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PublicIssue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http://goo.gl/9Uxi5k 今天在電台(News 98)主持節目的時候,我難得講到政治議題,也就是修憲, 因為朱立倫即將成為國民黨黨主席,除了宣佈放棄選2016年總統外, 還主張推動內閣制的修憲。 請先容許我小小的抱怨,講到修憲,在我就讀政治研究所時, 恰好是台灣最愛修憲的時候,十二年就修了六次, 每次講到我國憲法是剛性憲法,也就是不容易修改的憲法,那時候我就會嗤之以鼻。 全世界哪裡有一個國家這麼愛修憲?民法修正都沒這麼快。 尤其是李登輝前總統以「今日之我否定昨日之我」,讓我再度心情不好一次。 當年他主張修憲為雙首長制,也就是現在這個樣子, 我記得他公開表示,在他主導下的修憲結果很不錯, 台灣從此之後,至少長治久安二、三十年。 然而,在他卸任以後,一切就風雲變色。 他開始批評這個體制,而到現在,他甚至否定這個體制,主張內閣制。 他今天說,當時因為改革無法一次到位,所以慢慢修正,我實在無法接受這種說詞。 不過,基於我還是很尊敬他,而且這也不是重點,抱怨完也就算了。 只是說,不要認為那個政治人物又說什麼好,我們就認為這是真心話就好。 說實在話,我國的憲法本文,是偏向內閣制。當年蔣介石還因為如此, 希望胡適當總統,由他擔任行政院長。只是動員戡亂時期開始,台灣進入戒嚴, 所以這部憲法被臨時條款扭曲成一部獨裁憲法,憲法本文從來沒實施過。 解嚴以後,台灣開始進入修憲瘋狂期,到1997年修憲後,我國大致上底定, 成為雙首長制的國家。 目前的民主國家,大致上有三種政府體制。 第一種叫做總統制,就像美國一樣。總統直選、三權分立、行政與立法互相抗衡, 不能解散國會,也沒有倒閣案。 第二種叫做內閣制,就像英國一樣。有一個什麼都不能做的尊榮元首, 但是會有一個由立委選出來的行政院長,握有絕對的實權,立委可以兼任部長, 如果政策有爭議,行政院長可以解散國會,國會也可以倒閣,交給民眾公決。 第三種叫做雙首長制,就像法國一樣。總統直選,有實際權力; 總統任命國會支持的行政院長,並且把行政權分享給行政院長(所以叫做雙首長), 國會可以倒閣,行政院長也可以解散國會。 如果國會多數黨跟總統黨籍不同,又是新民意, 就可以逼迫總統任命多數黨喜歡的行政院長,架空總統形成左右共治。 我國,現在是雙首長制,但是,卻是仿冒的雙首長制,號稱四不像。 除了早就該廢除的監察院、考試院外,我們欠缺了法國三個重要設計, 第一個是總統選舉應該採絕對多數決(過半數才能當選)、 第二個是總統有權力主動解散國會; 第三個是總統應該列席行政院會。 這三點設計,在制度上的重要性是: 第一個代表總統民意是否穩固; 第二個代表可否化解憲政僵局; 第三個代表是否權責相符。 來,身為一個覺醒公民,要看清楚這三個大問題。 如果過半才能當選,總統就會有穩固民意可以改革, 不會出現少數總統(選票最多,但沒過半,就像2000年的阿扁一樣); 如果總統可以主動解散國會,當立法院逢總統必反時(就像2000年的阿扁一樣), 就可以解散國會,訴諸民意。如果總統列席行政院會,代表總統就必須會政策負起成敗, 從學理上來說,不該老是把責任推給行政院長,行政院長也不會老是有功無賞, 打破要賠。 好的,這三個缺失,法國沒有,我們有,這是誰幹出來的? 是民進黨。 1997年修憲的時候,國民兩黨各懷鬼胎,最後簽署十四點協議。 當時民進黨代表是許信良,本來已經同意要過半當選,但是阿扁反對, 所以改採相對多數。本來要給總統主動解散國會權,民進黨認為這樣總統權力太大, 所以反對。至於第三點,沒人談,所以也就這樣過了。 第一點後來讓阿扁拿到總統寶座;第二點後來讓阿扁吃盡苦頭; 第三點則是讓阿扁與馬英九都賺到,可以不斷換院長,證明自己沒錯。 現在要改成內閣制?很好啊,反正只要國民兩黨願意,有什麼事幹不出來? 問題是,第一,總統必須改成由國會或是選舉人團(類似德國,不是美國那種)來選舉, 不能讓總統有民意基礎,不然以後會衍生更大的憲政爭議。 有民意基礎,但是卻什麼都不能做,恐怕會出現一隻更恐怖的怪獸干擾行政院長。 第二,我們的憲法,已經成為超級剛性憲法,根本極為難修。 首先,立法院必須通過修正案,然後由台灣有投票權的人過半數同意,也就是說, 投票率百分之五十,就是要全部同意;投票率百分之七十,只能有百分之二十的人反對; 投票率百分之三十,不用開票,直接宣布修憲失敗。 修憲投票率要過百分之五十?除非順便公投阿扁要不要保外就醫,否則從實證上來看, 非常困難。 要修改成內閣制,我是贊成的。因為內閣制可以讓台灣的強人政治告一段落, 回歸政黨政治的常態,並且當行政院長不符期望,就可以發動倒閣, 院長也可以針對爭議政策,以解散國會方式訴諸民眾,讓公民有最後的決定, 不至於出現九點二趴總統還能戀棧於位置上的情況。 其實修憲最難的問題不是第二點,而是第一點。 要台灣人不選總統,好像有點心理上的困難。 比較於現在殘缺的雙首長制,我是贊成內閣制的。 然而,我真的很怕我們又「兼容並包」,總統繼續直選,然後改採內閣制。 以後,我們的憲政,將會是更大的災難。 廢除總統直選、回歸議會政治,你準備好了嗎?朱立倫,你知道自己在說什麼嗎? --------------- 呂秋遠律師看法是總統應該由國會or選舉代表團選出,不應該由人民選出, 否則會再現阿扁執政的災難,這點不太懂。 國會跟人民選出總統還不是都一樣嗎? 或者呂律師的看法是希望總統跟國會一體執政,避免內鬥。 由國會選出總統,確保能完全執政及承擔完全責任。 假如由國會選出總統,那民進黨根本就不用玩了。 要選出代表人團勢必又有很多爭議。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192.204.190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PublicIssue/M.1418550606.A.692.html ※ 編輯: lyu0001 (123.192.204.190), 12/14/2014 17:53:30
Uizmp : 阿不就標準內閣制的處理? 12/14 17:52
hsnumax : 罷免法可以先修好嗎..這還不需要經過修憲咧.. -_- 12/14 17:54
Uizmp : 都內閣制了, 總統有沒有其實差別不大 12/14 17:55
Uizmp : 公投法和選舉罷免法好處理很多,直接由民眾眾動吧 12/14 17:56
Uizmp : 說到罷免法, 我找了一下, 沒找到一個完整的修改方案 12/14 17:59
dderfken : 是民進黨w 又變成多數跟扁維拉啦wwww 12/14 18:07
bluebrown : 哈哈哈哈哈哈,為什麼我感覺還有很多沒說出來的話 12/14 20: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