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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建中校長徐建國發言引起爭議。建中刊物《東海東》報導,徐建國在校園座談會上主 張說,高學歷知識份子擁有的選票價值,應該要比無知的遊民更高。然而,在座談影片和 逐字稿公布後,也有人為徐建國辯護,主張說:在遊民相關段落裡,徐建國「只是在舉例 」說明民主投票制度的流變,這並不足以顯示他對於選票價值的看法。 徐建國真的只是在舉例嗎?或者說:若我「只是在舉例」,那我就可以隨心所欲使用爭議 案例嗎?這其實關係到我們在論述當中當中如何使用「歸謬式反例」,以及作者是用什麼 方法來「解消」這類反例。 校長說了什麼? 在我的理解裡,徐建國的相關發言意思大致如下: 高知識份子懂得比較多,因此照理來說,他們的選票價值,應該要大於無知遊民的選票價 值。然而,(1)在現代並不符合事實,為什麼呢?這是因為:在投票制度流變的歷史當 中,人們無法就「知識份子的票,到底要比遊民的票多出多少?」這個問題達成共識。 (或許有人不同意我對徐建國的解讀,我會在文章最後面回來討論這件事) 歸謬式反例 參考談話的上下脈絡,徐建國這段說明,是想要藉由介紹投票制度的流變,來讓學生了解 取得共識的重要性: 你看看,我們現在的投票制度會是這個版本(而不是,例如說,知識份子的票比遊民多) ,就是因為這個版本是最有共識的版本。 要讓這種說明引人入勝,其中一種常見策略,是在開頭營造一個「票票等值並不合理」的 說法,讓讀者產生疑問: 蛤,那現在為什麼會是票票等值? 接下來,作者就可以藉由回應這個疑問,來說明自己要說明的東西。這種手法先預設了不 成立的說法,然後再說明為何這種說法不成立,我把它叫做「歸謬式反例」。我寫文章偶 爾也會使用這種策略。 尚未解消的反例,可以顯示作者的立場 在歸謬式反例的寫作策略裡,反例就是用來被解消的,而作者解消反例的方式,可以看出 作者對於反例的看法。比較下面兩個例子: A:阿成曾當選年度最認真問政立委,這麼認真的立委,為什麼沒有上這次的不分區名單 呢?其實就是因為他開始玩房地產之後,已經沒有心力放在政治上了,所以問政表現大不 如前。 B:阿成曾當選年度最認真問政立委,這麼認真的立委,為什麼沒有上這次的不分區名單 呢?其實是因為他長得不好看,黨覺得他的賣相不好。 藉由 A 和 B 解消反例的方式,你可以看出他們對阿成的看法差異:B 依然相信阿成是個 認真問政的人,而 A 則不。 沒錯,B 並沒有親口主張阿成很認真,但是他對於「為什麼認真問政的阿成沒上不分區名 單?」的回應是「因為他長得不好看」,而這並沒有解消阿成的認真。因此我們身為讀者 ,有理由從這段話解讀出:B相信阿成是認真的,並且也相信,假若阿成長得好看,就會 被列入不分區名單。 徐建國的情況非常類似。他對於「為什麼懂得比較多的高學歷份子的票,沒有比遊民的票 更多?」的回應是「因為如果要多的話,我們沒辦法決定要多多少」,而這個回應並沒有 解消「懂得比較多的人的票應該要更多」。因此我們身為讀者,有理由從這段話解讀出: 徐建國相信懂得比較多的人的票應該要更多,並且也相信,假若我們有辦法在「知識份子 要比遊民多多少票」這件事情上取得共識,我們就應該要實施票票不等值的制度。 「那不是結論」不是藉口 有些人認為,徐建國的發言看似爭議,但其實是在討論制度流變,最終目的是要引出「所 以,不管是什麼事情,取得大家的共識,是很重要的」這個結論,而這個結論並不是針對 遊民,也沒有歧視意味。 這說法嚴格來說並沒有錯,但是我們很難主張一個人說的所有話語當中,只有放在結論裡 面的那些,才有資格被用來推論當事人的看法。例如說: C:這讓我想到一個例子。你們知道現任立委阿成嗎?阿成曾當選年度最認真問政立委, 這麼認真的立委,為什麼沒有上這次的不分區名單呢?其實是因為他長得不好看,黨覺得 他的賣相不好。所以啊,在社會走跳,人還是難免受到群體意志的影響啊。 這段話的結論是「在社會走跳,人還是難免受到群體意志的影響」,但這段話依然提供我 們理由去相信:C 認為阿成是認真的立委。魔鬼藏在細節裡,「那不是結論」不代表你不 用負責。 所以,徐建國真的認為票票應該不等值嗎? 很難說。如果你仔細閱讀以上討論,會發現當我企圖談徐建國或者ABC任何一人的想法時 ,我會用這樣的語句: 根據他說過的這段話,我們有理由認為他相信…… 而不是這樣的語句: 他相信…… 之所以這樣用詞,是因為我認為我們應該隨時對誤解和失言的可能性保持警覺:即便徐建 國真的說了那些話,也不代表那些話真的表達了他的意思。我的一位朋友上過徐建國的課 ,認為他不太可能真的主張人的票值該依據智識區分等差。我認為這也是好理由讓我們相 信:即便我對於徐建國言論的詮釋,是最合理的詮釋,那些言論本身,也不見得真的精準 表達了他對於民主的看法。 此外,當然也有可能有一些人打從一開始就不接受我對於徐建國言論的理解。我觀察了這 幾天臉書上的相關評論,我相信針對這個事件,可以分成兩派或更多派人,他們彼此之間 對於徐建國的說法有互相衝突的詮釋,並且即便他們坐下來一起重看座談會完整影片,也 無法完全化解這些詮釋上的衝突。 我在第一次想到這個情況的時候,認為這些爭議很大部分是徐建國的責任,因為他當初應 該可以很容易就講得更精準、避免誤解,例如加入類似下面這一段: 「當然,基於法律應該要給每個人同等權利為了自己的利益表態,所以不管怎樣我們應該 避免不同階級擁有不同的投票力道」 不過,若我們把溝通當成一種社群合作,就可以更有建設性地看這件事:徐建國身為高中 校長,依然難免面臨這種在正式場合說出來的話沒辦法讓別人確定意思的窘境,這說明的 是現代社會溝通的困難。我相信這個爭議發言事件只是一個把月後就會被淡忘的小事情, 但這些言論的解讀分析,或許可以讓我們進一步重視民主社會需要的溝通能力和心態。 http://news.readmoo.com/2015/11/23/kris-151123-the-value-of-voting/ 這篇打出了我的心聲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5.198.24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Issue/M.1448294127.A.65B.html ※ 編輯: kevinet7410 (101.15.198.249), 11/23/2015 23:58:13
a1122334424: 我把你們當人看 11/24 00:05
XDDDDDDDDDD: 建中不愧為全台第一志願,帶風向帶得很好 11/24 00:26
axiz711: 這篇是事實,舉錯例子導致爭議,反而更陷入謬論 11/24 01:12
axiz711: 但他人對於事情的看法與我不同並不代表他一定是錯的 11/24 01:14
axiz711: 這篇有上過該校長的課更顯示他可能只是闡述的不好而已 11/24 01:15
yudi1991: 推 11/24 01:18
mark7931: 推 11/24 01:44
teren: 推 舉這種例子用這種語法 我想幫他護航只能說他表達很爛 11/24 02:01
Desperato: 推推 這篇是正解 11/24 12:28
w235: 11/24 2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