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Uizmporm: 問題在於勞基法40條的補休規定太狹隘了 11/04 21:20
我想我們討論的前提是資方必然守法
如果資方玩陰的,例假加班不給補休
那我也說一例一休也有可能
這樣永遠都吵不完
→ Uizmporm: 現在我分不出來 休假日上班和休息日上班的差別 11/04 21:21
→ Uizmporm: 除了休假日出勤領得比休息日還更少一點之外 還有什麼? 11/04 21:22
看了資料修正一下
在一例一休+砍七天假制度下
休假日有四種,分別為例假、休假、特休與休息日
例假日,即星期日,要給加班費,要給補休,兩個條件是並存
休假,即國定假日,要給加班費或十天內給補休,由勞資合意擇一
特休,即特別休假,看年資的,由於日期員工自訂,沒有補休問題
但勞資合意後,可以選擇換成薪水支付,同樣也是擇一
休息日,即在七天之中任定一天,要給加班費,或者給員工休假,同樣也是擇一
後面三者的差別我的理解為
休假是政府公告特定日期,有限制十日內補休
特休是員工自己決定日期,沒有限制幾日內補休
休息日是政府規定七天之內一定要放到,要不就是給加班費
而在現行一例+七天假的制度下
差別就是在於休息日的存在與否
現行制度比較大的漏洞是彈性工時的問題
讓資方可以合法地將工時調整為77777+5
所以也才會有七成企業完成周休二日
剩下三成做不到的情況
目前2015修法後雙周變形工時適用所有行業
所以77777+5是完全合法的不需另付加班費
若是兩例假制
理應十成,否則都是違法
→ elmotze: 你問的部分我已經不止一次回答了 11/04 21:26
勞煩您耐心再回覆一次
謝謝
→ elmotze: 假如你只剩下雙重標準和跳針, 那就不用討論了. 11/04 21:26
如果我記得沒錯的話
這應該是我首次開始跟你討論相關議題
請問我的雙重標準與跳針何在?
煩請具體指明
我個人認為你我最大的認知差異是
我是拿現行一例+七天假(單周40hr)作為基準來比較
而你一直拿去年舊制的一例+七天假(雙周84hr)作為基準
→ Uizmporm: 是的 我也是在資方守法的前提下 這邊我一直沒搞懂 11/04 21:27
→ Uizmporm: 因為在討論的時候一直會碰到 例假 休假被拆開討論 11/04 21:29
→ Uizmporm: 說例假能移 但不能出勤 休假出勤不用補假 11/04 21:31
你應該說的是現在三成企業
七天被挪移到各天之中
然後做隔周休二日,或者是周休一日吧
我個人覺得這根本是違反勞基法立法的本意
問題如某些版友所說的
真要他們放周休二日他們會倒
過去勞檢一直都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 Uizmporm: 國定假日 紀念日 特休等 11/04 21:33
對噢,還有特休
特休又有點不太一樣
他是勞基法有授權可以經由勞資合意,用日薪替換的
本質上比較靠近休息日
資方要不然就給員工放,要不然就是要付錢來換
不同的地方在於放假日期是員工自己決定
而休息日就是同周內
→ elmotze: 一例一休的串很久了. 自己搜尋我的ID慢慢爬. 11/04 21:56
→ elmotze: 不是浮上來當個人面魚, 別人就要把寫過的文字再寫一次. 11/04 21:57
請隨意
你不肯我也笑笑而已啊
反正這邊是公開討論的空間
推 StarCat76: 你算的是對的,加班本就不應該是常態,所以在守法不考 11/04 22:07
→ StarCat76: 慮加班情況下,B方案的工時較多,故意不算出B方案工時 11/04 22:07
→ StarCat76: 只是模糊焦點。 11/04 22:07
我把他的B方案是以理想狀態的88888+0計算
但既然一例一休+砍七天假是用零加班時數計算
要公平比較
現行一例+七天假當然也必須要用零加班時數計算
那雙方的差距自然就剩下原本的爭議點七天假56hr了
→ elmotze: 現狀就是加班一大堆, 公認的. 11/04 22:08
→ elmotze: 為了保障正常工時不增加, 放任延長工時大加特加?? 11/04 22:09
合法加班都有其每周上限
還是現在一例一休+砍七天假有降低每周加班上限時數了?
若有我沒跟到,先說抱歉
若無
那一例一休+砍七天假
在加班費與放假日數是有可能贏過現行一例+七天假
但是在工時與影響人數(七成原本有週休二日的企業)來看
都是退步的修法
推 StarCat76: 有道理,但是原本計算工時就不應該考慮加班,因為加班 11/04 22:12
→ StarCat76: 不該是常態,原文一開始也沒有考慮加班時數 11/04 22:12
88888+8的最後的8還是加班啦
不過那是為了要用同樣上班六天去比較
本篇有補上現行一例+七天假,77777+5制,每周那個5,補上3hr的狀況
結果還是一例一休+砍七天假多出每周5小時加班與56hr例假的工時
→ StarCat76: 若以勞動部的解釋,可以多賺加班費為賣點,到底是要增 11/04 22:17
→ StarCat76: 加工時還是減少工時,再者若要減少工時應該連平日加班 11/04 22:17
→ StarCat76: 費都要增加才能達到所謂以量制價,否則只是增加資方把 11/04 22:17
→ StarCat76: 需加班的時間移到平常日的誘因。 11/04 22:17
所以就看本次修法的目標到底是甚麼?
是覺得勞方收入太少
要增加加班費讓勞工取得更多的薪資?
還是覺得勞方工時太長
要減少勞方的工時?
前者可以說是進步修法
但就後者言,恐怕是退步,因為砍了七天假怎樣就是多了56hr
可惜的是el說一例一休+砍七天假是要來解決勞工工時過長的問題
這就比較麻煩了
→ jerrywei17: 砍七天意在統一全國放假 一例一休則在要求企業合理 11/04 22:52
→ jerrywei17: 給加班費 11/04 22:52
→ jerrywei17: 還真的跟工時無關 因為降工時是靠單週40小時 11/04 22:54
所以砍七天假才會引起這麼大的爭議
所謂全國放假統一這件事情根本就是假議題
毫無營養可言
若說是學校老師放假,勞工不放假
還會有接送小朋友的問題
現在是勞工放假
學生、學校不放假
勞工上班都有空接送小孩,放假反而沒空?
而對老師而言,那七天等於是一般上班日毫無影響
至於跟國際接軌
根本也是屁話
各國國定假日的日期都沒有統一
中國在放十一長假,他們的勞動相關官員會跑出來說全世界沒人放這個假的嗎?
更別提按現行勞基法的規定
本來資方就可以用加班費的方式請求員工在19天國定假日中來上班
若個別公司自己有所謂國際接軌之需求
大可採用這個管道,用錢去跟員工換假
而非由政府修法把七天假砍掉,降低資方成本
所以砍七天假的本質
就是政府覺得工時一次降太多(單周40hr)
企業撐不住所以才砍掉的
這是資方取向,並非勞方取向
至今政府不肯承認這點
再講
現今發聲的多是大企業
七成能夠實行周休二日者也是他們
一例一休,增加休息日加班費對他們而言毫無影響
因為原本一周就會放到兩天了
但是七天假,卻是對他們額外增加的人事成本
所以才會該該叫
而真正無法落實周休二日,需要一周營業六天的中小企業
一例一休對他們的衝擊反而非常大
那七天假反而是小意思了52>7,不難理解
但卻沒有人為他們發聲
不過這群人本來就是違反勞基法的常客
只要政府的配套為不落實勞基法,不落實勞檢,不加重罰則
他們也是無感
推 StarCat76: 抱歉說太快沒說清楚,原文是指上一篇 11/04 23:07
→ Uizmp: 工時過長的問題一例一休只能說稍微減輕 11/04 23:12
→ Uizmp: 對於那所謂35%的人來說,如果照h大所說因此改為周休二日的話 11/04 23:13
→ Uizmp: (沒有延長工時的情況)從777775->888880,雖然總額不變 11/04 23:14
→ Uizmp: 但就出勤日(通勤/準備) 用於工作的時間還是稍稍減輕了 11/04 23:15
→ Uizmp: 當然, 這是在沒有加班 且 薪資維持原狀的情況下 11/04 23:15
→ Uizmp: 不過這也見仁見智啦, 有些人就覺得 777766 規律又愉快 11/04 23:24
→ IBIZA: 在40小時的框架下, 一例跟一例一休只有加班費倍數的差別 11/04 23:43
→ IBIZA: 而加班費完全是可以靠調整薪資結構降低影響的 11/04 23:43
→ IBIZA: 就像我前面說的, 一例一休就是個 假愛馬仕包 11/04 23:44
→ Uizmp: 如果以I大的見解來說, 的確是這樣(休息日可以算做正常工時) 11/04 23:45
→ IBIZA: 其實不用看見解, 實務上你幾時見過哪家公司有所謂「勞資會 11/04 23:46
→ IBIZA: 議」這東西? 46小時上限也沒有人在專守, 反而成為超過46 11/04 23:47
→ IBIZA: 小時後, 公司不發加班費的藉口 11/04 23:47
還有大水庫理論勒
高鐵就是把個別月份拿來平均
低於法定上限就不給加班費
真的是民營公司好棒棒~~
→ IBIZA: 我以前在資策會工作就是這樣, 加班費只准報46小時, 超過不 11/04 23:48
→ IBIZA: 准, 也沒錢拿, 就我所知, 仁寶也是如此 11/04 23:49
→ IBIZA: 不過他們比起完全沒加班費的, 還算好的了 11/04 23:49
→ Uizmp: 若用論務實面來說, 哪一項都不容易落實啊.. 11/04 23:49
→ IBIZA: 國定假日就很難偷啊XD 11/04 23:50
→ IBIZA: 所以用一例一休換國定假日 完全是假愛馬仕換真LV 11/04 23:50
→ Uizmp: 11/12,12/25遇到周末,不補在11/11,12/26的 也容易被偷掉 11/04 23:52
→ IBIZA: 尤其越底層、勞動條件越差的勞工 越是如此 11/04 23:52
→ IBIZA: 補假容易被偷是真的, 不過如果是政府行事曆有明定補假的 11/04 23:53
→ IBIZA: 就比較不容易被偷 11/04 23:53
→ IBIZA: ^哪天 11/04 23:53
→ Uizmp: 今年勞動部就說勞資協調, 有些就協調成補休假了 11/04 23:55
→ Uizmp: 看八卦版就有一個調成明年三月底以前放完的例子 11/04 23:56
→ IBIZA: 我老婆11/12就是轉成補休假 11/04 23:56
→ IBIZA: 我自己公司是補11/14 11/04 23:56
→ Uizmp: 我科技業彈休, 11/12的假早就被我放掉了 XDD 11/04 23:57
→ IBIZA: 說到這個.....我今年又有彈休又有國定七天XD 11/04 23:57
→ IBIZA: 公司就腦殘啊....GG說補七天的時候, 公司捨不得給, 只給三 11/04 23:58
→ IBIZA: 天....結果現在除了那三天, 還是得還下半年的給我們 11/04 23:58
→ Uizmp: 結果補得不過多 XDD 11/04 23:59
→ jerrywei17: 如果缺乏勞動法規變嚴 會使弱勢勞工受害的概念真的 11/05 10:02
→ jerrywei17: 建議去補補... 11/05 10:02
一例一休坦白說對需要經營六天的企業非常之傷
而這種企業多是屬於中小企業,倒閉風險本來就高
所以我一直問el說配套在哪裡?
事實上他也只能說現在既有的社會救助網
甚麼失業救助金之類的東東
並非是針對受衝擊的產業與勞工進行配套
除非真正的配套叫做"不落實勞檢"
那我就信了
配合大企業順便減少七天假的人事開銷
完美~~
推 acidrain: 勞動法規越爛 弱勢勞工越不容易受害 那為何不廢除呢? 11/05 10:49
→ acidrain: 奴隸制度引進來 弱勢勞工永遠不會失業囉? 11/05 10:50
→ acidrain: 無視過去幾百年勞工運動歷史 才會讓弱勢勞工真正受害 11/05 10:51
→ acidrain: 問題不是弱勢勞工受害 問題是怎麼反轉弱勢 某些人永遠不 11/05 10:52
→ acidrain: 敢正面回答這問題 天真的以為法規放鬆 降低勞工成本就能 11/05 10:52
→ acidrain: 保護弱勢勞工的工作權了 11/05 10:53
→ acidrain: 如果這世界科技永遠不進步 或許可以滿足他們的幻想^^ 11/05 10:54
這個你要問樓下那位
是他一直在說多七天假企業會倒一堆
反而讓弱勢勞工受害
→ elmotze: hamasakiayu主張維持現狀, 加班加到爆?? 11/05 11:06
其實不要勉強自己加入話題
你文章都寫一堆了嘛
大家爬爬你的文就好
反正看樣子你也從來沒有打算回答甚麼
先手把人抹黑比較方便就是了
→ Uizmp: 現狀加班就會加到爆? 11/05 11:09
→ Uizmp: 突然想到昨天和I大的話題,11/12,12/25 沒有明定補假日 11/05 11:10
→ Uizmp: 那麼這個"補休"的位階算是哪一種呢? 11/05 11:11
→ Uizmp: 出勤加倍的應該只有11/12, 12/25當天 11/05 11:12
國定假日可以用加班費交換,只要勞資合意
如果沒給加班費,也可挪移
但十天之內必須要給補假
否則違法~~
→ jerrywei17: 所以沒提ㄧ個比一例一休好的方案就要接受一個比一例 11/05 11:44
→ jerrywei17: 一休爛的方案喔? 11/05 11:44
→ jerrywei17: 如果今天時力或kmt是跳質疑一例一休配套不夠我還真 11/05 11:52
→ jerrywei17: 沒意見 11/05 11:52
→ jerrywei17: 講難聽點dpp這部份真的有偏向左派 結果卻是左派團體 11/05 12:00
→ jerrywei17: 打他最兇XD 11/05 12:00
如果今天只有要推一例一休
哪會有這麼大的反彈
問題偏偏把好不容易減少的工時又增加
七天假吵這麼兇沒看到?
至於民進黨被幹我覺得剛好而已
原本只是修法路線的不同
開個公聽會好好說明也沒委屈他們到哪裡去
時代力量也不會去跟國民黨起舞
自己要在那邊一分鐘強行通過
才把一堆人都惹毛
至於這個修法有沒有偏向左派?
我只能說科科
一堆護航者都整天在那邊幹勞工貪心想把企業搞倒了
這方向還不夠明顯?
※ 編輯: hamasakiayu (1.169.197.22), 11/05/2016 13:12:03
→ Uizmp: 目前看到很多公司移到明年2/2,2/3去了,應該也沒有加班費 11/05 14:04
→ Uizmp: 八卦還有一個改為補修 明年三月底以前放完(應該也沒加班費 11/05 1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