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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邊據說理性討論比較容易 這個問題要分兩個面向 裁判書公開公示根據邱聯恭老師學說推展是 國民主權民主原則的具體展示 因為只有這樣司法信賴性才會被尊重 如果都只有甲圈圈乙叉叉 這案子是否捏虛,國家污衊你? 而公示目前就做到不特地人 甲圈圈乙圈圈目前爭議解決 那,收受判決人呢? 收受判決一般都是厲害關係人 民事本身就需要自己調查清楚被告, 遮蔽與否應該都很難了,因為有時答辯也會逕送對造 難道以後大家都要遮蔽由法院送狀,那訴訟時程 特定被告的成本該如何呢? 後續執行呢?以後拿確定勝訴判決 能不能查被告資料?不能查怎執行財產 法院幫你查財產法院會不會案件崩潰? 那民事案就不會尋仇嗎 再來是刑事案件 被告收到告訴人xxx會不會覺得國家破壞 司法信賴在被告心中? 那如果想反告訴誣告呢?附上掉卷查明嗎 成本效率呢? 那告訴人拿到被告xxx誰知道到底有沒有辦 信賴度會不會下降 難道以後所有個資都鎖在政府電腦裡 公開透明?政府資訊個人資料拉扯? 本件問題決定不是判決上載個資 因為本件不是個資濫用 這是人尋仇問題,如果因為個案改了 法院遮蔽,訴訟流程,成本 大家可以想一想 個資法目的和本件到底是否真的相關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8.126.13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Issue/M.1459600858.A.F5D.html
kid725: 樓下幫找一下有沒有藏頭 04/02 21:38
link1234: 先把這個問題聚一下焦: 04/02 22:29
link1234: 如果這問題這幾年一直發生-----》那就不是個案------》 04/02 22:30
link1234: 你的短期、中期、長期解決辦法是什麼? 04/02 22:30
a00199bcd: 你先從法理推導,為啥一定要遮蔽。 04/02 23:05
a00199bcd: 不是直接用如果,如果可以找到上位法概念這樣討論才有 04/02 23:05
a00199bcd: 真正意義吧。畢竟我這篇是用法理推導出來的,不是個案 04/02 23:06
a00199bcd: 反推 04/02 23:06
kid725: 都因為把被告資訊曝露給原告結果導致尋仇死傷 04/02 23:09
kid725: 請問還要推導什麼? 還在個案? 這次死了六個人是個案 04/02 23:10
kid725: 如果下次像是燒了衛爾康那樣死60幾人你也說是個案? 04/02 23:11
a00199bcd: 我以為這邊是來討論法學理論推導,遮蔽的法理基礎耶... 04/02 23:11
kid725: 一些人高唱法理 內心卻是如此冷酷 令我不禁膽寒 04/02 23:12
kid725: 啊就法院知道 不要給原告知道不行嗎? 04/02 23:12
kid725: 為什麼不給原告知道等於不給法院知道? 04/02 23:13
kid725: 為什麼會跳針到原告不知道就無法執行? 難道押人是原告去押 04/02 23:13
a00199bcd: 民事訴訟做不到,刑事訴訟的司法信賴擔保,這個法益 04/02 23:13
a00199bcd: 沒有辦法突破個資隱私嗎,兩個輕重衡量。這法益重多了 04/02 23:14
kid725: 送狀是原告去送狀 執行是原告去執行 查封是原告去查封? 04/02 23:14
a00199bcd: 你有沒有在民事執行過別人財產??? 04/02 23:14
a00199bcd: 你要具體指明,要查封原告哪一個財產,這些法院都不會 04/02 23:15
a00199bcd: 幫你查,這是你要拿確定判決去掉出資料 04/02 23:15
kid725: 好啦 你乾脆就說法律神聖不可挑戰 死這六個人是他家活該 04/02 23:15
a00199bcd: 去查國稅局,去地政查。 04/02 23:15
a00199bcd: 你先告訴我,民事如何做到,法院不幫你查財產你無法查 04/02 23:16
a00199bcd: 你確定判決是廢紙一張耶 04/02 23:16
kid725: 今天是刑事判決被公佈住址 你扯到民事去 04/02 23:16
kid725: 那你告訴我刑事有什麼原則必須要公佈住址給原告好了 04/02 23:17
kid725: 除了方便尋仇以外還有其他理由嗎? 04/02 23:17
a00199bcd: 因為要遮蔽兩邊都有可能一體討論,都是國家公權判決 04/02 23:17
a00199bcd: 差別理由原則何在,平等原則不用先思索嗎???? 04/02 23:17
kid725: 那就兩邊都遮蔽啊 有什麼問題? 04/02 23:18
a00199bcd: 首先要正當化理由才有差別待遇存在可能 04/02 23:18
a00199bcd: 兩邊遮蔽民事就做不到啊 04/02 23:18
a00199bcd: 立法就是要從源頭法理思考,這樣才能真正去寫好 04/02 23:19
kid725: 所以這就是刑事可以提供住址去讓人尋仇的理由? 04/02 23:19
a00199bcd: 我們是大陸法系,德國一向是這樣去思索的,如果每次只 04/02 23:19
a00199bcd: 用美國這種個案填補,法律體系法益衝突,體制紊亂不就 04/02 23:20
a00199bcd: 出問題?? 我沒說不能遮蔽,你要先尋求一個憲法上值得保 04/02 23:20
a00199bcd: 與以及兩方利益衡量下,去得出我們該如何衡平以及立法 04/02 23:20
a00199bcd: 原則。而不是看到個案就直接修法 04/02 23:21
a00199bcd: 這是邏輯思維上順序差別 04/02 23:21
kid725: 又在個案了 請問還要死幾個人你才覺得這不是個案? 04/02 23:30
kid725: 給我一個數字 等死到那個數量時我再來找你你就沒話說了吧 04/02 23:30
kid725: 個案不能修 那請問死了一個洪仲丘就修法是怎麼回事? 04/02 23:32
link1234: 噗噗,你先想辦法解決問題吧,等你用法理推導成功,總 04/03 00:00
link1234: 統都不曉得換了幾個了xd 04/03 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