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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真的覺得許多版友是暫時被...關鍵字思考蒙蔽了耶@@ 這位從中國來的hizuki板友論述在我看來非常清楚: (先說我對於敵國這個形容是不全贊同的,不過有些板友這麼說就暫且沿用好了) 1. 本國人可不可以跟敵國(?)人自由戀愛、結婚? 如果你覺得不行,我實在沒辦法相信你是相信人權的現代人, 難道你看羅密歐與茱麗葉的時候都覺得這是兩個不孝的人渣? 2. 承1, 那戀愛的對象以前有小孩子行不行? 生過小孩就不是羅密歐茱麗葉了!! 3. 你可以接受政府製造「某種條件」讓無辜的旅外台灣人難以回家鄉定居嗎? 成功達成類似國民黨黑民單的效果? 4. 如果不行,到底有什麼一致的立場可以不讓人家全家人來台灣定居? 在我看來這種「本國人去CCR了一個敵國人帶回家來」對任何講究民主人權的國家 都是無解的,理論上我們是可以限制台灣人不准去中國來大大降低這種CCR比例, 只是可能反而是殺敵八百自損一千。 說真的我覺得這種CCR的唯一解法就是想辦法給前中國人子女(好拗口)一些正面影響, 為什麼不願意相信民主國家的教育能夠超越獨裁國家的洗腦? ※ 引述《hizuki (入贅桧月家,我妻彩花)》之銘言: : 人權的假掰我是見識多了,所以我不再相信人權萬能和人權至上,沒有人能做到。 : 人倫的漠視,我除了共產匪幫外我還是頭一次看到。 : ※ 引述《mrforget (財去人安樂)》之銘言: : : 中國新移民就中國新移民,大陸是哪個大陸阿,非洲大陸還是歐洲大陸。 : 看不懂我沒辦法 : : 不能畢業是他自己要負責,他如果讀個普通私大,每天讀14小時還不能畢業,這才奇了。 : : 應屆畢業本來就21~23歲,所以你想表達什麼!?不是很正常嘛。 : 說的好像臺灣人都可以準時畢業一樣,我一個臺灣同學心靈受創傷,從國立轉私立,又修學, : 應該今年都26了。 : : 結婚前有小孩,那就為了小孩全家都去住中國,不是也可以嗎。 : 看看,人家有身份證或者有居留權,要住在哪裡還要你來管。好鴨霸阿。 : 就是因為你不喜歡人家,就要把人家給流放走嗎?明天哪個人只會講國語或者是原住民話, : 不會講福佬話,你也把人家趕回山上吧。 : : 要團聚就團聚,能回中國團聚,也能來台灣團聚,別浪費台灣的資源就好。 : 還是上面一樣,你憑什麼規定人家要去大陸團聚。我還勸你不要呼吸,減少碳派放為地球做貢獻。 : : 大學按台灣一般民眾的考法,指考跟學測,不就好了, : : 還要浪費時間跟資源去另定新規,不滿意就不要讀。 : 是保障他們重考的權力 : : 當然不能在台灣工作,台灣去美國讀書也不是每個人都能符合規定留在美國工作的。 : 開玩笑,人家是屬於可以歸化的範圍,並且有直系親人是中華民國國民,只是讓他們在臺灣等待歸化隊列, : 人家父母要養他們關你什麼事情? : : 你到台灣就是聽台灣的,不然回中國。 : 聽臺灣的?你代表臺灣?人家的家長或者養父母也是臺灣人,難道不能為自己的養子女爭取權益嗎? : 聽臺灣的?馬政府要簽署服貿你幹嘛反對? : : 不能居留工作,就回中國工作,把錢匯到台灣。 : : 不然就整家全都搬去中國。 : : 你以為居留工作賺的錢就一定會給雙親嗎。 : 人家父母想要孩子留在身邊都不行阿?人家父母有財產,讓子女用財產照顧自己都不行嗎? : 我知道,別人支配自己的財產也是要聽你的。 : : 那就爸爸媽媽都去中國住,不就能照顧了。 : : 為什麼一定要在台灣才能照顧呢。 : 人家家長要住在臺灣 : 最好每個爸爸都很負責 : : 爸爸不要媽媽以前的小孩,那是媽媽的事, : : 媽媽自己選的丈夫。 : : 看媽媽是要親生子,還是這新丈夫。 : 我知道了,你要把兩個人的問題上升到全民來了。不要說什麼人權了,自由戀愛都沒有了。 : : 沒說不能媽媽跟孩子一起留在中國阿,這不就是人權嘛。 : : 有強迫他們母子分開嗎。 : : 媽媽要丟下孩子,自己跑來台灣,那是媽媽的選擇阿。 : 是你鼓吹不讓孩子過來的?我問你個為什麼?就是因為他媽媽是大陸人,他孩子是大陸人嗎? : 歸化中華民國國籍的大陸人民本來就要聲明放棄大陸戶籍。 : : 要定居也要審,不然每個人都來這招就好了。 : : 媽媽要生也不想養,不然就留在中國陪孩子阿,怎怪到台灣來了。 : 就是有人要娶她阿 : : 就留在中國,禁止歸化就好了。 : OK咯,你是建議把所有大陸學生全部趕回去咯 : : 我覺的能團聚,就跟觀光一樣,但不能在台工作,抓到就強制遣返。 : 不允許歸化?那就全部國籍的比照辦理吧。 : 戀愛自由,對養子女的照顧,我想你是要一次性挑戰這麼多東西。 : 我想有人會說我是26,怎麼不跟共匪去爭取人權?拜託,我是反共的,也和共匪多有衝突。 : 但是我為什麼反共,就是因為共匪不把我們當人看,漠視我們的人權。 : 要是你們也不把我們當人看,我照樣也反你們。看看你們口中的人權到底是什麼個樣子? : 我可沒有主張人權至上,我很明白的告訴你我認為要先保障肚子再保障人權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92.16.204.24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Issue/M.1456292529.A.4DF.html ※ 編輯: darkseer (192.16.204.244), 02/24/2016 13:48:31
OTOTO: 1.可以,後果自負。 2.可以,後果自負。 3.不可以。 02/24 14:20
OTOTO: 4.不要把台灣本國人的權益,和根本不住在台灣的外國人的 02/24 14:21
OTOTO: 權益混為一談。人權不是這樣無限上綱,謝謝。 02/24 14:21
要讓「後果自負」跟3的不可以邏輯上不矛盾,我唯一想到的方法是把在台灣長大, 旅居國外,跟外國(敵國?)人結婚的人不視為台灣人,這是樓上的意思嗎? ※ 編輯: darkseer (192.16.204.244), 02/24/2016 14:52:00
OTOTO: 您有沒有搞清楚這是在開放什麼?這是在開放敵國新娘把牠和 02/24 15:15
OTOTO: 敵國前夫所生的敵國拖油瓶引進台灣。本來就是生在外國長在 02/24 15:16
OTOTO: 外國的敵國人,沒事去開放純敵國人的權益是做啥? 02/24 15:19
所以您同意曾經長期旅居國外,去CCR外國人的台灣人還是台灣人囉? 我確實認為應該某種程度照顧外國人的人權,不過我的文章邏輯完全與此無關。 我只打算討論這位台灣人的人權。 我的邏輯是,你都不許人家老婆小孩(人家有大愛嘛)一起在台灣定居了, 還不算讓這位台灣人「難以回家鄉定居」嗎? 或是您認為「無辜」這個形容詞不對? 難道只有我比較軟弱,跟另一半(如果我有的話...)不住一起就沒辦法過日子? 後果自負究竟是什麼意思,不妨畫下一條線來討論。 您也可以認為我文中3.所涉及的本國人人權就是應該在這裡為了國家安全讓步, 但如果不是這樣,那我就不知道是什麼意思了。 ※ 編輯: darkseer (192.16.204.244), 02/24/2016 15:32:40
OTOTO: 不要偷換概念。你認為被自己國家的政府設黑名單不能返鄉, 02/24 15:37
OTOTO: 跟不准妻子的拖油瓶(純敵國人)一起來台定居,是同樣嚴重 02/24 15:39
OTOTO: 的事情嗎?我不認為如此,對於輸入敵國人民的政策本來就該 02/24 15:40
OTOTO: 嚴格檢討和檢視。 02/24 15:40
darkseer: 好吧,原來是我用詞不當,我承認拿國民黨黑名單類比不當 02/24 15:41
darkseer: 可是你說的不是我說的嗎,你就是說帶老婆小孩回家鄉 02/24 15:41
darkseer: 這項人權應該要在這裡退讓於國家安全需要啊 02/24 15:41
darkseer: 難道你覺得人家不能帶老婆小孩回家不算是回家的重大困難 02/24 15:42
darkseer: 或是中國人都很醜,所以這一定不是真愛XD? 02/24 15:43
zirconium: 台灣的民族定位還不清楚 太理性的想法有害民族意識生 02/24 15:54
zirconium: 成 02/24 15:54
zirconium: 另外台灣小小土地人口壓力很大,任何增加人口政被限制 02/24 16:00
zirconium: 或有效減少人口被推行,我覺得是正確的戰略方向。 02/24 16:00
我對於民族地位的想法不同,我認為這是一種雙刃劍, 處理不好可能會出現一種會壓迫原住民,或是會讓鄭南榕生在現在會被霸凌的民族主義。 如果不能通過理性那不如不要先慢慢來。當然,這只是我的看法。 不過..這裡我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我是真的覺得這次許多的大家碰到中國, 就把其他損益放大,然後人權變小了。 當然這終歸是個標準問題,只是我覺得這裡的人權標準平常不是這樣@@ (就是覺得不符合比例原則的意思啦XD) 另外就是像u板友說的,這樣的人權標準大概通不過中華民國憲法, (雖然憲法好像沒特別講婚姻,另外,我也不是說不通過就不對)
OTOTO: 選擇和敵國人結婚,造成把拖油瓶一起帶回家養這件事有困難 02/24 16:10
OTOTO: 這就是所謂自負責任。沒有人強迫他跟敵國人結婚。何況並不 02/24 16:11
OTOTO: 是完全禁止,這次引起爭議的是「再放寬名額」。為什麼台灣 02/24 16:12
OTOTO: 要為了少數人的不方便(再說一次,可沒完全禁止喔),要犧牲 02/24 16:12
OTOTO: 國家安全呢? 02/24 16:13
侵害5%人權可以忍一下當作沒事,侵害50%和100%就只是程度差異而已吧? 我承認國民黨黑名單的比喻不準確。
uka123ily: 其實我們不會說這是國家安全,也不符合比例原則 02/24 16:20
uka123ily: 並沒有造成緊急危難,而必須一律禁止。 02/24 16:21
※ 編輯: darkseer (192.16.204.74), 02/24/2016 17:35:46
hgfx123: 重點是他們是否具有台灣國籍?這點你要說明清楚在來討論 02/24 17:39
darkseer: 大人有,小孩沒有,應該是這個情況沒錯吧 02/24 17:40
r13974682: 就因為是中國 你自己都知道了 02/24 18:15
u9161031: 馬19去哈佛唸書有改變嗎?還在肖想用教育改變中國? 02/24 18:24
台灣早期小留學生許多後來成為黨外推動民主的中間力量, 比較有名的例如李應元,許信良,陳文成。 我才疏學淺,怎麼想都覺得馬英九這種抓靶仔才是特例。 這個例子反而支持我的論點, 只是想噓我,不需要一同打翻先賢的貢獻吧? ※ 編輯: darkseer (192.16.204.244), 02/25/2016 03:36:36
zirconium: 「大家碰到中國...」 這點可看出大大承認台灣民族意識 02/25 07:38
zirconium: 正在生成。 02/25 07:40
darkseer: 我不反對啊XD 這裡只是價值取向順序不同,你可以說認為 02/25 08:20
darkseer: 在這個例子培養民族意識比(某些台灣人的)某種人權重要。 02/25 08:22
darkseer: 只要不要遮起眼睛當作沒看到他的人權就行 :p 02/25 08:23
KIWAMI: 這板就是一堆五毛黨工帶風向寫一堆長長長但完全不知所謂的 02/25 12:12
KIWAMI: 屁話戰些完全不重要的東西才讓正經人都跑光變邊緣板 02/25 12:13
Jameshunter: 可是381最近更只能躲到更冷門的版了 哭哭 02/25 14:46
u9161031: 你講的都不是KMT的人,來亂比些什麼。 02/25 18:59
u9161031: 倒是KMT留美的一堆,豈只馬一人,波士頓通訊難道是馬一 02/25 19:01
u9161031: 個人製作的? 02/25 1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