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OKER4936 (新泉鴆染)
看板PublicIssue
標題Re: [討論] 廢死正反派立論基礎收集
時間Sun May 25 12:15:11 2014
原文恕刪 小弟昨天剛好寫了一篇關於廢死與否的文章
野人獻曝一番
--------------------------------以下正文---------------------------------
我想 思辯才是一個社會能進步的力量 所以我今天想談一下關於廢死
我還是支持死刑的 但是即使如此 我也可以理解 甚至支持廢死的某些理由
廢死論點其一:死刑並不能真正嚇阻殺人犯
關於這點 我的看法是一半一半 但是我先說結論在前面:
就算不能嚇阻 這跟廢除與否並沒有關係
"死刑不能嚇阻殺人犯"本身是一個很籠統的說法 我認為以今天鄭捷的案例來說:
鄭捷身在一個還未廢死的國家 也沒有林益世這般司法可以為他轉彎的身家
但是他依舊犯下了足以致死的罪過
這就證明了 死刑確實無法阻止這類人進行殺戮
但是 但是 如我前文說的 除了他以外 有很多"尚未踏過紅線"的人
死刑也確實把紅線劃的更粗更醒目 一定有他的嚇阻能力
但是 但是 我要說的是 以我自己的案例來說 我也曾經有一段時間 充滿殺掉同學
老師 父母 親戚的殺意 而沒有發生的原因在我給自己訂了一條難以越過的紅線:
當時的我要滿足殺人條件需要的是一把槍 跟足夠的子彈
第一個 槍支代表迅速 有效的殺人方案 也就是力量
第二個 足夠的子彈意味著 我需要最後一顆留給自己的子彈 來逃避"死刑以外的刑責"
至此我想你已經看見問題了 這類的殺人者 本身追求的就是一了百了的死亡
以此為根基發展下去 假設這種人 也就是害怕"非死刑刑罰"的人數量
"大於"害怕"死刑"的人數 是否也證明了 以嚇阻來說 廢死的效率確確實實
大過了死刑?
而這個論點其實也很好推翻 很簡單 因為"死刑"跟"其餘刑罰"不是絕對衝突
今天我先關你個20年再送你上路 不就解決了這個問題?
所以無法嚇阻 不足以作為廢死的理由
廢死論點其二:犯人走到這一步 是整個社會都有責任 非其一人之過
當然 這個論點我也是贊成的 我甚至也贊成
鄭捷該例應該要有人補給他可能一輩子都沒有過的關懷 這是他的權利
生而為人應有的權利
但是他還是要死 他的權力只在執行死刑前
我支持死刑的原因不在報復 以牙還牙 而在於任何事後的教化 關懷
都無法保證他不會再殺人 當一個人已經跨過一次紅線
他要跨過第二次的機率其實是比其他人還要高的
光就這一點 我不認為社會應該付出第二次代價
唯有死刑 能徹底終結至少此人殺人的可能
當然 事情不是死刑後就結束 問題的來源你還是必須要理解並設法解決
廢死理論其三:冤獄 我們的司法制度 無法保證每一個人真的都是該死
對 沒有錯 這一點我絕對支持廢死聯盟 因為我也不相信我們的司法制度
但是鄭捷案要是冤獄的或然輪根本是零阿 我想這部分有待商榷
你可以讓死刑的判定越來越嚴苛 越來越嚴謹
但是還是不能廢除死刑 今天的問題在於司法不公 而非死刑之過
但是當我們的社會已經一再出現檢警法三者都不公的事實的時候
很抱歉 這個論點 我真的很難再去辯駁他們
我支持死刑 但是 我也支持廢死聯盟依舊要存在
因為司法者也是人 是人 永遠不可能避免冤獄
永遠有人必須站在冤獄或可能的冤獄者為他們發聲
正因為被害者的生命珍貴 冤獄者的生命一樣珍貴
----------------------------------作個結論--------------------------------
我贊成死刑 是在於目前他是唯一可以"保證"同一人不可能再犯同樣罪孽的方案
我支持廢死 是因為我知道無論今天哪黨執政哪個社會 冤獄都不可能避免
如果你認為被害者有生存權 那些冤獄者難道沒有生存權?
正因死刑利弊都很明顯 弊在其不可回復性導致的風險極大
我想廢死與否在現階段是無解的 除非未來有一種刑罰
同時兼具保證不再造成傷害 以及可回復性 不然這個問題都不會有正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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