人?自己在法庭上慢慢辯駁吧? 反正我律師費每年都出,案子那麼多~我真的不少你這一件. 就像我跟版主說的話,我也一樣再跟你說一次. 我沒有開玩笑,我也不會跟你開玩笑,我真的沒有跟你開玩笑. 還有.你不需要刻意回這篇文章,你的推文跟回文我都不會理~也不會回. 我只看你的之後行為就知道你的回應是啥.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3.119.24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oliticLaw/M.1522740688.A.9D3.html ※ 編輯: prudence (114.46.154.52), 04/04/2018 08:1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