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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thenewslens.com/post/9484/ 民意代表到底有沒有代表民意? 李柏鋒 2013/10/18 10月15日,民進黨所發動對行政院長江宜樺的不信任案(倒閣)在立法院進行表決,45票 贊成,67票反對,此案不通過。立法委員是目前中華民國的中央民意代表,從這些委員「 代議」投票的比例來看,應該是有60%的人民反對這個議案。 然而,如果從民調來看,卻似乎不是如此。Yahoo奇摩新聞的民調結果顯示,有55%的民眾 認為目前提案倒閣是適當的時機,蘋果日報的民調也顯示,有54.31%的民眾支持倒閣。 也就是說,大多數人民可能贊成一個議案,但是代表我們在國會進行表決的立法委員卻投 下反對票。那麼這些立委到底是代表誰的立場,投下他手中的那一票呢?還好,這次的不 信任案是一次記名投票,所以我們可以知道:國民黨有65席立委全部投下反對票,其餘兩 票反對票是無黨籍立委所投;投下贊成票的則是民進黨的40席立委,台聯3席立委以及親 民黨2席立委。 沒錯,我們投票所選出來的立委,其實並不是代表他選區的選民意願在投票,投票前根本 就沒有調查過選區的民眾對於這個議案到底是贊成還是反對,立委根本不在乎。但如果不 是選民的意願,會是誰左右立委的投票決策呢?很清楚的,其實是立委所屬的政黨。立委 的確需要選票才能當選,但是如果沒有政黨提名,他們失去政黨資源的協助,除非該立委 本身有足夠的財力、知名度,否則脫黨參選的成功率並不高。 於是我們可以看到一種相當反民主的可笑現象。如果有一位立委在某個議案表決前,很認 真的在選區開公聽會,跟選民溝通,讓選民獲得充分的資訊。有了進行理性決策的基礎之 後,才進行民調,並根據民調結果來投票,而如果投票的方向跟黨意不符,這位認真盡職 的民意代表最後所得到的,卻常常是「黨紀處分」。 更可怕的,立法委員並不只有不顧民意只顧黨意進行表決而已,而是真正重要的法案永遠 躺在立法院無法完成三讀,只因為各政黨的黨團決定議程的優先順序,既沒有考量到法案 的急迫性,更不在乎法案對人民的重要性,而是從政治利益上去衡量。或許可以做個簡單 的實驗,在年底的時候將躺在立法院的法案拿出來,舉行民調看看哪些法案是人民認為應 該優先處理的,然後隔年的年底再去看看前十名有多少通過三讀了? 不管三權分立或是五權分立,國會的立法權除了通過法案,讓行政單位能據以依法行政, 還有另一個重要的功能便是監督行政權,所以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是由立法院審查和表決通 過的。但正如我在《「完全執政」其實是行政「完全干預」立法》一文中所說的:「政治 人物早已習慣在取得行政權之後同時能夠控制立法權,並且將這種絕對優勢稱為完全執政 。事實上,這是明目張膽行政干預立法的現象。」而其結果就是行政因為缺乏監督而濫權 ,立法不顧民意而自肥,國家看起來好像正常運作,但是其實實際上已經停擺。 但是卻似乎沒有多少人對這種情況感到恐懼,好像大多數人覺得政治過於紛亂而不想理睬 ,所以對於真正重要的法案總是無法排入議程、無法順利在立法院通過三讀也無所謂?也 好像有很多人認為立委不代表自己的意願投票,下次就把他換掉就好了,但是在選舉之前 ,只能無奈任由立委亂搞? 現在立委跟選民的關係很有意思,讓我舉個例子來說明。有一個老闆為了做國際貿易而栽 培一位員工去學英文,學成之後那一個員工卻沒有幫公司去跟國外談生意,反而領著公司 的薪水環遊世界到處玩。而老闆明知員工沒有作好本份工作,卻也沒說什麼,只要他有空 的話就幫公司翻譯國際信件就好。 我們選立委出來,本來是希望立委可以根據我們的想法,好好去草擬各種法案,通過三讀 之後好讓行政單位能夠依法行政,讓國家與人民都往更好的方向前進。但是其實立委不但 不理我們人民在想什麼,還光明正大的自肥,而人民也知道立法委員沒做好本份工作,但 是卻也只有需要「喬事情」的時候才會去找立委。 千萬別以為這沒什麼,讓我來說個小故事。 嬴政(秦始皇)在滅六國之前,尉繚跟他說,如果要滅六國,最大的麻煩將會是六國聯合 起來抵抗秦國,但是要解決這個問題其實也不會太難,只要撒錢就可以了:「願大王毋愛 財物,賂其豪臣,以亂其謀,不過亡三十萬金,則諸侯可盡。」 三十萬金,秦始皇買通了六國的重要官員,讓他們彼此猜忌、不信任而無法合作抗秦,最 後換來了秦始皇統一中國的霸業。而如今中共如果要兩岸統一,要花多少錢呢?以目前 112位立委來算,如果一位立委給一億美元,也只要一百多億美元,就能左右中華民國的 國會。 所以你還覺得國會跟民意背離是一件沒什麼、無所謂的事情嗎?立法委員只聽黨意投票而 與民意相違背,難道只是無法讓一位民意不支持的行政院長下台嗎?還是可能哪一天整個 國家都被賣掉了? 過去因為種種技術問題,所以無法實施直接民主制而只能先採用代議民主制。然而如今科 技早已經剋服了直接民主制的困難點,我們還有必要讓背離人民意願的國會繼續存在嗎? 立法,其實是每一位公民自己的事情,更是一種義務,而不是將責任推卸給立法委員,就 沒自己的事了。 參考資料:脫黨投票統計 == 最近議長賄選跑票有感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4.117.220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PublicIssue/M.1419818557.A.ACF.html
huangwm: 議員了起就幾十人 舉手投票不用半小時就打完收工了 12/29 14:32
lbowlbow: 立委不顧民意,議員就完全只是黑道…這也能叫代議政治 12/29 15:48
zoobox: 謝謝提供值得思考和行動的好文! 12/29 16:28
kue999: 代議政治不就是這樣運作嗎? 哪一國例外呢? 12/30 11:34
kue999: 難道每件議案 每件法律案通通都要全民公投嗎? 12/30 11:35
kue999: 重點是要宣導大家選出有良心 有專業的民意代表吧 12/30 11:37
kue999: 不信任政黨就投無黨候選人 12/30 1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