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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uka123ily (NUNCA MAS)》之銘言: : 你的意思是不能拒診是不利醫事人員? 首先 你已經放大不得拒診的定義了 事實上 醫生在看診前是有權力拒診的 不得拒診僅限於兩種情況 突發情況 和緊急救難 而且拒診和病歷是兩件不同的事情 你要說處罰拒診可以 問題你要說因為拒診而不去做病歷雲端化 和檢驗結果共享 根本是因噎廢食 增加醫療和防疫負擔 : 我前面告訴你的是法規以外現實操作方式,也就是說本來雙方都還有模糊空間, : 但是雲端藥歷一出來,等於只要醫師想知道,就一定可以知道。 醫生本來就有權力知道患者的一切醫療相關訊息 雲端藥歷並沒有與此權力衝突 : (醫事人員卡跟健保卡一插,一般狀況,病人根本不會看到你點了什麼) : 依據法規,知悉感染者病情後,醫事人員不能拒絕提供服務。 : 首先,醫師公會也是逼著那些恐慌的醫事人員一起畫押,我們都沒有拒診喔。 : 再來就是,醫師公會也知道感染者很難檢舉或申訴醫事人員,裝死到底就沒事了。 : 現實上的平衡就是,醫事人員可以有一百種拒絕提供服務的方式, : 雖然理由很爛會被恥笑,但就是有用,因為根本無法證明醫事人員有拒診。 所以我說 各縣市指定愛滋病友善醫院 並公示 這就很好保障了患者最基本就醫問題 甚至制定拒診罰則 都是可以的 : 況且,重點不是誰對誰錯,而是這樣根本不利於雙方的關係建立。 : 感染者只要想著被看光光會被拒診或歧視,就不敢看醫生。 : 而感染者不敢看醫生,小病變大病,大病就直接入太平間。 : 中間多產生的醫療資源與社會福利的支持協助,都是很可觀的。 : 這樣根本不利整體的公衛防疫,更不利感染者的「近用醫療」權益。 : 只能說是兩敗俱傷。 重大傳染病患者本來就和一般患者不一樣 有些權力本來就該受限 而且站在防疫的立場 根本不適用 近用醫療的概念 事實上我個人 更傾向專門醫院 就像sars你也不會用近用醫療的概念 : : 你要說愛滋私生活怎樣我不知道 : : 我只知道 醫生基本上感染重大傳染病 : : 職業生捱就毀了 他們的確是承受及大的壓力. --
CaCO2: 這樣未來澳洲打工度假根本撈不到錢啊 07/12 12:44
f19890230: 這樣說也沒錯,認同鈣二氧化碳大大 07/12 12:44
CaCO2: 那個,我是碳酸鈣啦ww 07/12 12:45
f19890230: 碳酸鈣是CaCO3喔 07/12 12:45
CaCO2: ...所以我是鈣二氧化碳Orz 07/12 12:45
BadNose: 樓上文組 07/12 12:45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232.145.13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Issue/M.1501072993.A.9BB.html
uka123ily: 所以你認為SARS跟HIV是一樣的東西? 07/26 20:44
uka123ily: HIV有明確的感控流程,這是一般院所就可以處理的。 07/26 20:46
你不都認為 HIV和BC肝是一樣的東西? ※ 編輯: A6 (116.232.145.136), 07/26/2017 20:47:39
uka123ily: 實務界認為BC肝的感控流程就足以處理HIV> 07/26 20:48
是是是 問題台灣的現實情況就是感染人數年年上升 醫生被感染務實界負責嗎? ※ 編輯: A6 (116.232.145.136), 07/26/2017 20:52:12
uka123ily: 感染人數上升,跟感控流程什麼關係? 07/26 20:53
uka123ily: 感染人數上升不就是要大家平常就要做好普遍防護嘛? 07/26 20:54
和流程無關 和隱藏病歷有關 光上次台大醫院器官移植事件 就應該發現這防疫缺口有多大 ※ 編輯: A6 (116.232.145.136), 07/26/2017 20:55:07
uka123ily: 而且台灣近十年都沒有醫護警消因為執行業務感染HIV 07/26 20:54
那是剛好有燒高香 ※ 編輯: A6 (116.232.145.136), 07/26/2017 20:55:50
uka123ily: 器官移植事件明明是人為疏失。 07/26 20:59
事實上 病例共享 就不會出現這種狀況了.... ※ 編輯: A6 (116.232.145.136), 07/26/2017 21:00:42
uka123ily: 問題出在訊息傳遞確認錯誤,共享就不會傳遞錯誤? 07/26 21:03
你這叫詭辯 因為共享可以降低錯誤的機率 就像我說難道帶套就不會感染STD? 所以不帶套 基本上 醫療得每個行為都只是為了降低發生機率 因為無法達到不發生 ※ 編輯: A6 (116.232.145.136), 07/26/2017 21:11:37
a96932000: 專門醫院+拒診罰則換病歷雲端的意思 07/26 22:34
不是換 而是這兩件不同的事情 你因為避免拒診去取消雲端病歷/藥歷是因噎廢食 而且這是鼓勵部分患者去說謊 去欺騙醫生 實際上 雲端病歷對多數醫生和患者有利的 表面上是保護部份患者隱私 實際是懲罰所有未感染愛滋的患者和醫生
Sinreigensou: 而且肝炎還有疫苗,愛滋沒有 07/26 22:35
※ 編輯: A6 (116.232.145.136), 07/26/2017 23:22:35
butten986: 推 07/27 00:30
※ 編輯: A6 (101.229.75.172), 07/27/2017 03:20:09
aljinn: 除非你能合理否定"BC肝的感控流程就足以處理HIV"這句話 07/27 06:02
aljinn: 不然將人數和流程混一起 再扯到器官移植 最後說是有燒香… 07/27 06:02
aljinn: 這樣只會導出"還有非常多傳染病也應該強迫主動告知"的結論 07/27 06:04
uka123ily: 不是什麼有燒香而是實際上感控可以做到防護 07/27 06:05
cerberi: 推 07/27 07: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