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shuang (竹碳烏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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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轉錄] 土地還給原住民是要讓漢人去跳海嗎?
時間Sun Mar 12 12:14:08 2017
※ 引述《Tomwalker (黃小羊)》之銘言:
: 【轉錄心得】
:
: 這是原住民族關於傳統領域認定事項的說明。他們對傳統領域的概念,和漢人
: 的土地所有權概念並不相同,並不是要漢人放棄土地所有權。傳統領域和保留
: 區也是不同概念,不該混為一談。
: 以漢人而言,我們遇到宮廟繞境路線會經過私有地時,私有地主會說「這是侵
: 害我的土地所有權,不准」嗎?應該很少吧?大部分只要無害通過就沒事,甚
: 至很多地主還很歡迎,視為降福或榮耀,爭著希望能從自己地上通過呢。
: 原住民族說避開私有地會讓傳統領域破碎,要求「給一條回家的路」,訴求也
: 是如此,希望能在傳統領域內自由的行走,按傳統路徑回祖靈地或獵場,並不
: 是要求傳統領域的「土地所有權」。
: 延申閱讀連結裡,加拿大政府那篇文中所說的,也值得我們參考。
我家的土地在清治時期,是原住民的獵場,那請問依照傳統領域內自由行走的方式
原住民是否可以自由進出我家?
在請問依照傳統領域的概念,我家土地上所栽種的農作物和相關作物是否要全部毀損?
宮廟遶境路線是不會經過私有地的,她經過的是私有地附近的道路
如進入到私有地中是經過土地主人允許且邀請,並非所謂自由行走於私人土地上
原住民這邊的自由行走是指不需經任何人同意,而引用的宮廟概念卻是不需經任何人
同意即可行走的公用道路或者既成道路
其次這篇引文從Q1就有問題了,她是指當代國家,而否定了歷史上的朝代和政權,
也就是故意忽略自中華民國前的所有佔領政權
這點從Q2的十七世紀初的地圖就看得出來17世紀初西班牙和何蘭人就已經佔有相當數
量的台灣土地完全被忽略掉了
在者傳統保留地中所謂的災害避難區,世以現行中華民國法歸的災難避難區為主嗎?
依照現行法規各大樓地下的地下室均為災害避難區,也就是原住民是否認為私人住宅
內的地下車庫或是各政府和私人所有的災害避難區均屬於原住民傳統領域?
Q4回道前面我家在清治以前是原住民獵場,那麼請問現在我要在家裡蓋個狗屋
是否需要經過不知道在何處的原住民同意?是否需要賠償他們的損失?如是
那麼請問當時因土地遭到原住民殺害的漢人原住民是否應該賠償?
Q5就是全面的要將非原住民所有的私有土地所有權回歸給原住民所有納這不是
要非原住民民族去跳海是甚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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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aemoglobin: 到現在還有人覺得是傳統領域等於所有權是怎樣 03/12 17:20
噓 kevinet7410: 只有重大影響的建築才需要原住民同意 03/12 18:57
→ kevinet7410: 沒有說要把土地上的所有權還給原住民 03/12 18:57
→ kevinet7410: 以上都是在打稻草人論證而已 03/12 18: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