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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3 當晚、324 凌晨的行政院事件, 有多少人收到警方的傳單了? 有興趣來一起確認嗎? 我先貼我的 http://imgur.com/lsN0UuG 理由是疑涉有違妨害公務、侵入住居、妨礙秩序罪等(第 1 次通知) 我點一下我 323 以來作了什麼事情 專文紀錄 3/24 #1JBsFQgS (Gossiping) 3/24 #1JByKjrx (FuMouDiscuss) 蘋果投書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40328/368600/ 然後五月初透過司改會與其他當事人, 一起提起 324 當天對警察暴力的當事人自訴,目前預計 6/3 開庭。 ------------------------------------ whatever 這也是那天回來的意料中事。 那我們就來看看這偉大政府的公權力想幹甚麼吧, 我覺得一件事如果是錯的就是錯的,是對的就是對的。 這次就讓我們來好好的釐清吧。:P 至於我的問題,我覺得我們就好好的來聊聊那天發生什麼事情。 如果是該承擔的就承擔,不關我的事情的就不關我的事情。:P 很多人要我保護好自己,但我覺得沒甚麼害怕的理由。 有些事情如果認為是對的就去做囉,配合傳喚也是一種國民的義務, 我覺得是也不用把他想得太嚴重。 我小小的希望只有,希望這個政府不是選擇性執法。XD -- 網頁上拉近距離的幫手 實現 GMail豐富應用的功臣 數也數不清的友善使用者體驗 這就是javascript 歡迎同好到 AJAX 板一同討論。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8.130.63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PublicIssue/M.1400652331.A.EF7.html ※ 編輯: TonyQ (118.168.130.63), 05/21/2014 14:07:46
applesweety:@@" 05/21 14:07
DRIariel: 05/21 14:08
chiamin116:加油!但還是要注意保護自己 05/21 14:09
viviberry:加油啊!!! 05/21 14:14
deepdish:保重 05/21 14:16
TonyQ:是說不會只有我被傳吧 XDDD 324 有上千人欸 05/21 14:16
applesweety:是不是應該先聯絡律師@@"? 05/21 14:17
metra:持續關注 謝謝你的努力 05/21 14:17
genka:開庭的時候能說一聲嗎,沒旁聽過想去 05/21 14:22
TonyQ:@applesweety 已經透過司改會請義務律師協助囉 謝謝關心 :) 05/21 14:22
TonyQ:@genka 開庭那天我也不確定是什麼狀況(第一次開庭) 05/21 14:23
coffee777:加油!!! 05/21 14:28
HSNU1151XU:需要轉八卦嘛? 05/21 14:29
TonyQ:覺得有八卦就可以轉啊 我隨意 XD 05/21 14:30
HSNU1151XU:轉錄至看板 Gossiping 05/21 14:30
HSNU1151XU:原po為啥會被傳喚啊 05/21 14:31
TonyQ:不知道 他沒寫理由 但最近有跟警察扯上關係的只有 324 05/21 14:31
HSNU1151XU:我比較好奇是警察怎麼找到你的 05/21 14:31
TonyQ:這我也很好奇 所以才貼過來問問有沒有其他人被找 XDDDD 05/21 14:32
OoJudyoO:開庭時間跟大家說吧 05/21 14:32
TonyQ:其中一個可能是對行政院跟警察的訴訟 但這問題只有警察知道 05/21 14:32
HSNU1151XU:我回去看看我有沒有收到好了 :v 05/21 14:36
unaup:之前有文章說警察是利用健保照片資料作人臉辨識.. 05/21 14:38
qqqm2k:請問T大,該案是第一法庭行調查程序的嗎?想去旁聽。 05/21 14:40
jumpingjiang:加油加油 05/21 14:40
Zeroyeu:我覺得警方根本得寸進尺啊...... 05/21 14:42
applesweety:想去旁聽+1 05/21 14:43
TonyQ:@unaup 這個案子看起來不像 因為寄信過來不是我戶籍地..XD 05/21 14:46
TonyQ:@qqqm2k 6/3 傳單在家裡 我回去找找才知道 XDD 05/21 14:46
jeneaqa1:會不會只要有投書的都會收到(猜測)?因為有留名字? 05/21 14:48
gking:之前有聽過是用手機的訊號查基地台找人 05/21 14:50
newyorkoo:通知不等於起訴 警察想要釣魚,去了說太多 就輸了 05/21 14:54
TonyQ:@newyorkoo 反正這點我覺得是跟律師討論看看怎麼樣有幫助 05/21 14:55
TonyQ: 至於說太多就輸了 反正我能說得基本上也都寫出來了 XD 05/21 14:55
TonyQ: 我是蠻無所謂的 XD 05/21 14:55
givar:推 05/21 15:02
qqqm2k:話說當天開庭不會人多到要旁聽證吧Orz 還是假發證真過濾… 05/21 15:17
myeason:加油 05/21 15:17
longmok2500:保重 05/21 15:20
TonyQ:@qqqm2k 就我所知啦 總共的自訴人有幾十位... 05/21 15:22
TonyQ: 也歡迎 323 那天有驗傷、保存證據想參與自訴的人跟我們聯繫 05/21 15:22
TonyQ: 其實324 訴訟個人想推的還是要警方把編號這件事情弄清楚 05/21 15:23
EvanYang:反正一定會被送到檢調那,警察那關全程緘默就是了 05/21 15:30
ab32110:加油 跟律師討論看看怎麼樣吧 05/21 15:36
還是要再說一次~收到傳單只是個開頭,不是定罪; 如果怕被警察傳喚怕上法庭,一開始就不會參與自訴了。 法庭與警察機制都是國家機器的一環, 不應該認為收到傳單或出庭就覺得有心理壓力, 也不用覺得警察就很兇惡,每個人在法律之前都是一樣的。 面對這個國家,訴訟這手段一直都是對人民來講很重要的武器。 我覺得一切就是讓證據說話、讓司法論定。XD ※ 編輯: TonyQ (118.168.130.63), 05/21/2014 15:44:07
Albert666:跟律師討論一下! 05/21 15:43
ying0502:原po不遮一下名字啊!加油 05/21 15:44
TonyQ:我 FB 上就有名字啦...而且你搜 TonyQ 一定找得到我名字.Orz 05/21 15:44
TonyQ:這點上身為一個業餘講者 我已經認命了 XD 05/21 15:44
timshan:TonyQ基本上是半個名人了 名字遮不遮沒差啦 05/21 15:52
jushni:加油 05/21 15:54
aimify:加油!!!有律師幫忙就不用太擔心。 05/21 15:56
pian0214:加油 精神上支持 05/21 15:58
L0i9a0r:加油!!! 05/21 16:03
frogha1:加油! 05/21 16:07
lbowlbow:行政院是哪國的住居啊… 05/21 16:07
Linjoyfu:勇猛~ 05/21 16:08
s20030126:加油啊 05/21 16:16
TonyQ:剛收信跟我自己知道的狀況,好像還有一些當時有就醫的也都收 05/21 16:30
TonyQ:到傳票。(但我沒有就醫就是了) XD 05/21 16:31
bogy1188:加油 05/21 16:33
fantasibear: 加油 05/21 17:00
sonora:推態度和想法 05/21 17:08
killeryuan:我有去擋水車 保二要泡茶不要忘了我 05/21 17:46
newyorkoo:不公平的運動:警察打人-檢察官:找不到人 不起訴 05/21 17:58
newyorkoo:百姓闖機關-檢察官:沒證據 先拿A畫面起訴B人 先起訴在說 05/21 17:59
Linjoyfu: 甘 , 飽餓, 人民最憤怒的就是不公不義及兩套標準 05/21 18:02
newbob:加油!!要保護自己! 05/21 18:59
KAOKAOKAO:Tony大加油啊! 05/21 20: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