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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Tomwalker (黃小羊)》之銘言: : ※ 引述《mshuang (竹碳烏龍)》之銘言: : : 推 lbowlbow: 電玩的村民沒有體力值設定不代表可以照搬到現實好嗎 01/24 13:12 伐伐伐伐木工 糧草徵收員 : 破例回一下這個人的文好了。 : 人不是電玩中的人物,工作效率本來就會有高有低。 : 老闆或主管不是鍵盤手就能當的,累的員工產值會下降,出錯率會升高,這是實 : 際做過的人都知道的常識。人可不是電玩村民,可以不分日夜穩定產出,還能隨 : 便從伐木工轉職農夫、漁夫或礦工。 : 因為人會累,所以在工作安排上,老闆並不希望員工過勞,會造成無效工作或甚 : 至出錯。想像一下過勞的會計看錯了一個小數點,損失會有多少?過勞的工人造 : 成機器故障或其他意外,公司要損失和賠償多少? : 公司或工廠開著,就要耗水電成本。如果密集輪班或長期工作,但工作效率差, : 產出太少,長時間開著工廠會浪費水電。 : 服務業也一樣,沒有客戶上門卻開著店,會賠本的。 : 很多地區醫院為什麼不開24小時急診了?不是因為護理師的值班間隔(根本還沒實 : 施),而是沒有足夠病人(都跑大醫院去了),開著賠本不如關閉。 我覺得你太過理想化了 不見得所有老闆都跟你一樣的角度去設想事情 所以實務上才會出現過勞死的案例 如果老闆都跟你"想像"一樣 那你怎麼解釋這些實際發生的事件? 全部都當例外個案處理? 因此才需要勞基法作為最低程度的保障 你老闆想要提供高於勞基法十倍百倍待遇 台灣沒有一條法令禁止呦^_<" 且如果老闆都跟你"想像"一樣 那麼今天我們也不用談甚麼勞基法了 反正都會優於最基本的要求不是? 且既然都會高於最基本要求 那基本要求定的嚴苛點 跟這些好老闆們也沒關聯啊 : 在勞基法規範輪班間隔前,也沒什麼公司只給休息8小時的。客運公司或許有,但 : 當時的客運公司會安排值班宿舍給司機睡。 : (現在為什麼沒有?想想客運票價的漲幅和房地產的漲幅吧!) 所以現在沒有安排宿舍啊? 所以現在客運還有只給休息八小時的啊? 所以前陣子又有一名司機過勞死了 然後我們轉頭說 老闆們不會這麼白癡竭澤而漁榨乾勞工 因為這樣反而付出更多成本 等等 總覺得哪裡怪怪的 = =a : 這次「勞基法修惡」,其實是個簡單但錯誤的口號。 : 放寬七休一,是實務上確實會有員工要求較長連休,好安排假期。公務員也有彈性 : 上班和彈性休假,勞工沒有這種需求嗎? 是說你知道有種東西叫作特休嗎? : 值班間隔「修惡」更是笑話。 : 過去勞基法並沒有值班間隔的規定,是2016年修法時,才納入值班間隔必需要11小 : 時。而現在修法,所謂的「例外放寬成8小時」,是實務上會需要這樣的彈性。 怎麼樣的實務需要這樣的彈性? 如果少到一個極限 有沒有必要為了這麼少的一些"特例" 去開了一個後門 須知法律訂定後可是有鼓舞效應 會不會擅開一些人濫用政府好意的可能性? 再來 為什麼不能透過增加人力來處理這種短時間需求呢? 是說約聘在我國並不違法 大可以在旺季時雇用臨時人力支應啊 今天勞動部有拿出具體的數據出來說服我們嗎? 有多少企業(哪種行業別) 在甚麼樣的狀況 會有這麼一個緊繃的人力需求? 個別所需時間大概又需要多久? 一星期?一個月?三個月? 很多的討論都是空的原因 在於勞動部就說反正就是有需求啦 具體內容人民都不要管 反正給他們過了就對了 : 以護理師為例,只限定在整月的值班期間改變時(例如一月值大夜,二月值小夜) : 這時「可以」在轉換日(1/31~2/1)只休8小時。 : 或者是重大災害產生大量傷患時,可以輪班只休8小時。 : 想想10多年前的921或前幾年的八仙塵爆,當時社會上還在稱讚醫護「不眠不休」搶 : 救。新版勞基法通過後,護理師就不能「不眠不休」了,即使搶救,仍要輪休8小時 : 這樣的修法,要說是「修惡」? 坦白說 這樣對醫護人員的健康危害還是大的 正確的作法 應該是由災難應變中心統一調度人力資源 身體過於疲倦的醫護 也無法提供正常的醫療服務 再者 今天即便是921 也僅是一地的災害 絕無可能全台灣全部地區一起人力不足 若真是如此 那該先檢討的 難道不是每年的人才培育政策嗎? 怎麼本末倒置的搞到勞動條件上了? 若今天是災難發生 弄個臨時條款出來 預計在幾年後人力補足回復正常勞動條件狀態 也該有個落日條款 現在呢? 甚麼災難都沒有 具體人力缺口少多少不清楚 反正醫護人員當年921作功德作得很習慣了 就繼續大愛人間吧? 有沒有搞錯? 今天就是因為台灣扭曲慣的勞動條件 讓你對於醫護人員作功德的行為感到敬佩 但這是不對的行為 : 網路上可以找到長庚的護理師班表,看了眼花繚亂,跳來跳去的花花班表。 : 那的確是不合理的班表,以長庚的人力,不該排出這樣的班表。 : 但在小醫院,這種班表卻是必要的。小醫院人力少,只要有一個護理人員請假,人 : 力就很吃緊。所以排班表時,必須保留一兩位人力可以跳班,才能讓想休假的人員 : 可以休假。或者是有人臨時無法上班時能有人力出來上。 : 20個護理人員少一個,和200個護理人員少一個,排班壓力和複雜度是不一樣的。 : 長庚有足夠的人力,排那樣的班表的確該反對。 首先 你本身也承認8小時屬於一個非常特殊狀況才會需要的東西 當然長期下來會對人體造成健康危害 這應該沒有問題吧? 如果沒有 其實很簡單的問題是 如果一個無法提供員工正常的勞動條件 不危害身體健康的勞動環境的企業 到底有沒有存在的必要性? 真的體質太差的企業就該讓他們倒掉吧 政府的社會救助網本來就是因此存在的 且就經濟的供需理論來看 今天你倒掉一間醫院 他的病人自然會由其他醫院吸收 而其他醫院自然會更需要增加人力 且同時也會有其他資本家看到這行好賺 加入市場之中 當然同時也會增加人力需求 講難聽的 醫院診所顯有聽說經營不善的 賺得腦滿肥腸倒是時有所聞 真的多花一點錢聘請人員分擔工作都做不到 既然8小時特殊狀況 政府都願意花錢花人力去個案審查了(還是備查?) 那這個想來數量只會更少的經營不善者 政府個案處理也不為過吧? 另外一提 你前段不是在說老闆們都人很好很會算嗎? 那現在長庚班表你要怎麼解釋? 又是個案對吧? 科科 : 但因此而修法,要求所有的醫院/企業,不管人力多寡,都按大企業的人力來調度, : 那也是不適當的。 到底具體有"多少"小企業無法負擔? 請問你清楚嗎? 我也不清楚 但這是政府該作的他們不去作而已 你的假設是幾乎只要是中小企業都會掛掉 我的假設是僅有極少數的中小企業會掛掉 我倆誰對誰錯? 你說11小時是大企業人力調度當標準 我說11小時是中小企業人力調度標準 又是誰對誰錯? 在這種最基本的數據資訊政府都沒有提供之前 討論適不適當 是否過早了一點? : 要用單一勞基法去規範各種不同需求的行業和不同大小的企業,就像拿同一尺寸的 : 制服要求所有人不管年齡身材通通要穿上一樣,根本不合理。 有趣的是 現在還是單一勞基法啊 = = 講得好像有個行業別專法一樣哩 現在八小時就有比較合理了嗎? 難道就沒有其他企業需要更短的休息時間? 我一樣拿你的話再度進行加碼 我們台灣的老闆都很精明 不會竭澤而漁 都會將員工照顧好好的 但有的時候旺季需求 我們企業就是需要更多的彈性 而員工也需要更長時間的連假來放鬆身心 所以改成"全職業別責任制"如何? 有工作就僅量作 沒工作就放假 多爽啊~~ 歐美一堆高新行業都是這樣的呦 超級潮 請問你又要如何反駁我? 你想通了這點你就清楚你的盲點何在了 黃國昌問了N百次林美珠到底是甚麼企業要求 具體有多少數量比例的企業要求 是甚麼樣的產業別企業要求 林美珠都不回答 我就不懂這議題還有甚麼討論的意思? 不就是蔡英文賴清德"覺得"好棒棒 然後就推了 甚麼時候政府有提出一個完整的產業影響評估報告給大家看過了? 是說 我個人認為這個休息時間 理論上應該由衛福部提出比較合理 休息時間應該是要看平均人體的承受程度吧 且還應該要分年紀別/體重別 由經濟部或勞動部提出 請問他們哪個人懂醫學的? 想想也滿有趣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9.197.10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Issue/M.1517057588.A.7AA.html
lbowlbow: 歪樓了啦www要接世紀梗直接接推文不就好了,害我愣了一 01/29 13:49
uka123ily: 衛福部社家署之前被勞動部戴帽子,還急著澄清。 01/30 1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