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anIsVaca (好好唸書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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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新聞] 電價4月1日調降 工業用戶受惠大
時間Mon Mar 30 23:39:30 2015
連結內文:
針對台電計畫將針對民生用電及小商家退費,用電戶換算一年約可回饋166元,大約二個便
當的價錢,但是台電新電價公式,
將人事等成本轉嫁消費者,讓用電戶每年多396元的電費
,反而多付四個便當的錢,讓人民虧很大。民進黨財政委員會召集委員薛凌上午表示,台
電電費回饋及電價新公式應脫勾,且台電103年獲利250億應先擬定回饋機制,讓飽受物價
所苦的基層用戶,先得到利潤回饋,減輕負擔。而非順勢綁一個電價「回饋包裹公式」讓
人民不開心。
薛凌指出,台電是公營事業,不是民營機構,公營事業應該站在苦民所苦,站在維護全民
利益為考量,而不是圖謀獲利優於全民利益,但台電新版電費計價公式玩的是包贏策略,
民眾卻永遠成為冤大頭,這種與民爭利,向人民楷油的心態實不可取。她說,台電吃人民
夠夠,馬政府一再讓人民不開心,一再站在與人民對立的一邊,這種心態與作法,一定會
再受到人民用選票唾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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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台電揭露的成本數據,用人費用只佔成本的6%。
http://www.taipower.com.tw/UpFile/_userfiles/image/price7.jpg
台電主要的成本是「燃料」。
在過去燃料價格上漲的那些年,台電都沒有漲電價。
所以調高多年沒有調高的電價,反應一下燃料成本,是合理的。
而且電價漲幅也不大,油電雙漲之後,台灣電費還低於菲律賓。
雖然現在國際燃料價格回跌,但是我反對現在調降電價。應該先把獲利拿去還債,這樣對
下一任總統會比較好。
另外,台電另一個問題在購電。
民營電廠賣電給台電的價錢平均高於台電自己發電的成本。
http://www.taipower.com.tw/UpFile/_userfiles/profit4.jpg
這可以拆成兩方面,「向汽電共生購電」與「向IPP購電」。
汽電共生方面,能源管理法第10條,強迫台電一定要買。要解決這個問題必須修法。
IPP方面,過去已簽了高價購電契約,如果毀約是違法的。這部份有兩個解決路線:
1.如果可能證明簽約過程有違法行為,可以用這個來打官司廢除合約,並把錢追回來。
2.如果無法證明違法,那只能請公民們向政府、台電、開IPP民營電廠的財團,施壓,逼他
們重新議定合理的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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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Issue/M.1427729973.A.5AF.html
→ chx64: 你的問題要看 電業法 03/30 23:47
要解決這個問題必須靠立法院。
希望大家可以選出好的立委。
→ chx64: 另外你上色的部分應該是第一段最後那幾行 而不是抓那點打 03/30 23:53
→ chx64: 你打這點 只會讓馬狗用浮動XX來搞民眾 只有更蠢 03/30 23:55
為了回應第一段的最後幾行,馬政府每戶退了800元的電費。(利潤回饋)
根本是婊到下一任總統。
我認為台電的獲利應該優先用於還債。結果卻做了個球給馬政府反其道而行。
這下好了,去年的獲利拿來每戶退800元電費,今年又調降電價。
看來爛攤子得留給下一任總統了。
推 hamasakiayu: 公營企業要苦民所苦,所以民營的就不用了 03/30 23:59
→ hamasakiayu: 那一堆人支持電業自由化的心態是? 03/31 00:00
→ r13974682: 黨營國營不分的問題? 03/31 00:00
→ hamasakiayu: 人事成本難道不是成本?民營業者不會轉嫁消費者? 03/31 00:00
→ hamasakiayu: 台電營利上繳的是國庫,被人懷疑通黨庫的卻是民營 03/31 00:01
→ hamasakiayu: 那些轉投資的公司 03/31 00:01
※ 編輯: TanIsVaca (111.246.60.61), 03/31/2015 00:1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