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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到公民板,用意是跟大家說一聲, 近期我會針對第11條作修正 再跟眾板友強調一次, 我歡迎大家針對議題彼此議題腦力激盪良善回應, 但是,如果是會讓人爆氣的言論,我就不歡迎了^^ ※ [本文轉錄自 PUBLICISS_PT 看板 #1RZEk9NG ] 作者: aimify ( 愛米飛) 看板: PUBLICISS_PT 標題: Re: [文章] #1RXZ5DTJ (PublicIssue) 時間: Mon Sep 3 16:06:30 2018 ※ 引述《zuzi (zuzi)》之銘言: : 三、違規人名稱 : lbowlbow : 四、違規事實  :     [不實言論] : 第八條 .不得散布流言或不實言論損害他人之信用、名譽。 : → lbowlbow: 拜託三樓可以回八卦版嗎,這裡不需要黨工謝謝 08/30 12:45 : 任意散佈我是黨工之不實言論 : 嚴重損害我的名譽 : 請處理 公民板第十一條. 本板原則不禁止對於政府、政黨、人民團體、本國政治人物、政治意識形 態之神化、負面或惡意字詞;亦不禁止稱呼上述各類支持者而使用的文字 遊戲、扭曲字形、諧音藉義、引申詞彙、戲謔用語。 查閱有關黨工一詞: 為特定政黨工作 領取報酬的人 或指 對方(po文/推文者)為黨工、工讀生或拿了其他好處而來po文的人。 --------- 以下是我身為板主的想法,因為不想寫得太制式文謅謅的。 以原檢舉人而言, 若是自身清白,被人講黨工一定超肚爛。 所以,如果被檢舉人講的內容非事實,當然符合所謂「不實言論」的要件。 但是,指稱對方「黨工」一詞,是否會損害了當事人名譽與信用, 這個詞,有嚴重到損害名譽與信用嗎? 我認同,在ptt上,「ID」代表著一個人的虛擬人格。 (尤其八卦板最近的錄音買帳號事件,足以證明ID人格的重要性) 指稱對方黨工,是否有嚴重到威脅該虛擬人格的信用與名譽? 我個人認為是太過。 並且,被檢舉人也未講明是哪一黨的黨工。 加上,板規第十一條說明,公民板原則上並不禁止該戲謔性的用字。 所以很遺憾,目前被檢舉人是不會被板規處分的。 但是,因為你的檢舉,讓我重新檢視板規有其不ok的所在。 從我上任開始,我期盼自己可以引領公民板有個良善的討論風氣, 因此,依自己爽度扣人帽子、戲謔性用語、諧音、扭曲詞彙, 就與我的核心期盼背道而馳。 我承諾你,近日,會檢討相關板規並加以修改。 讓公民板就是個互動討論良好的議題板, 任何想開嘲諷、戲謔戰對方的板友,或許政黑更適合。 以上。 板工 aimify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5.233.16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ISS_PT/M.1535961993.A.5D0.html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aimify (42.75.233.165), 09/03/2018 16:07:19 ※ 編輯: aimify (42.75.233.165), 09/03/2018 16:11:00
kathyfour: 推 辛苦了 09/04 23:15
syuanling: 推,支持 09/05 16:41
lbowlbow: 恩,抱歉,我不應該用職業素養來為某些很奇妙的發言找理 09/07 16:37
lbowlbow: 由,這是我的錯 09/07 16: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