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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來源】蘋果日報 【新聞標題】《集遊保障法》初審通過 「路過」合法化 【完整內文】內政委員會初審《集遊法》修正草案。 曾盈瑜攝 http://imgur.com/wnf9XPX 2016年05月12日17:40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下午初審通過《集遊法》修正草案, 法案名改為《集會遊行保障法》,從現行「許可制」改「自願報備制」, 以後就算沒有路權,還是可以集會遊行,等於是「路過」合法化, 初審並刪除所有罰則, 未來集會遊行得由負責人在舉行前6到30日以內書面向地方政府報備,請求協助保護。 若情勢緊急無法提前報備,地方政府也應給予必要協助與保護。 綠委顧立雄讚,這是跨時代的法律。 召委陳其邁也說,這個案子在立法院走了20年,希望大家互相鼓掌。 今天委員會初審改為自願報備制之後,若同時間地點有兩個以上不同的集會遊行, 由地方政府協調,有場所使用文件的集會遊行者優先使用; 若雙方均沒使用文件又協調不成,則由地方政府劃定範圍後抽籤決定, 地方政府有權設安全警戒線與隔離區,保障集會遊行和平進行。 此外,有關重要機關安全距離、命令解散權改名強制排除的條文則保留送朝野協商。 條文也規定,地方主管機關為了協助、保護集會遊行而派到現場的人, 應該配戴足以辨識身分的標識,不得遮蔽。 委員會並要求警政署就這個部分回去整理好意見,待朝野協商時提出, 以利寫入立法說明欄。 (曾盈瑜/台北報導)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審查集會遊行法,警政署長陳國恩說明辨識鎮暴警察的三個方式。 黃世宏攝 http://imgur.com/BPfGdzf新聞連結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politics/20160512/859910/備註心得】路過不再是黑道或某特定人士的特權囉, 也希望法律真的能保護人民,不要再有看不到臂章自稱警察黑衣人出現。 -- Q 臺灣人的需求金字塔 ◢◣ 安全、無毒的食物 S ◢██◣ 有錢結婚生養小孩 W ◢████◣ 買得起的房子 E ◢██████◣ 被老闆當人看 E ◢████████◣ 下班還來得及和親友吃晚餐 T ▄▄▄▄▄▄▄▄▄▄▄ 租得起房子 找得到工作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4.89.19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Issue/M.1463054174.A.00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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