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omwalker (黃小羊)
看板PublicIssue
標題[轉錄] 鍾年晃-工安悲劇不應該成為政客鬥爭工具
時間Sun Apr 12 13:44:22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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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錄來源】
鍾年晃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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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內文】
工安悲劇不應該成為政客鬥爭的工具,但這兩天看到中央政府不斷指責地方政府,
爛媒又只將矛頭指向台中市政府,實在不能再以訛傳訛下去了,就讓證據說話吧。
毛治國說地方政府要負責任,但是拿出97年11月15日的協議書可以清楚看到,簽約
的三方分別是甲方交通部(主辦單位)、乙方台北市政府及丙方台中市政府,各機關
首長都有簽名用印(毛院長,看清楚,這不是簽名章,這不是簽名章,這不是簽名
章,所以不要說你不清楚)。
其中丙方台中市政府在台中捷運工程中所負責的工作只有兩項,土地取得和完工後
的營運。至於工程規劃及施工則分別由甲乙兩方負責。
看完這些歷史文件,誰該負責應該很清楚了吧。不是說台中市政府完全沒有責任,
但請注意比例原則。
再來說爛媒這兩天的兩大指控,趕工和拆圍籬。
林佳龍的確有將完工日期提前至2018年,但提前完工並不是要求廠商不顧工安只求
進度。看一下審計部102年對台中市政府決算報告中就清楚指出(台中捷運工程延宕
最主要原因是工地取得進度落後)。所以林佳龍要求提前兩年完工,其實趕的是行政
流程,包含土地取得和工程發包,和實際施工進度沒有關係,更何況發生意外這個
標進度並沒有落後。
蘋果日報在事發隔天刋出一張該處今年初有圍籬的照片,而事發當天當地並沒有圍
籬,於是得出「提前拆圍籬,草菅人命」的結論。事實是,當地的圍籬根本沒有拆
除,因為工程沒有完工。事發當天是因為大型吊車要進駐,施工單位把圍籬拆除方
便進出,所以現場沒有看到圍籬。要查證這段經過一點都不難,不知道現在的記者
是怎麼了,有發稿壓力也無需如此吧。
再來是夜間還是日間施工的問題,承包商遠揚公司光是今年以來就因為未依交通維
持計劃,被台中市政府罰了三次(被處罰的單位是台北市捷運局,因為他是業主),
可見家包商是習慣性違規,負責督導的應該是台北市捷運局,台中市政府則負責稽
查。
事實的真相就是如此,誰該負責任很清楚,不要為了政治目的找個替死鬼就讓這件
事情過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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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錄連結】
http://goo.gl/YAtTx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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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錄心得】
這件重大工安意外版上好像沒看到版友討論。我不太確定鍾年晃的說法正確與否,
但媒體亂帶風向是常見的事。現在好像看到很多人評論說柯p第一時間出來負責,
對比林佳龍好像在卸責。但照鍾年晃的說法,和在八卦版看到的一些消息,中捷的
工安督導是中央管的,八卦版還說中央不准中市管(利益問題?),所以林佳龍根
本管不動。
有沒有版友在追這件意外?到底中市府在這件意外上該負多少責任?承包的北捷又
該負多少責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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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Tomwalker (112.104.95.143), 04/12/2015 13:45:04
※ 編輯: Tomwalker (112.104.95.143), 04/12/2015 13:47:43
※ 編輯: Tomwalker (112.104.95.143), 04/12/2015 13:48:12
推 RbJ: 台中市政府現在唯一有辦法施力的是在交維計畫 04/12 14:00
→ RbJ: 一部份的說法是台中市政府有責審核跟監督 04/12 14:00
→ RbJ: 另一部份就如鍾年晃說的台中市政府只負責稽查,監督的是北捷 04/12 14:01
→ RbJ: 不過第一時間柯p就跳出來說北捷有責任,林佳龍這邊則是一直被 04/12 14:01
→ RbJ: 後續說明權責的新聞聚焦,兩相比較很容易有落差,搞得很像 04/12 14:02
→ RbJ: 林佳龍要卸責 04/12 14:02
→ RbJ: 我只能說這次的事件林佳龍處理的很不好,扣分很多 04/12 14:04
→ revorea: 只要鬥爭能的利益>妥善處理的利益,就會鬥爭下去.... 04/12 19:25
推 didolydia: 北捷之外,包商也有問題 04/14 22: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