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PublicIssue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 引述《uka123ily (NUNCA MAS)》之銘言: : 噓 allen139443: 不然舉證責任要在誰身上?為了護航特權連最基本的無 07/31 01:05 : → allen139443: 罪推定都可以無視 07/31 01:05 : : 「無罪推定」是刑事訴訟用的...... : : 舉證責任翻轉在醫療糾紛談很多,主要是因為病人很難取得醫院資料。 : : 所以應該處理舉證責任應該由誰負擔。 : : 這跟愛滋感染者的特權無關,因為當事人即便不是感染者也應該翻轉舉證責任。 不要笑死我了 跟你強調過 這種洩漏隱私的問題 是發生在醫療人員 和一般非醫療相關人員之間才成立 還取得醫院資料 我還蠻好奇醫院能拿到什麼資料算洩漏隱私的 如果既載在就醫記錄裡面算洩漏隱私 那健保局就別去扣漏診的錢阿 基本上醫院內取得的任何書面資料都不算洩漏好嗎.... 你根本搞不懂 怎樣算洩漏 怎樣算醫療 還舉證翻轉.... 所以我之前才特別強調個資法 就是怕你這種人誤用 : ※ 編輯: uka123ily (61.216.2.65), 07/31/2017 10:20:20 : → Tomwalker: 目前台灣就是少數把醫糾用刑法規範的,然後還不能「無 07/31 12:40 : → Tomwalker: 罪推定」,還要「舉證責任翻轉」?你真懂什麼是醫糾時 07/31 12:41 : → Tomwalker: 的「舉證責任翻轉」是什麼意思?真翻轉了,台灣醫界就 07/31 12:41 : → Tomwalker: 只有翻船了。 07/31 12:42 : : 刑事跟民事應該分開看,不要全部混在一起。 : : → white9cat: 交班事項其實可以用書面紀錄,但是醫療現場..... 07/31 12:51 : → white9cat: 太血汗,造成很多事情無法實踐。 07/31 12:51 : → white9cat: 醫療工作現場血汗是問題,可這問題造成患者隱私外洩 07/31 12:51 : → white9cat: 仍無法合理化患者隱私權不受保障的問題。 07/31 12:52 : ※ 編輯: uka123ily (61.216.2.65), 07/31/2017 13:18:43 --
CaCO2: 這樣未來澳洲打工度假根本撈不到錢啊 07/12 12:44
f19890230: 這樣說也沒錯,認同鈣二氧化碳大大 07/12 12:44
CaCO2: 那個,我是碳酸鈣啦ww 07/12 12:45
f19890230: 碳酸鈣是CaCO3喔 07/12 12:45
CaCO2: ...所以我是鈣二氧化碳Orz 07/12 12:45
BadNose: 樓上文組 07/12 12:45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229.75.17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Issue/M.1501508624.A.449.html ※ 編輯: A6 (101.229.75.172), 07/31/2017 21:51:18
uka123ily: 取得資料要符合程序好嗎? 07/31 21:50
醫療人員 有病人相關資料 我看不出來有什麼程序問題 至於 " 舉證責任翻轉在醫療糾紛談很多,主要是因為病人很難取得醫院資料。" 你要說非法取得資料 個人行為 醫院是要舉證什麼啦? ※ 編輯: A6 (101.229.75.172), 07/31/2017 21:59:52
nadekowang: 如果個資問題講得那麼輕巧,那金融業也不用簽一大堆文 07/31 21:59
nadekowang: 件 07/31 21:59
uka123ily: 雲端藥歷牽涉病人資料隱私,卻連口頭徵得同意都不做? 07/31 22:00
uka123ily: 醫療人員不能任意取得他院所資料 07/31 22:01
uka123ily: 這應該經由病人同意後為之。 07/31 22:01
你去看病的時候有看病人的義務嗎? ※ 編輯: A6 (101.229.75.172), 07/31/2017 22:03:13
uka123ily: 不能因為雲端藥歷沒設阻礙,就覺得這是可以看到的。 07/31 22:02
病人有主動告知的義務 病歷藥歷本來就屬於其中的一部分 ※ 編輯: A6 (101.229.75.172), 07/31/2017 22:04:42
uka123ily: 你知道病人約章寫什麼嗎? 07/31 22:07
uka123ily: 病人有主動告知義務,但醫生也應該遵守知情同意原則。 07/31 22:07
uka123ily: 而且知情後不因疾病而給與不合理差別對待。 07/31 22:08
規章有寫 醫師不能主動去了解病人既往病情? 而且藥歷這件事情 說穿了是病人未主動告知 病人都未遵守義務的前提 來要求醫生? 好像站不住什麼理耶 ※ 編輯: A6 (101.229.75.172), 07/31/2017 22:12:31
uka123ily: 這牽涉到醫病關係合作的可能,結果你只考慮我想看? 07/31 22:10
uka123ily: 想看用藥紀錄卻沒有注意到應該徵詢同意? 07/31 22:11
錯 醫療是必須要看好嗎..... 如果不是必要的 你覺得為什麼要有雲端藥歷這種東西? ※ 編輯: A6 (101.229.75.172), 07/31/2017 22:13:55
uka123ily: 你的意思是病人若違規就可以看用藥紀錄?這是兩件事耶 07/31 22:14
uka123ily: ? 07/31 22:14
你才搞錯了 病人有沒有違規和藥歷是兩件事情 病人不管有沒有違規 醫生都會看藥歷 因為這是醫療必要的 必要的意思你懂嗎? ※ 編輯: A6 (101.229.75.172), 07/31/2017 22:15:57
uka123ily: 你竟然用結論來詢問前提的正當性?這是基礎論述的謬誤 07/31 22:14
uka123ily: 雲端藥歷存在的現況無涉前一階段的正當性。 07/31 22:15
wizardfizban: 原PO辛苦了 這種病人有特權的思想真不把醫療當一回 07/31 22:15
dreamnook: 又是一排消音(汗 07/31 22:16
wizardfizban: 事看...難怪要搞愛滋病患的特權 07/31 22:16
uka123ily: 雲端藥歷可能是錯誤,或有瑕疵的政策。 07/31 22:16
開錯藥很嚴重好嗎 人為疏失 追責到人 有問題?
wizardfizban: 連自身情況都不想告知 就別去看病了好嘛 07/31 22:17
※ 編輯: A6 (101.229.75.172), 07/31/2017 22:18:25
uka123ily: 如果連基本的知情同意原則都不能遵守,還談什麼醫療? 07/31 22:18
uka123ily: 是你自己破壞一切正當性。 07/31 22:18
uka123ily: 要不要告知或告知的程度,都無涉應徵得同意後作為 07/31 22:19
wizardfizban: 你去看病本就要把你的情況讓醫生了解呀 07/31 22:19
wizardfizban: 隱藏病情去看病出事一定又是醫生的鍋對吧 07/31 22:19
uka123ily: 開錯藥,如果對方未告知那是病人要承擔, 07/31 22:19
你平行了嗎? ※ 編輯: A6 (101.229.75.172), 07/31/2017 22:20:16
wizardfizban: 即然這麼不爽被你求助的人知道情況就別去呀 07/31 22:20
uka123ily: 這也無關你可以跳過知情同意原則。 07/31 22:20
nadekowang: 兩個層次吧 告知病情是一個 病人資料使用同意權是一個 07/31 22:20
wizardfizban: 醫護本來就有權得病人的病歷 <=看的懂這句話嗎? 07/31 22:20
uka123ily: 只會說不爽不要看,卻不處理知情同意原則的遵守? 07/31 22:21
wizardfizban: 你活在那個世界呀 最好那種情況病人會負責啦 XD 07/31 22:21
wizardfizban: 一堆什麼蠢事發生都醫護在背鍋好嗎? 07/31 22:21
uka123ily: 他不說,你卻不會徵得同意後才看嗎? 07/31 22:22
uka123ily: 就如同你亂看用藥紀錄也沒在負責、不是? 07/31 22:22
wizardfizban: 果然活在不同世界呢 這跳針跳的太強了.... 07/31 22:23
uka123ily: 你有要求的權利,他也有拒絕的權利,直接看他怎麼拒絕 07/31 22:23
uka123ily: ? 07/31 22:23
wizardfizban: 即然想拒絕你就別去看病呀 07/31 22:24
uka123ily: 你不問怎麼知道會被拒絕?會不會拒絕是看你們的互動。 07/31 22:29
uka123ily: 友善的醫師就不會被拒絕不是?一切還是回到信任與關係 07/31 22:30
wizardfizban: 不想告知還要醫生幫你治療 你是皇帝還是那的貴族? 07/31 22:31
uka123ily: 把關係對立起來不就是把對方當土皇帝的人吧? 07/31 22:33
uka123ily: 把自己的擔憂說出來,互相合作很難? 07/31 22:35
uka123ily: 為什麼要把病人擔憂當成土皇帝? 07/31 22:35
你說反了吧 現在是要病人把醫生當賊吧.... ※ 編輯: A6 (101.229.75.172), 07/31/2017 22:47:10
wizardfizban: 你去看醫生 結果病情都不肯說 是誰在鬧呀! 07/31 22:47
wizardfizban: 你不想跟醫生說病情你就別去看病呀 07/31 22:48
uka123ily: 又來不爽不要看,能來點建設性的東西嗎? 07/31 22:49
看病看成看算命 的確實不如不要看阿 ※ 編輯: A6 (101.229.75.172), 07/31/2017 22:51:21
wizardfizban: 你不想告知病情就別去看醫生很難懂? 07/31 22:51
wizardfizban: 你是要醫生幫你做一堆檢查推算你的病情嗎? 07/31 22:52
wizardfizban: 你當人家時間多很閒都要服務你一人嗎? 07/31 22:52
wizardfizban: 這麼高規格的待遇不就是皇帝或貴族之流的 07/31 22:52
uka123ily: 想不想告知是依據醫病關係的狀況,你無法預設他未告知 07/31 22:53
uka123ily: 就是不想合作。 07/31 22:53
wizardfizban: 未告知還不是不想合作哦 那要怎樣才算不想合作? 07/31 22:54
uka123ily: 相反地如果建立信賴的關係,告知意願也會提高。 07/31 22:54
wizardfizban: 你去看病卻不告知病情竟然可以算是合作態度 你神! 07/31 22:54
uka123ily: 你很難因為為未主動告知就直接判定病人不想合作。 07/31 22:54
wizardfizban: 你到底活在那個時空的台灣呀..... 07/31 22:55
uka123ily: 我倒想問你從哪穿越的 07/31 22:57
wizardfizban: 至少我確定我和A6及多數人都在同一個時空 07/31 23:02
nadekowang: U大從頭到尾強調的不就是知情同意權.... 07/31 23:19
nadekowang: 為什麼一直要人不爽不要看 07/31 23:21
Miule: 告知病情和未經同意閱讀用藥紀錄「而且不告知」是兩回事吧 08/01 00:05
Miule: 醫療方不告知會閱覽患者病歷藥歷而且可能挪做他用,這是 08/01 00:07
Miule: uka在強調的事情吧 08/01 00:07
問題就不是兩回事 藥歷和病歷只是確保了準確性 你不信任這個醫生是可以選擇不看 ※ 編輯: A6 (101.229.75.172), 08/01/2017 00:12:44
Miule: 這種態度只是加劇醫病關係惡化 08/01 00:15
選擇自己信任的醫生有問題? ※ 編輯: A6 (101.229.75.172), 08/01/2017 00:25:40
a96932000: 不給看病歷藥歷,那可不可以選擇"不醫"? 08/01 00:29
a96932000: 若可以那就在掛號的單子上多一欄請病患填吧,不填就去 08/01 00:30
a96932000: 別家吧QQ 08/01 00:30
a96932000: 多問這一句你願不願意讓醫生查詢病歷/藥歷就好,不願意 08/01 00:32
a96932000: 就另請高明吧~ 08/01 00:32
Sinreigensou: 為了歧視可能拒絕讓醫護知道病例我認為是因噎廢食 08/01 00:51
diaze: 一個文組的外行人在這邊大放厥詞跟醫療人扯防疫該如何如何 08/01 02:56
diaze: 還各種搞不清楚狀況的自私謬論 跟這種人認真幹嘛? 08/01 02:56
uka123ily: 覺得因噎廢食那要是人員是不是也應該做點什麼友善的改 08/01 08:01
uka123ily: 變? 08/01 08:01
uka123ily: 這才是良好的醫病關係不是? 08/01 08:01
uka123ily: 那愛滋感染者的難處與困境,又是誰可以任意說三道四? 08/01 08:04
uka123ily: 但這種拒絕不同觀點的傲慢,醫事人員就不爽了。 08/01 08:04
為了良好的醫療環境 有些傳染病病人的權力必須要被限制 不限於愛滋 他有權力得到必要的醫療 但不是所有他想要的醫療 現在是愛滋病明明是傳染病 但患者想要特權
wizardfizban: 所以說你不想告知病情就別去看病呀 08/01 08:08
wizardfizban: 另外 如果醫護因為病患隱藏病情而感染愛滋 誰負責? 08/01 08:14
wizardfizban: 這種情況誰可以任意說三道四? 你不用接觸 08/01 08:15
wizardfizban: 你可以任意理想化 反正你又不是第一線的醫護 08/01 08:15
wizardfizban: 你說的良好關係就是把醫護放在風險下 讓病患有特權 08/01 08:16
wizardfizban: 還真是良好呀! 搞的醫護跟下人一樣 好個特權 08/01 08:17
uka123ily: 有沒有要求徵詢同意就變下人的八卦? 08/01 08:41
沒變下人 是向醫患關係過渡 今天愛滋說到底 本來就是病人 問題一些人硬要說他是健康人 而且不惜去欺騙 這和當年隱瞞SARS 硬要做飛機的人有什麼不同?
wizardfizban: 所以很簡單呀 你不想告知病情就別去看病 很難懂? 08/01 08:49
wizardfizban: 硬要搞愛滋患者特權 讓醫護背風險 愛滋患者這麼高貴 08/01 08:50
wizardfizban: 嗎? 醫護就活該倒楣就是了 08/01 08:50
rybeck: 不用第一線接處的人在那邊理想主義下指導棋 自私至極 某 08/01 13:35
nadekowang: 討論知情同意權 就在那邊某族群 網路真是討論的好所在 08/01 14:29
nadekowang: 呢 08/01 14:29
※ 編輯: A6 (101.229.75.172), 08/01/2017 16:29: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