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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話不多說(其實是想不到要講那些廢話) 總之以下內文開始 雖然藉由條約中並不能得出台灣、澎湖主權已被轉移給中華民國之結果, 但中華民國仍有可能透過其他合法取得領土之方式主張其對台、澎主權之所有。 因此,先占(Okkupation)以及時效取得(Ersitzung; Usucapio) 能否使中華民國佔領台灣、澎湖成為正當合法的主權取得,在此將進行討論。 所謂的先占,係指國家對無主地(Terra nullius)進行占領,並於其上實行有效的治理 行為,從而原始取得(originär erwerben)該地而言。 所謂無主地,主要指不在某一國家支配下的土地。而台灣何時成為無主地? 是在1952年,也就是《舊金山和約》以及《台北和約》生效, 日本徹底放棄台灣主權之後。 然而,這時候的中華民國(政府)正處於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進行內戰的狀態。 此時的中華民國並不是一個國家,而是內戰交戰團體之一。 然而無主地先占的主體是國家,內戰狀態下的交戰團體並非國家, 只是在戰爭法及其他特殊法關係之範圍內具備有限的國際法主體能力而已。 因此先占的主體資格,中華民國並不具備。 此外,若土地上已有一定住民,尤其是已經有一定社會組織形態的住民時, 這種土地不屬於無主地。這由國際法院在1975年針對西撒哈拉案的諮詢意見中指出, 而規範的概念根源可以溯及到《聯合國憲章》第1條第2款的人民平等與自決原則得出。 所以即便日本在《舊金山和約》第2條第b項中放棄台、澎的主權, 但並不使台灣、澎湖因而成為無主地,相反地, 應該根據人民自決原則就台、澎主權問題為處置。 故中華民國並不能以先占來取得台澎主權。 時效取得倒是一個非常可能使中華民國合法取得台、澎領土主權的方式。 時效取得與先占最主要不同之處在於對象, 後者對象是無主地,前者則是在他國領土或有爭議領土。 時效取得是因為時間經過而取得權利,也就是當一國在有爭議或者他國之土地上, 基於主觀上的支配意思(Animus domini),持續、有效、 無爭議地占有該土地一段相當長的時間。 但關鍵在於,得是和平(friedlich)取得領土的方式, 其占有應以和平方式(gewaltlose Mittel)為之。 也就是說,如果在以軍事力量占有某地的情況下, 即非和平占有,而是兼併(Annexikon)。 然兼併已在20世紀初透過前文所說武力禁止原則被認定為不法的領土取得方式, 故在軍事力量占領的情況下,不會發生時效取得的效果。 因此,從1945年以後,中華民國受命接受台、澎方面投降以及託管的情況下, 並不屬於時效取得的時間起點,時效起點應為1952年《舊金山和約》生效、 徹底結束同盟國結束對日的戰爭狀態之時。 但台澎因中國內戰而在1949年被蔣介石政權以軍事戒嚴統治, 這顯然非和平方式占領。如果這段時間被承認,其占領就成為兼併, 這就與武力禁止原則扞格,因此這段戒嚴時間不應計入時效之中。 再者,能以時效取得領土的依然是國家,也就是完整的國際法主體, 但中華民國於1952年時已非完整的國際法主體, 更在1971年後徹底喪失國際法主體能力,無法成為時效取得的主體。 綜合前述,即便自1952年以來,中華民國實質占領台灣、澎湖超過60年, 仍舊無法主張已因時效而取得台澎主權。 因此無論先占或時效取得都無法成為中華民國合法取得台灣、澎湖主權的合法性根據。 故在結論上,台澎地位/主權未定論是描述台灣目前國際法狀態的較合理解釋。 此一未定狀態的可能解決方式在此只能簡述,它最終必須根據台澎所有人民之意志解決, 也就是以人民自決(Volksselbstbestimmung)的方式來解決。 此一權利的主體為人民,並指在一定土地範圍中共同經營公共生活的人群。 而台灣、澎湖目前處於中華民國占領下,且其住民被賦予中華民國國籍, 因此其人民自決之權利主體,便是當下生活在台澎範圍並且有國籍身分的人們。 藉由人民自決,台澎人民可以選擇獨立成台灣國去主張台澎完整主權, 或者確認台澎為中華民國的一部分並與其共同成為事實上政治體, 亦或進一步主張台澎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省,正式成為中國的一部分。 但無論何種選擇,都這不是一人一黨可以決定的。 在台澎人民並未以人民自決決定其地位前, 台澎現狀就是被中華民國此一事實上政治體占領的土地,台澎主權不屬於他, 也不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而是一個歸屬並未終局確定、法律定位不明的狀態。 附帶一提,金門、連江由於屬於原中國領土,雖然目前為中華民國統治, 但最終亦是要透過人民自決決定是否要一同成為新生台灣國的一部分, 又或是回歸中國——中華人民共和國。 無論如何,台灣、澎湖人民唯有透過各種方式強烈、明確地表達自己 的意思,才有自己作主、創造自己未來的機會。 every people to be the sole master of its fate. (UN Doc. E/CN. 4/Sub. 2/404/Rev. 1, 27.) 呼 只剩下(番外)一篇了QQ 大家希望什麼時候PO上來呢~ -- 為什麼要攻佔神盾局?和平理性地表達訴求不好嗎?怎麼可以讓神盾局空轉呢?美國隊長你打 破的玻璃難道要自己賠嗎?洞見計畫已經要實行了不能退回,退回的話我們對安理會就會失 去信用的難道美國隊長害怕競爭?有實力就不用怕洞見計畫跟飛行航母啊!好啊,給你逐艦審 核嘛,但是不能更改任何一個攻擊目標喔!洞見計畫明明就是利大於弊!美國隊長你難道真的 了解洞見計畫嗎?隊長你一定是被浩克帶壞了,變成綠色的暴力份子,才會不挺美國國安! ---某些人眼裏的美國隊長2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60.166.24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Issue/M.1436286621.A.E89.html ※ 編輯: k9k2k7k0 (61.60.166.241), 07/08/2015 00:40:50
song7775: 推!! 跟THEROCK的說法大致一樣 07/08 00:49
song7775: 並給出了更細節部份的解說 07/08 00:50
song7775: 這篇看到一半我突然發現為什麼ROC政府要一直強調自己是 07/08 00:51
song7775: 個主權獨立的國家 不這樣強調的話時效取得就沒有根基 07/08 00:52
song7775: 不過兩位對於住民自決的部份說法不同 07/08 00:55
song7775: 想請教您是如何解讀的? 07/08 00:55
song7775: ROCK大認為能參與住民自決的只有當初日本放棄主權時 07/08 00:56
song7775: 的台澎人民以及其後代 07/08 00:56
song7775: 您認為只要是現在擁有ROC國籍的人皆可參與 07/08 00:57
song7775: 現在擁有ROC國籍然後生活在台澎的住民 07/08 00:58
song7775: 請問這結論是如何得出的呢? 07/08 00:59
※ 編輯: k9k2k7k0 (61.60.166.241), 07/08/2015 01:01:54
qaz596: 能否就其他日本放棄之領土,如庫頁島,南海群島等等,做出 07/08 01:15
qaz596: 法理解釋,庫頁島算是俄國的合併領土,跟台澎的差異是? 07/08 01:16
ypp32222: 推 更好講給別人理解了! 07/08 01:26
lazyojin: 推!自決建國! 07/08 02:18
Cityfrighten: 推 07/08 02:41
geordie: 推 07/08 08:07
jason748: 1952年ROC還是聯合國合法中國代表 07/08 08:52
jason748: 你要說他不是國際法主體這也太硬凹了...... 07/08 08:52
orzmaster: 呃…佔有時效無用最簡單的切入法是,舊金山和約23條主 07/08 08:58
orzmaster: 要佔領國美國,年復一年持續靠夭,台灣地位未定,直到 07/08 08:58
orzmaster: 現在…… 07/08 08:58
jason748: TRA條文裡把台灣視為外國 美國可不認為自己有台灣主權 07/08 09:17
orzmaster: 是軍事佔領啊樓上 07/08 09:37
song7775: 即使將1952年的ROC視為完整的國際法主體 07/08 17:09
song7775: 依然閃不過1971年被取代的問題吧 07/08 17:09
tcpic: 借轉八卦版 07/09 18:24
tcpic:轉錄至看板 Gossiping 07/09 18:25
MUSESHUNER: 好文 07/11 22:08
zeratulleo: 推 07/12 20:11
uzumaki: 推 07/12 21:09
arihanta: 08/01 1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