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frogha1: 03/20 12:18
※ 引述《jason748 (傑哥我要)》之銘言:
: 「在此(日華和約)第十條中將臺灣,以及澎湖島的住民,或是以前曾是當地的住民或其子
: 孫,都視為其具有中華民國的國籍。視為其被包括在中華民國的國民之內,即是所謂視為
: 的規定。」....日本外務省亞洲局長倭島英二在國會的發言,國會參議院外務委員會會議
: 錄,第三十三號,一九五二年五月二十七日,頁二。
: 不管已定位定,日屬絕對是最好笑的說法,日本戰敗時就亡國被剝奪所有主權了,最好
: 還擁有台灣主權啦,你是葉X恩的分身ID嗎?
官方的解釋夠清楚了吧!
http://kokkai.ndl.go.jp/SENTAKU/sangiin/013/0082/01306130082040a.html
○政府委員(倭島英二君) 今御審議を願つております中華民國との平和條約において
は、中華民國の領土はどこであるとか、中華民國の國民はどれであるとかということを
きめる目的で、これは交渉がせられたのではございませんで、その領土の問題並びに領
土の帰屬だとか、或いは中華民國の國民ばこういうものであるというような合意は、こ
の中には書いてございません。
倭島政府委員: 現在拜託各位審議的與中華民國的和約,並非以決定何處是中華民國的
領土,誰是中華民國的國民為目的而做談判的,在這裡面並沒有寫著關於其領土問題,以
及領土的歸屬,或是何者為中華民國的國民等這樣的協調。
寫的這麼清楚中日和平條約不涉及領土跟國籍的問題.
當然不可能解釋成台灣交還給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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