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PublicIssue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轉錄來源】 FB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文章標題】 烏來擋車案無罪確定 【完整內文】 2014年6月26日,中國國台辦主任張志軍來台前往烏來山區,參與原住民交流活動,黑色 島國青年陣線認為政府漠視民意持續黑箱談判、採取過度去管制化的經濟政策,再加上前 一天發生諾富特飯店的破門事件,於是在張志軍所經的烏來山區路段,以鎖鏈繩索將身體 相連,表達對於政府的不滿,遭台北地檢署檢察官將黑島青八名成員以妨害公眾往來安全 罪及強制罪起訴。 司改會為此案組織義務律師團,前後共有20多名律師參與,在訴訟過程中律師團主張,被 告的行為乃表達對於政府傾中的經貿政策之抗議,屬於象徵性言論應受言論自由的保障。 台北地方法院一審認定八人確實妨害用路人權益,但因為出於公益、目的良善,因此是有 罪免刑判決。律師團上訴二審,經台灣高等法院認為八人的被告動機確實是基於公益,而 且使用的手段並未過當,在今年2月9日改判八人無罪,由於檢察官並未提起上訴,本案無 罪確定。 <3 特別感謝協助過本案之律師: 丁穩勝律師、尤伯祥律師、王展星律師、王慕寧律師、余宗鳴律師、李荃和律師、林俊宏 律師、林建宏律師、林昶燁律師、唐玉盈律師、高涌誠律師、張靖雅律師、梁燕妮律師、 陳琬渝律師、曾威凱律師、黃柏彰律師、黃國城律師、黃淑芳律師、劉冠廷律師、劉繼蔚 律師、蔡宗釗律師、蔣昕佑律師、賴瑩真律師、駱憶慈律師、謝富凱律師、羅婉婷律師、 顧立雄律師 【轉錄連結https://www.facebook.com/jrf.tw/photos/ a.10150159040824077.296565.176765029076/10154450337454077/?type=3&theater 【轉錄心得】 雖然新政府對集會遊行權利正持續藉由修法打壓中, 但至少不太會像前朝政府那樣動輒用刑法羅織抗爭者入罪。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4.149.23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Issue/M.1488553429.A.F09.html
hoaliy: 我看是律師多才搞到無罪.... 03/04 06:47
goetze: 以後用同樣手法對付你們時標準記得一致呀 03/04 1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