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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來源】蘋果日報 【新聞標題】老人「無照」拾荒遭法辦 今修法可免罰 【完整內文】立法院社福衛環委員會今初審《廢棄物清理法》 部分條文條正案,修法之後,拾荒老人因無照而遭法辦的情形將不再發生。 資料照片 http://imgur.com/iD4tFy9 2016年05月25日18:37 立法院社福衛環委員會今初審《廢棄物清理法》部分條文條正案。 環保署表示,過去常發生拾荒老人拆下馬達做回收, 被依「無照」違法為由遭檢察官移送法辦的例子,今修法後, 類似拾荒老人因「無照」遭法辦的例子將不再發生。 環保署指出,《廢清法》規定,從事廢棄物清除、處理業務者, 應經地方或中央主管機關許可; 同法第41條雖訂有「排除」情況,但社會變遷快, 常發生很多狀況是法令尚未規範到的情形,今修法後, 第41條新增「其它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者」, 未來可由環保署公告「排除」情況保留彈性, 類似拾荒老人「無照」遭法辦例子將可避免。 社福衛環委員會今也通過《廢棄物清理法》第2條對「廢棄物」定義的修正條文。 環保署說,1974年通過的《廢棄物清理法》對廢棄物定義不明確, 同樣是「寶特瓶」廢棄物,家庭產生的稱一般廢棄物, 工廠內員工喝完丟棄的卻是「事業廢棄物」,十分混亂,今修法後, 事業廢棄物是指事業「活動」產生非屬其員工生活產生的廢棄物。 因仍有不少修正條文今保留,委員會決定下次續審。 (許麗珍/台北報導) 【新聞連結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60525/870580/備註心得】這種擾民的法條當初怎麼修出來的?背後動機令人懷疑? 而且記得八卦版看到說,之前法規修訂不准廢棄物出口?卻可以進口廢棄物? -- Q 臺灣人的需求金字塔 ◢◣ 安全、無毒的食物 S ◢██◣ 有錢結婚生養小孩 W ◢████◣ 買得起的房子 E ◢██████◣ 被老闆當人看 E ◢████████◣ 下班還來得及和親友吃晚餐 T ▄▄▄▄▄▄▄▄▄▄▄ 租得起房子 找得到工作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4.89.19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Issue/M.1464544696.A.342.html
yudi1991: 05/31 0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