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jeanvanjohn (尚市長)》之銘言:
: ※ 引述《teemocogs (teemo)》之銘言:
: : 標題: Re: [live] 死刑是否違憲-模擬憲法法庭
: : 時間: Fri May 15 08:06:36 2015
: : 我常在想
: : "資格"是什麼?
: : 我今天辦家家酒,我需要取得扮家家酒的資格嗎?
: : 或換句話說,我去要取得別人認同我扮家家酒的資格嗎?
: 那麼答案很簡單:
: 你要不要把這場"模擬憲法法庭"當成是家家酒?
: 如果當成家家酒,那當然沒有"外行領導內行"的問題囉!
: 問題是,你要把它當成家家酒嗎?
假如因為不被認為是專業就不該發表意見的話,
那為什麼民眾可以對公共事務發表意見?
: : 有時候會聽到親友這樣說:
: : 你又不住蘭嶼,核廢料不遷出蘭嶼干你屁事!?
: : 你又不住美麗灣,美麗灣拆遷干你屁事!?
: 提莫的比喻嚴重錯誤。
: "住哪裡"跟"專不專業"是不能相提並論的。
: 以美麗灣的情況來比擬的話,那所謂的"模憲法庭",
: 就是一個記者來決定環評過不過關;
: 請問提莫,你覺得如果美麗灣的環評交給一個記者
: --而且是跑文學線的記者--來決定它該不該停工,這樣合理嗎?
1. 模擬憲法法庭對外不生拘束力,其性質類似於學術研討會。
2. 本國憲法保障集會與言論自由。
: : 而我,有什麼資格要求別人具備這樣的資格?
: 我要求的也不多,"該需要專業的時候,請別讓外行領導內行"。
: 如果在BBS或臉書上吵架,那我是不會要求這些的,
: 但誠如上述,如果環評交給一個記者來搞,那我是不會認同的。
: 提莫,我在此要再次反問你:
: 你能認同美麗灣的環評給一個記者--或者不要講記者,小說家好不好--去評嗎?
: 讓九把刀來決定美麗灣蓋不蓋,好不好啊~~~(叭)?
我們已經讓醫生、藝人、運動選手、職業攝影師擔任民選公職了。
那找個作家來做環評評估,只要他做得出來做得合理,又有何妨?
: p.s.: 如果撇開專業的話,公然撒謊、辱罵民眾的人,還是沒資格的。
: 又p.s.: 順便再回應一個問題:
: "南非大法官能不能坐證人席?"
: 答案是肯定的,但如果問題變成"南非的大法官能不能坐模擬大法官席?"
: 答案就是否定的,因為這是台灣的內政議題。
: 提莫在這裡刻意避重就輕,用另一個議題迴避了我的質問;
: 不過到目前為止,讓我很失望的一點是,
: 沒有一個人針對"辱罵民眾"這點做出回應...
: 佛山沒一個能打的嗎?
依你的標準,張娟芬也是民眾的一員。
既然是民眾的一員,辱罵其他民眾就像是立法委員互罵一樣。
你自己不也用"公然撒謊""辱罵群眾"在公開版面罵她?
我只覺得你對張娟芬的道德要求標準很特別。
一方面否定她做為公眾人物的公信力,
一方面卻又以公眾人物的道德標準來給予評價。
所以,你現在有三個選項。
1. 承認張娟芬有足夠的公信力作為一個學術研討會的裁決者,
那我可以認同你對他的個人評價。
2. 承認張娟芬辱罵民眾是合理的,
那模擬憲法法庭就回歸論述面,不必在意裁決者權威性。
3. 承認你自己是兩套標準,
那我可以把你這篇回應當成是笑話來看。
三選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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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這不是來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