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Haemoglobin: 能關起門來製造孩子的是異性戀,不是異性戀婚姻。 05/03 03:11
→ Haemoglobin: 再者,養孩子耗費的社會成本(及個人成本)肯定遠大 05/03 03:12
→ Haemoglobin: 於生孩子,一直在同性婚能不能生孩子這種假議題打轉 05/03 03:13
→ Haemoglobin: 是怎樣? 05/03 03:13
沒錯, 異性結合有自然產生下一代的可能, 這對國家意義重大.
而這也是挺同一方試圖拼命去否定和迴避的事實.
所以你們沒有任何理由,
可以主張國家不應對異性結合給予法律承認和優待.
→ lbowlbow: 啊就跳針啊。永遠只認為自己想的是正確的根本不構成對話 05/03 10:56
當我提出一大堆東西當論據的時候,
你們只有在拼命的跳針說我的解釋是錯的.
這只充分表示出你們對於討論的事實基礎所知有限.
完全就是挺同一方說什麼, 你們就信什麼.
我國憲法保障宗教信仰的自由, 但拿來討論公共政策,
對方並沒有義務接受以此為前提的論點.
→ Belialdeng: 通篇看完也沒說同性戀婚姻到底是多分了"誰的資源" 05/03 11:33
→ Belialdeng: 要採效益主義式的算法算就講清楚,不要一句肯定社成本 05/03 11:38
→ Belialdeng: 高就帶過. 沒有實證這也只是斷言 05/03 11:38
現有的婚姻制度, 對於異性結合有優遇這件事是被確認的.
假如Belialdeng你要主張的是婚姻制度沒有優遇異性結合,
那就沒有所謂不平等的問題.
繞著對方轉也要有點限度, 不要撞到自己人.
→ Belialdeng: 是你主張同性婚姻的社會成本高,但你又無法證明他真的 05/07 14:55
→ Belialdeng: 成本高而且高得明顯無法負擔 05/07 14:57
這是你的過度詮釋. 實際上我認為若法律適用完全一致,
保障同性結合和異性結合的社會成本並不會有太大的差別.
只是兩者的效益尚無法證明其有無差別.
事實上就是同性婚姻從荷蘭開始, 只有不到二十年的歷史.
在相關研究上的資料極度缺乏.
講難聽點, 就算同性婚姻實施後會產生什麼問題,
目前也看不太出個所以然來.
共產主義從被國家實施到被證明有害, 也是過了幾十年的時間.
我不覺得台灣有必要跟風栽進這類社會實驗.
推 uka123ily: 所以異性婚姻不是社會實驗?而同婚是? 05/08 08:32
→ Belialdeng: 幸好男女平權運動時沒有人說我們何必跟風這種社會實驗 05/08 10:47
男女平權可不是天上掉下來的禮物, 還是什麼既有理論推廣的成果.
男女得以平權的最主要原因叫第一次世界大戰.
→ Haemoglobin: 「女人好好生小孩就是對國家最大的幫助,給女人投票 05/08 11:46
→ Haemoglobin: 權會產生什麼問題,目前也看不太出個所以然來...」咦 05/08 11:46
Haemoglobin的論述能力, 大概就僅止於在推文裡面放砲吧.
噓 Belialdeng: 那補充WTF?你到底是不是要討論政策的應然基礎啊? 05/10 23:45
不是讓你不滿就代表論點有誤, 哪裡有錯請指出.
※ 編輯: elmotze (114.42.95.88), 05/16/2017 00:1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