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本次尤委員及鄭委員所提之同性婚姻法案,容有不少爭議,將衝擊現有婚姻制度
: (一)有違我國親屬人倫觀念
: 鄭委員之草案雖將民法親屬編、繼承編中舉凡相關條文用語之「夫妻」修正為「配偶」、
: 「父母」修正為「雙親」及「男女」用語刪除或修正為「雙方」,惟法律具有「普遍性」
: ,若為了保障同性伴侶之婚姻權益,逕將親屬編、繼承編中「男、女、夫、妻、父、母」
: 等兩性用語全部移除,與我國親屬人倫觀念嚴重不合,難以為大多數人民接受。
這段是不是育達的韓酒駕前科副教授幫法務部寫的?
改成中立語句後就會傷害親屬人倫觀念?
難道兩位委員是提案禁止以後彼此稱呼老公老婆爺爺奶奶爸爸媽媽嗎?
: (三)影響身分繼承之順位及其應繼分
: 我國現行民法繼承之原則,係以配偶及血親繼承人為法定繼承人,在現行民法未承認同性
: 婚姻下,倘同性戀者未有子女,其第一順位繼承人為父母,其遺產由父母均分;反之,倘
: 承認同性婚姻,其父母之應繼分即僅各為遺產之三分之一;又倘承認同性婚姻且共同收養
: 子女,其父母即完全喪失繼承權。
難道異性戀結婚生子後小孩就不是第一繼承權人?
這一段的同性戀通通改成異性戀有任何不一樣嗎?
寫這段文字的人不覺得自己的良心或是良知有所殘缺嗎?
: (四)須配合修正之法令甚多,影響層面甚廣
: 現行法律中採用「夫妻」、「父母」(含「祖父母、曾祖父母」)等用語,初步估計高達
: 109種法律,涉及條文計342條之多,相關法規命令更不勝其數,是類法規如均須配合同性
: 婚姻法案而修正其用語,牽連之法規甚多,影響層面廣泛。
可見目前我國法律中對於同志家庭的保障有多麼不足。
知道有那麼多法律只保護異性戀家庭不保障同志家庭,還在那邊推三阻四,我看不起LIS
: 二、同性婚姻法制化目前社會尚無共識,貿然立法恐造成社會對立
台灣社會對於統獨有共識嗎?沒有啊!
那憲法增修條文的前言是在寫什麼鬼!造成對立!刪掉刪掉啦!
: 由於同性婚姻法制化涉及婚姻制度、子女扶養、繼承、社會保險、醫療、合法居留權、領
: 取退休撫卹金或年金、人工生殖等層面,亦涉及心理學、醫學、宗教學、社會學等不同領
: 域之價值判斷,均需與社會大眾持續進行充分溝通,以尋求最大共識。
那妳先把異性戀家庭的權益都拿掉,法律之前應該要人人平等才對。
為什麼同樣想組成家庭,就只有異性戀可以被保障,同性戀不行?
: 綜整上開座談會,與會者提出對於同性婚姻法制化相關疑慮之主要意見如下:
: (一)保障同性伴侶權益,未必須制定專法或修正民法,宜回歸針對法律保護不足之處修正
: 相關規定。
那法務部提修法版本啊!!
: 四、相關機關應共同研商,逐步推展同性伴侶權益保障
: (一)由於同性伴侶之權益保障,涉及相關機關之職掌及法令,非本部職掌所能涵蓋,為嘗
: 試溝通特定權益保障問題,本部曾於103年3月召開「現行架構下如何保障同性伴侶權益」
: 會議,針對同性伴侶亟需解決之權益事項,邀集相關主管機關,共同討論在現行法律制度
: 下,如何保障同性伴侶在賦稅、醫療同意、健保等權益之方式。其中,在醫療手術同意權
: 部分,關於同性伴侶簽署手術同意書之資格問題,依衛生福利部說明,前行政院衛生署93
: 年公告之「醫療機構施行手術及麻醉告知暨取得病人同意指導原則」,已將同性伴侶列為
: 得諮詢同意之範圍,故實務上若有醫療機構未確實落實上開原則,請衛生福利部加強宣導
: ;並請衛生福利部研議建立「醫療指定代理人」之法制上可行作法。此外,亦請相關部會
: 基於業管之專業,研議是否仍有其他可保障同性伴侶權益之措施或作法。類此事例,各機
: 關自得參酌作為推展保障同性伴侶權益之參考。
: (二)本部尊重同性伴侶之選擇,亦認為應給予同性伴侶關懷重視,權益亦應保障,惟倉促
: 立法更容易產生問題,現階段沒有立即制定同性婚姻法制,並不能被解釋對同性伴侶之歧
: 視或忽略。為能逐步推動同志權益之保障,本部認為:
: 1、在同性伴侶法制化政策決定前,目前同性伴侶部分權益事項,依現行法律制度,已有
: 相關保障措施。例如現行民法規定下,同性戀者本即單獨收養子女;另有關醫療同意權,
: 同性伴侶亦得以關係人身分為之。
: 2、持續透過與相關民間團體溝通,了解同性伴侶權益之需求;同性伴侶或相關團體宜再
: 明確提出現行制度下之具體建議,以供機關研議可行之道,並減少社會歧見,而非泛言權
: 益未受保障,造成社會資源浪費與意見對立。
: 3、同性伴侶權益之保障,涉及諸多部會之不同職掌與法令,允宜由相關部會透過各種方
: 式,積極尋求保障其權益之對策。
: 以上報告,敬請 主席及各位委員指正,謝謝。
簡單一句話:
同志如果想結婚,除了拉下這些保守政客,讓進步力量國會過半,否則免想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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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也只有兩種狀況可以考慮。如果跟她結了婚,我一輩子都會用疑惑的眼光看她。
我會想『宓早就知道事情會變成這樣。』反過來說,如果我沒跟她結婚,就算宓知道會變
成那樣,也跟我無關。我就沒必要對自己最珍惜的她發出疑惑的眼光了。」「那就是……
愛上未來漫步者的我所能做的事情。」
龍族Ⅱ-虛假之愛的真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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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羅瑩雪部長,我看不起妳。
法務部整篇報告就是把責任往外推,完全沒有想過要如何積極保護未被保護到的公民。
婚姻平權法案的重點只有一個:「同志成家成為事實,修法保障權益就是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