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uka123ily (NUNCA MA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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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新聞] 支持立專法…先保障法律地位 再漸進修法
時間Mon Apr 3 00:07:49 2017
這就是一個很妙的論點。
代議理論有蠻多的,
一派認為,代議士應該忠實反應人民的意見。
但是人民的意見很難忠實呈現,選舉制度就影響意見被看見的機會。
一派認為,代議士應該替人民做出最佳的決定。
但是代議士可能不見得替人民考慮,或是以為這樣對人民好,卻又弄巧成拙。
而且依據政治學,民眾有很多不同議題需要考慮,
往往結成同盟的不只是因為單一議題的向度而結合,而是不同議題的少數結盟。
所以討論單一向度的議題時,很可能並不存在所謂的多數,而是極度分裂的多個少數。
只是經由政治整合後被轉換成可能的多數。
因此這個多數是否存在我們也可以保持懷疑的態度。
另外專法派確實也有一些人不一定是反對同性伴侶權益,而是要求更積極保障。
但有些專法派的立場是「老子不想被你們污染」,這種我是不知道要怎麼處理。
當然我的建議是他們自己去搞一套制度,就不用怕被污染了。
另外大法官解釋的抗多數決困境是來自於政治勢力衝突解讀,
但是憲法的正當性是來自民主的規範性理論的預設,
也就是對於憲政主義的的絕對理性的追求。
因此如果認為大法官不能基於憲政主義的理性去節制民意,
那恐怕自由主義的民主政治將會不復存在,
因為我們在規範性理論上就否認一個民主制度可以運作,
我們只是想要人多勢眾,變成萬人對萬人的戰爭而已,缺乏對規範的理解跟認識。
※ 引述《elmotze (On my way)》之銘言:
: → elmotze: 任何人都可以宣揚任何一種婚姻制度的美好 03/30 16:53
: → elmotze: 但作為社會共識的法律沒有加以承認的義務 03/30 16:54
: → elmotze: 換言之, 多數人承認, 就是法制化. 03/30 16:54
: → elmotze: 多數人不承認, 也不算侵害到同志的權益. 03/30 16:55
: → elmotze: 且相關權益是否受法律保障跟是否受法律承認為婚姻 03/30 16:56
: → elmotze: 打從一開始就是兩回事 03/30 16:56
: → Haemoglobin: 樓上的胡說八道理論如果成立的話,現在騎機車哪會需 03/30 17:07
: → Haemoglobin: 要戴安全帽?用法制規範來教導人民意識的例子多的是. 03/30 17:08
: → Haemoglobin: 會覺得現狀毫無問題的,多半是既得利益者的自私心態. 03/30 17:09
: 知道嗎?? 你這種自認高人一等, 把提出質疑的人通通當成智障的想法,
: 就是台灣社會運動總是做不大的主因.
: 法制規範教導人民意識, 本身就是一個有謬誤的論點.
: 我想你也不會承認現行的"異性婚"制度, 具備有規範教導同性戀者的機能.
: 除非你又把自己的主張當成是某種真理與特例.
: 把同性婚姻的美好當聖經拜, 然後認為法規應該不管任何反對聲音,
: 這是無視於民主社會法規基礎的一種見解.
: 法規自上而下分為憲法/法律/行政命令,
: 憲法由絕對多數的代議士所制定, 代議士由相對多數選出;
: 法律亦由相對多數的代議士所制定.
: 行政命令, 亦由代表相對多數的政府所下達.
: 所有的法規, 基礎都是多數, 多數即一定程度的共識.
: 當然, 代議士與政府並不總是能正確的反映民意.
: 但並不代表他們可以光明正大的和主流民意唱反調.
: 最近一次的例子叫服貿事件.
: 不管如何. 代議士與政府的職責不是騎到人民的頭上,
: 把自己當成徒有民主之名的獨裁政府.
: 任何人也都不該妄想政府官員是只聽自己話的皇帝.
: 目前關於同婚的議題,
: 大致上可以分為民法派/專法派/反立法(基本教義派).
: 假如你連不反對民法, 原則上支持專法的人都要當敵人看,
: 那你可得很賣力的說服多數人成為民法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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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對不起搶了你的男人。
ME:不,你幫我省了約定清除大型廢棄物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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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1.114.5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Issue/M.1491149272.A.482.html
→ elmotze: 你的主張我理解了 04/03 10:36
→ elmotze: 我也贊成多元成家法案入民法, 民法婚姻部分獨立成專法. 04/03 10:52
→ elmotze: [因為這看起來似乎是滿足雙方現有主張的最佳解. 04/03 10:52
我不覺得有理解就是,不然就不會在自己文回那些奇怪的論述了。
※ 編輯: uka123ily (36.231.114.53), 04/03/2017 19:41:35
→ elmotze: 奇怪的論述是個詭異的評價 04/03 19:57
→ elmotze: 你要不要乾脆點承認你無法反駁就好?? 04/03 19:58
我的反駁不是很清楚的寫出來了嘛?
※ 編輯: uka123ily (36.231.114.53), 04/03/2017 20:0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