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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jason748 (傑哥我要)》之銘言: : 作者 jason748 (傑哥我要) 看板 PublicIssue : 標題 Re: [問卦] 台灣建國的可能性? : 時間 Thu Mar 19 16:13:51 2 : ─────────────────────────────────────── : ─────────────────────────────────────── : http://b.bbi.com.tw/DummyHistory/1IEKfrY5.html : http://b.bbi.com.tw/DummyHistory/1IEVOstY.html : http://b.bbi.com.tw/DummyHistory/1IF14G_F.html : 解析舊金山和約,大家最好不要去跟統派扯啥台灣地位未定論,絕對被戰到體無完膚 : 之前po在歷史版的舊文: : 先講結論,在台灣還沒宣布獨立前,台灣就是中華民國的領土,至於中華民國在國際上的 : 地位是另一回事。 美國法院就判決講ROC或PRC沒有台灣的主權, ROC中國當局只有佔領權, 你光這個基礎點就不對了. 在一個基礎點不對的情況下, 你怎麼討論下去都是死胡同. : 現在聯合國裡有關台灣的各項數據,都是合併在「中國」裡面計算的,講難聽點,台灣現 : 在就是中國分裂政權ROC的殖民地。承認ROC的23個邦交國都是對我們作「政府承認」而非 : 「國家承認」 : 獨派朋友們,不要再講啥台灣地未定開羅宣言怎樣的,只是會不斷被打臉滅自己威風罷了 : ,再說就算台灣地位已定,難到就不能獨立建國了嗎?非得要學民政府搞那些旁門左道.. : .... : 推薦大家讀一本書,<中華民國如何成為國家>,不管哪派立場的朋友都能從中得到啟發 : http://ppt.cc/GrEL : 節錄幾段文字: : 〈從「台灣地位已定」鬆綁出發〉 : ★有關台灣的獨立建國所面臨的瓶頸,您的看法如何? : 台灣人必須面對「台灣地位己定」,是屬於中國的事實,我們必須由屬於中國的狀態漸漸 : 鬆開,之後才能建國,我們不能再主張類似「古早前即未定」的自欺欺人說法。從中華民 : 國來統治台灣,或日本簽訂舊金山和約之後的各種事實發展,都是確定台灣是中國的一部 : 分,這就是目前全世界(包括美國)所主張的「一個中國」原則,一方面也是由於我們自己 : 維持中華民國體制,導致台灣屬於中國這個己確定的事實更無爭議。 : 台灣一方面主張「未定論」,另一方面又要維持中國民國體制,這就是我們常說的「中 : 華民國害台灣」。過去,台灣人好不容易曾經有「未定」的機會,曾經有獨立的空間,但 : 是中華民國來統治台灣就是「害台灣」,因為它使台灣的地位成為「己定」的事實。過去 : 的國民黨如此,現在的民進黨同樣是維持中華民國體制。如同上述,1952 年以前台灣可 : 能有一點空間,但是從台灣內部來看,台灣人對中華民國來統冶台灣沒有太多意見,雖然 : 國民黨曾讓台灣遭受二二八事件,但是當時的抗爭也並不是要求台灣重回「未定」地位, : 而是為了反抗國民黨蠻橫惡狀行為,當時並沒有為求「未定」地位,主張台灣人民自決建 : 國的意志。在國際社會上雖然有一點「未定」的聲音,但是1952 年後台灣地位確定之後 : ,全世界由於東西冷戰因素、朝鮮半島發生韓戰,因此美國及其西方國家決定支持在台灣 : 的中華民國政府。例如中美共同防禦條約,或是之後日本與中華民國簽訂的中日和約,其 : 內容就是確定台灣是中國的一部份,否則這些國家怎麼可能和一個建立在無主地的政府訂 胡說八道, 給你看日本官方的記錄都寫得這麼清楚, 中日台北和約不涉及領土與國籍的問題, 都沒有仔細看嗎? : 條,甚至世界各國的駐中國大使館,例如美國大使館、法國大使館、日本駐中國大使館等 : 都設立在台北,台灣如果不是中國的,各國怎麼可能將駐中國大使館設在不是屬於中國領 : 土一部份的地方? : 由此可知,世界各國雖未積極主張,但卻都默認且以實際的行為同意台灣屬於中國這件事 : 上。 : 以上所舉實例在國際法上都己相當清楚,台灣己經屬於中國,而我們也無法推翻歷史事 : 實。更何況台灣的中華民國政府也曾派代表在聯合國,每次開會也都從台北出發,這是全 : 世界都知道的事情。台灣人硬要主張台灣不屬於中國,那麼請問代表中國的政府要去聯合 : 國開會,怎麼可能從一塊「未定」的土地搭乘飛機出發? 甚至連美國總統愛森豪也曾訪問 : 台灣,那時的報章媒體標也是「美國總統到中國訪問」,但是結果卻發現這塊土地不是中 : 國的? 如果真是如此,真不知美國歷史該如何記載美國總統愛森豪造訪中國這件事? 傳統 : 獨派所強調「未定」,事實上是在推翻歷史的作法,而支持「未定論」的人有能力推翻上 : 述這些事實嗎?有能力說服全世界,告訴全世界台灣地位應該是「未定」,國際社會不應 : 代為「確定」,但是這些都是歷史發展的事實,也是一般國際社會的認知,並不是我們所 : 能推翻的。 流亡政府不能就地合法你沒聽過嗎? 你有聽過波蘭流亡政府在倫敦, 倫敦就變成波蘭的嗎? 沒有這回事. 整個在那邊胡說八道. 你要講國際法台灣屬於中國, 請問你的根據在哪裡? 我就跟你講的很清楚了, 美國當時的官方歷史記錄就是記載根據條約的解釋, 不是隨便講講, 如果隨便講講, 那就不要簽約, 拜託講國際法有一點邏輯好嗎? 舊金山和平條約就是精確執行坡次砍條款, 而不是開羅宣言因貪婪取得領土而不明確的條款. 舊金山和約條款解釋就是在講第二條跟第三條除了朝鮮半島外,其他日本對其有剩餘主權. 就很清楚的台灣還是日本的, 要回歸日本必須要經過適當的國際行動而已, 就好像琉球回歸日本一樣.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7.240.137.6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Issue/M.1426765575.A.B91.html
jason748: 最好還是日本的 日本戰敗救亡國被剝奪主權了 03/19 19:48
這還寫得不夠明白嗎? http://history.state.gov/historicaldocuments/frus1955-57v23p1/d13 美國不能一貫的持有日本不再放棄千島群島的立場,較於它(日本)可以持有它沒有放棄福 爾摩沙與澎湖的立場.它必須,考慮到在國務院和美國參議院持有的立場,堅決主張他們的 處置是交由未來的國際行動.它將完美一致的符合美國支持日本在這些島嶼的爭議,或是他 們的部分,應該藉由國際行動歸還給日本,例如一個在同盟國包括蘇聯的協議. The United States cannot consistently take the position that Japan has not renounced the Kuriles, any more than she could take the position that she had not renounced Formosa and the Pescadores. She must, in view of the position taken by the Secretary and by the United States Senate, contend that their disposition is for future international action. It would be perfectly consistent for the United States to support Japan in the argument that these islands, or part of them, should be returned to Japan by international action, such as an accord among the Allied Powers, including the Soviet Union. ※ 編輯: saveme (27.240.137.69), 03/19/2015 19:5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