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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這還是打稻草人,回到原本的題目,讓其能夠完成學業的居留期間延長。 事實上也無關總量控制的問題,而是讓其可以穩定的完成學業: 而在有限度的歸化管制中,應該考量雙方親屬的需求,讓居留限制得以更彈性。 我覺得現在是不知道在打第n隻稻草人了。 搞的好像開放求學工作居留限制就「一定」「直接」造成國家層級的安全問題。 基於民主理論好像不是這樣說的。 考量本國籍人民的權利,去要求得以團聚是一種國家安全的問題? 或者有人忘記外籍新移民的配偶是台灣人這件事? -- 當然這些並非不能限制,而是你有什麼強的理由可以主張這是正當且合理? 至少「國家安全」是無法直接正面論述的。 ※ 引述《tcpic (麻雀)》之銘言: : 所以總量控制在台灣可以消化的範圍內非常重要 : 因此 我是不完全反對依親來台 但是不能延伸 : 例如PRC籍新娘一個人來 不可把PRC籍前夫的子女同樣再依親"入籍" : 除非該子女經過上面說的 每年固定量 審核且排隊的程序 : ----- : 在考慮PRC與台灣問題的時候 不可忘記這是大象跟兔子的量體差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0.28.158.16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Issue/M.1456417715.A.7F8.html
mrforget: 上飛機也能帶菜刀好了,因為無法論述。 02/26 00:47
上飛機帶菜刀(要看你怎麼帶刀),申請託運跟你放在隨身行李就差蠻多的。
mrforget: 闖空門也應該廢掉了,因為無法論述。 02/26 00:48
我們會說闖空門是「非法侵入私人領域」,是闖空門後的其他「行為」導致其他犯罪。 亦即,居留或歸化並不代表對國家安全有直接的危險,而須依據這些人到底做了什麼。
mrforget: 這些是依你的邏輯無法論述。 02/26 00:48
mrforget: 敵國說要打你國家,武力犯台,這還不能正面論述!? 02/26 00:49
敵國要打你國家,並不代表敵國人民就一定會怎麼樣。 你可以說可能性很高,但也請告訴大家有多「高」,否則就是空談。
mrforget: 民主理論是怎麼說的,你要不要發一篇文章說一下什是民主 02/26 00:50
mrforget: 你以為民主是以全世界的人民為主嗎,那中國能投票選台灣 02/26 00:50
mrforget: 總統嗎!? 02/26 00:51
你是不是忘記我寫了什麼? 我從來都不是以外籍人士的權利為主張,而是主張本國籍公民的權利。 中國籍人民能否選總統,跟我們考量本國籍公民權利有何關係? 只要我們是民主國家,政府就有義務滿足人民在憲法上及兩公約列載的權利。 也就是 「 家庭為社會之自然基本團體單位,應儘力廣予保護 與協助,其成立及當其負責養護教育受扶養之兒童 時,尤應予以保護與協助。」 只要外籍配偶與本國籍公民組成家庭, 其分別維持與各自親屬之關係,自然某種程度上需要被滿足與保護。 此外又「未成年子女」的養育與教育是需要被特別保護的重要個體權利。 如果讓這些未成年子女跟著家人來到台灣有更好的教育與生活環境,豈不是美事一樁? 當然不是說每個外籍配偶的未成年子女都要來台灣求學或生活, 既然已經獲准可以進入台灣居留,為何不准許其能延長居留完成大學學業? (如果可以考到學校,卻又不給他時間念完不是很奇怪的事情?) ※ 編輯: uka123ily (110.28.158.168), 02/26/2016 01:34:01
mrforget: 對,所以需要審,這個審就是盡力讓他們來,不然來都別 02/26 03:52
mrforget: 想來。 02/26 03:52
mrforget: 敵國要打靠的就是敵國人打台灣,不然如何打,所以需要審 02/26 03:53
mrforget: 審就是怕那些子女會不會是敵國派來做有害國家事的人。 02/26 03:54
怕會不會如何做,跟你禁止是兩件事,不符合比例原則。
mrforget: 敵國人的孩子不關我的事,你能幫敵國人出錢蓋好學校。 02/26 03:55
mrforget: 敵國的大學也很多,他們在敵國一樣能讀大學。 02/26 04:07
mrforget: 為了愛情,全家搬到中國,照顧婚前子女也是一樁美事。 02/26 04:21
你的意思是本國籍人民沒有遷徙自由,為了團聚就一定要遷徙他國?
mrforget: 而且同時還減少國家安全的顧忌,一舉雙得。 02/26 04:22
mrforget: 敵國說要打你的國家,敵國人對國家造成威脅的可能性很低 02/26 07:19
mrforget: 你沒說清楚是有多低,那也是空談,國外都有不到十歲的人 02/26 07:19
mrforget: 肉炸彈客了。 02/26 07:19
我以為預設個人為開放社會的一員,不應當預設他人意圖製造危害。
mrforget: 你一直提親屬之關係,但卻不肯正面回應非直接之血緣。 02/26 07:20
mrforget: 如果親屬之關係,那娶一個老婆,東扯西拉的,大概能有一 02/26 07:20
mrforget: 兩千個以上都能依親屬關係而來了,中國新娘的哥哥的老婆 02/26 07:21
mrforget: 的七叔公的堂弟的表哥的姪子也是親屬關係。 02/26 07:21
有多少人會要跟麼大的家族一起? 按比例應該很少,若真很少其實也無不可。
mrforget: 中國新娘要跟你扯說這是為了家庭和諧,所以應該要全都能 02/26 07:22
mrforget: 來台灣,那你給不給來。 02/26 07:22
mrforget: 每多一個中國人來台讀書,本國人的教育資源就被寡分。 02/26 07:23
mrforget: 因為學校很多東西都是全民補貼的。 02/26 07:23
我以為補貼是基於基本權利,而無需問後果耶。 不然以你的效益論點,所有學生入學後沒畢業應該要賠國家錢。
mrforget: 不過我是支持你去選立委,甚至去街頭派傳單聯署,搞不好 02/26 07:29
mrforget: 還是有很多人支持你,你要的就通過了,加油。 02/26 07:29
mrforget: 既然要好的學校,對岸清華也不錯,能讀清華阿。 02/26 07:30
人權團體幾乎都走立院遊說路線,這個倒是不用你煩惱。
darkseer: 不要說十歲的中國炸彈客,三四十歲的我也沒見過啊XDDD 02/26 10:38
darkseer: 人家講子女你開始東拉西扯,要講道理就要正面攻擊好吧, 02/26 10:39
darkseer: 譬如說你講說光看教育和工作機會就行了,也就是說, 02/26 10:39
darkseer: 你反對所有外國人因為姻親關係的歸化囉? 02/26 10:40
darkseer: 這個不用誰去發傳單,大部分台灣人就不會同意了XD 02/26 10:40
mrforget: 我反對敵國人之親屬歸化不必經審核。 02/26 14:56
mrforget: 說到東扯西扯跟不講道理,不及您。 02/26 15:00
mrforget: 您的文章一提到中國人,人之常情甚的,不合法律的全都出 02/26 15:17
mrforget: 來了。 02/26 15:17
沒有人說不用審核阿,我搞不清有幾隻稻草人了。 ※ 編輯: uka123ily (39.10.70.154), 02/26/2016 20:00:28
notepad67: 妳知道美國移民抽籤為何不開放某些國家?依親移民排隊 02/26 20:54
notepad67: 也分出生地來決定人數? 02/26 20:54
知道呀,所以?
mrforget: 太好笑了,遷徙自由,有阿,但婚前子女非本國人民。 02/26 21:14
是阿,所以本國籍公民想把新移民配偶的血親接過來,而不是被迫出國去團圓 這也是實踐他的遷徙自由。 反之,限制他只能出去團圓的移民法規,其實就算是限制他的自由了。
mrforget: 那飛機幹麻安檢,應該預設是良好的出入,不該安檢 02/26 21:15
mrforget: 親戚很少就可以喔,貪污貪一點小錢也無不可!? 02/26 21:16
mrforget: 拿本國學生跟國外學生比!?你的比喻越來越奇妙了。 02/26 21:16
mrforget: 人權團體還是破壞本國人民權利團體!? 02/26 21:18
我不覺得有破壞什麼本國人民權利耶,人權是沒有分本國外國的阿。 任何畫下阻隔的一刀,都會侵蝕基本人權的普遍性。
mrforget: 你也知道要審喔,那就好啦,一個一個慢慢來。 02/26 21:19
婚前子女非本國人民,但家庭是依據「國籍」去建構的嘛? 你可以回去看我前面說的。 問題從不是這些子女是哪國人,而是他們基於血緣的連結,是否應該被阻隔於國門之外。 如果你認為家庭是一個重要的社會單位,考量組成家庭之情感是重要的人權。 你就不會認為國籍是一個應該限制的條件。 現代國家的國籍並不是家庭的前提,這點應該搞清楚。 ※ 編輯: uka123ily (39.13.207.134), 02/26/2016 21:29:49
mrforget: 你說人權是沒有分本國外國的阿。那外國人也能投票選台灣 02/26 22:30
mrforget: 總統了嘛,按你的邏輯,隨便一個人覺的天氣冷跑到你家也 02/26 22:31
參與政治生活是人權沒錯,所以我認為可以接受選總統。沒有強的理由可以反對。
mrforget: 是可以的嗎,肚子餓了,看到你家有東西吃,吃你家的也行 02/26 22:31
mrforget: 遷徙自由跟接人來台灣有甚關係,頗ㄏ。 02/26 22:33
其實肚子餓了給他吃本來就是人道的行為阿。 只是人道的行為不見得你會這樣實賤,這要看你想成為怎麼樣的人。
mrforget: 照你的說法,台灣人想接外國人都可以,哇,全世界的人都 02/26 22:33
mrforget: 能直接來台灣了。 02/26 22:33
我不反對這個概念,國際政治的理想主義可能會提倡這個吧。
mrforget: 反正工作權也不分本國外國,那外國人都能來台灣工作了 02/26 22:34
mrforget: 你的想法不就好棒棒。 02/26 22:34
其實我覺得工作權可以開放,但能做什麼工作就是看專長了。
mrforget: 還能扯到血緣哩,我快笑死。 02/26 22:37
mrforget: 你不覺的,拜託,去說服大眾吧,去第一大板發表高見一下 02/26 22:39
mrforget: 我只問,你覺的人權至上,那是不是隨便一個人覺的冷就能 02/26 22:40
mrforget: 進去你家睡,覺的肚子餓,就能拿你家的東西吃 02/26 22:40
mrforget: 你家沒東西,直接拿你家的東西去賣,拿你家的錢去買吃的 02/26 22:40
mrforget: 如果是,那我就相信你是真的人權至上,非選擇性人權論 02/26 22:41
mrforget: 你說大家族按比例應該很少,若真很少其實也無不可。 02/26 22:44
mrforget: 就代表其實人多就反對,奇怪,這不就選擇性人權了嗎。 02/26 22:45
這裡我看不懂你要表達什麼。 ※ 編輯: uka123ily (39.13.207.134), 02/26/2016 23:00:12
mrforget: 要撕下偽人權的面具,只需要從他的語病就能破解。 02/26 22:57
yommy1108: 台灣還不是國家 而且你都 說是理想 02/26 23:04
是不是國家都跟要不要實踐人權無關阿,而且很多事情就是依據理想在前進。
mrforget: 你不是說 家庭是人權,所以能接他們過來嗎。 02/26 23:08
mrforget: 我說那大家庭幾十幾百幾千人,也全都能來!? 02/26 23:08
mrforget: 你說,少部份中國人是這樣,也可以阿。 02/26 23:09
mrforget: 我的問題你還沒回,任何人想去你家都能去嗎,他們有遷徙 02/26 23:10
mrforget: 自由喔,你要給他們去你家喔,因為是他們的自由。 02/26 23:10
關我家什麼事? 他們的自由包含侵入私人領域嘛? 你公私不分? ※ 編輯: uka123ily (39.13.207.134), 02/27/2016 00:58:58
mrforget: 他們的人權阿,當然能到你家阿,人權,人權,叭叭叭。 02/27 01:23
mrforget: 肚子餓了給他們東西吃是人道的行為,這是你說的阿。 02/27 01:25
mrforget: 看吧,簡簡單單就打臉。 02/27 01:27
你是不是搞不清楚一件事,政府有保障人權的義務,而人民享有的是權利。 我們頂多說人民互助是具有實踐人權保障的德性, 並不是說我們提倡人權即代表提倡者有這個義務去代替政府實踐人權保障。 難不成你說要蓋動物園,政府不蓋或蓋不完你就幫政府蓋?那政府幹啥吃的。 ※ 編輯: uka123ily (39.13.207.134), 02/27/2016 02:15:28
mrforget: 所以你本身不贊成人民互助嘛,講一堆。 02/27 02:33
mrforget: 應該說是嘴巴贊成,但不想親身去做。 02/27 02:34
我沒有說不支持吧,而是你的例子很爛。 ※ 編輯: uka123ily (39.13.207.134), 02/27/2016 03:01:52
mrforget: 你是選擇性支持,只要不會犧牲自己,犧牲別人都ok。 02/27 04:08
mrforget: 人之常情嘛,很正常的。 02/27 04:08
我什麼時候選擇性支持阿?
mrforget: 台灣很多這種編故事或者只要別人支持跟選擇性支持的。 02/27 10:08
mrforget: 某人在那掰外勞被仲介拿完三年薪水而自殺的假故事。 02/27 10:08
mrforget: 還不是被我拆穿仲介只拿半年薪水且自殺原因還未知。 02/27 10:09
※ 編輯: uka123ily (39.12.14.92), 02/27/2016 11:10:25
mrforget: 所以你支持流浪漢天冷直接住你家,吃你家東西,對吧。 02/27 11:11
我認為我跟流浪漢都需要私人空間,不會讓他來住我家, 但我會要求或監督政府,讓流浪漢有尊嚴的居住空間。 ※ 編輯: uka123ily (39.12.14.92), 02/27/2016 11:12:38
mrforget: uka123ily:其實肚子餓了給他吃本來就是人道的行為阿。 02/27 11:12
mrforget: 對嘛,選擇性人道嗎,只要跟自己有利益衝突就掰掰。 02/27 11:13
mrforget: 其實這很正常,偽人權人士都是要叫別人做,自己就一堆毛 02/27 11:15
mrforget: 畢竟人都是為了自己想,很正常,不怪你。 02/27 11:15
你要說利益衝突也可以啦,但我不覺得我的作法有什麼不人道耶。 我讓應該負責任的人來做這件事,這有任何問題? ※ 編輯: uka123ily (39.12.14.92), 02/27/2016 11:19:03
mrforget: 所以是偽人權份子嘛,一方面說肚子餓給東西吃是人道。 02/27 11:21
mrforget: 一方面要叫你給他東西吃又說 不關我的事。 02/27 11:21
mrforget: 果然只是出張嘴的偽人權人士,還以為你在爭人權哩。 02/27 11:22
mrforget: 結果只是要別人做,自己不做的嘴哥。 02/27 11:23
mrforget: 跟自己有利益衝突就說不關我的事,跟別人有衝突就沒差XD 02/27 11:25
支持人權跟要自己給予好像不是同一件事。 人權是理念與價值,而實踐的方式並不是自己去保障他人的人權。 首先,保障人權是政府的行為,因為他有公權力得以介入。 再者,人民無法替他人保障人權,只能抵抗政府的侵害。 概念的差異可以理解嘛? 人民可以減少政府不作為對個人及制度的傷害,但不代表民間做的是「保障」人權。 而且人權是有「工作方法」的,不是你給他吃東西,這頂多只是施捨。 無條件給予?提供交換?給一次?給幾次? 最好有你說的這麼簡單。 ※ 編輯: uka123ily (39.12.14.92), 02/27/2016 11:32:21
mrforget: 中國共產黨也常說支持人權喔,實際上但我不給你人權喔。 02/27 11:35
mrforget: 我知道您的想法了,反正只是支持嗎,不必給予。 02/27 11:36
我認為給予協助不是人民的義務責任,而是美德。而保障人權的義務是在於政府。 況且個人的支持不會比系統性的支持系統來的更全面,如此配置可能更有效率。 ※ 編輯: uka123ily (39.12.14.92), 02/27/2016 11:38:30
mrforget: 嘴巴說跟實際做是兩碼子事嗎,我知道您的想法,高阿高阿 02/27 11:37
mrforget: 嗯嗯,我知道您的想法了,就是個人不必做,政府做。 02/27 11:40
mrforget: 個人都不做了,政府又要如何做。 02/27 11:41
mrforget: 所以人權是種美德,不是用來做的是用來說的。 02/27 11:42
個人可以做的很多,但不見得是直接提供服務,可以是倡議或政治支持。 所以你說不是拿來做的?這個只是你自己糾結在提供服務這件事。 ※ 編輯: uka123ily (39.12.14.92), 02/27/2016 11:44:33
mrforget: 阿,政府是真的有保障人權,所以禁中國一堆人來台居留。 02/27 11:43
mrforget: 政府是真的有做了,為了多數人民的權力出手,不錯 02/27 11:43
mrforget: 倡議喔,簡單說你的人權是嘴巴說說的人權,不必做的。 02/27 11:45
說真的我看不出你的論述,另外你確定要繼續討論讓流浪漢住誰家?。 ※ 編輯: uka123ily (39.12.14.92), 02/27/2016 11:47:46
mrforget: 整天喊我想賺一億,不動手去做,別說一億,一塊都賺不到 02/27 11:46
mrforget: 好啦,我已經知道您的想法了,人權是用說的,不用做。 02/27 11:47
mrforget: 要做也不是我來做,我知道您的人權理念了,就這樣吧。 02/27 11:47
mrforget: 很開心讓我了解所謂人權支持者是怎麼一回事。 02/27 11:48
簡單來說你就是不懂義務跟美德差別,請加油。 ※ 編輯: uka123ily (39.12.14.92), 02/27/2016 11:49:36
mrforget: 簡單說人權支持者就是叫別人做,說這是美德 02/27 11:52
mrforget: 但別人叫他去做,就說這不是我的義務。 02/27 11:52
mrforget: 只要說就好,不必做,這就是人權。 02/27 11:53
mrforget: 我講人權,但看到有人快餓死了,跟我要東西吃,我也不給 02/27 11:55
mrforget: 因為這是義務,我可以選擇不給。 02/27 11:55
或許跟他說可以去哪裡吃,而不是給他東西吃。 當然有人要很熱情的直接給他,也是一個選項,但我很可能不會這樣做。 ※ 編輯: uka123ily (39.12.14.92), 02/27/2016 11:59:26
mrforget: 我講人權,看到有人快冷死了,想借住一晚,休想。 02/27 11:56
mrforget: 因為這不是我的義務。 02/27 11:57
mrforget: 我懂了,我了解了,這就是人權,感謝你喔。 02/27 11:57
快冷死了應該幫他找或帶去庇護所或中途之家,而不是讓他去住你家。 你家可以給他住幾天?難不成他可以一直住下去?而且你可以提供他什麼服務? ※ 編輯: uka123ily (39.12.14.92), 02/27/2016 12:01:50
mrforget: 當然阿,是美德,不是義務,餓死冷死關我屁事。 02/27 12:02
mrforget: 我只是講人權的,人權是用來講的,又不是做的。 02/27 12:02
mrforget: 你三更半夜快冷死來我家敲門借住,這當然不可以,等白天 02/27 12:03
mrforget: 我帶你去庇護所喔,甚!?怎白天打開門,你就死了,唉。 02/27 12:03
mrforget: 你快餓死了!?沒關係,早到前面十公里處有警局,你能走去 02/27 12:04
mrforget: 那邊要東西吃,隔天門一打開,變成一具屍體,這就是人權 02/27 12:05
mrforget: 主義者,急難救助也要推拖。 02/27 12:06
mrforget: 我懂了,我全都懂了。 02/27 12:06
mrforget: 然怪中共都敢說他們為人民拼人權拼了九十年。 02/27 12:09
mrforget: 你要表達的就是人權是美德不是義務嘛,三歲小孩都懂了 02/27 12:13
thegod13: 推文怎麼戰起來了 閣下不妨直接直接po文吧 02/27 16:05
lbowlbow: 看看德國收留敘利亞的下場吧,沒那個屁股就別坐那個位子 02/27 16:06
lbowlbow: 人口密度跟房價快爆表的小地方還想當移國民家嗎 02/27 16:07
thegod13: 同一件事 本來就會有人作大層面 有人作實際層面 02/27 16:07
thegod13: 然後光說不作的虛位的噁心面孔 本來就該戳破 02/27 16:07
notepad67: 婚前子女不能移民妳看不懂噢 02/27 2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