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PublicIssue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勞動局詹子藝對勞基法 備查 的看法 審查是公務員拿到公文後一定會做的動作,就是「看內容」,有問題就退,沒問題就過。 沒有核准,公文用語叫核備。 備查跟核備的差異在於,核備是針對內容有無符合政府規定做審查,比方說各類送審資料 有一定格式,當你「全部合法」,會用核備。 備查擇用再不完全政府審查事項裡面,像勞資協商文件,只要「無違法事項」,就會備查 差別在於勞資協商本來就是雙方合意事項,不牴觸勞基法底限,高於或等於勞基法的部份 ,「你們說了算」,不然政府就侵犯人民契約自由了。 核備則是「政府說了算」。 但不是備查政府就不審查,政府絕對會審查,因為只要一開始協議就違法,自然「不予備 查」,若「文件合法」,就同意備查,但是後如果老闆違背協議內容,政府這邊就有紙本 證據可以證明「當初你明明說要這樣怎麼沒照做」,等於政府幫老公保全證據。 格式不合當然也可能不予備查,而不予備查就表示這份協議沒效力,因為法令規定必須經 政府備查。 不管哪種文件,進政府部門就是先審過看有沒有沒有問題,不管是格式還是內容。 我以前就在審工作規則的你當我沒退過人家東西喔?企業送的規則只要有不合法就退件、 未經勞資會議通過也退件、勞資會議格式不符也退件、會議中勞工有疑義的地方沒處裡完 也退件,誰跟你不會退件。 備查這個動作,有「同意備查」跟「不予備查」兩種結果 個人的問題 一, 台北市勞動局表示自協商和跑行政 沒有罰則 二, 只要「無違法事項」,就會備查。 對照美珠的合法的但不合理的班表 不是證明了綠的在開資方的方便之門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5.49.10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Issue/M.1516072699.A.6C6.html
aimify: 來源?心得? 01/21 10: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