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PublicIssue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https://newtalk.tw/news/view/2019-09-16/299283 一、單一自住的稅率,從現行的1.2%,降為1%。 二、維持財政部訂定自住房屋3戶定義,第二戶、第三戶稅率還是維持1.2%。因為這個部 分如果調整,影響範圍會太大。 三、針對少數囤屋大戶,分階段累進。第四戶到第五戶,囤房稅率2.4-3.6%;第六戶到第 七戶:3.6-4.8%;第八戶到第九戶:4.8-6%;第十戶以後6-10%。 四、對於新建房屋,給予建商蓋完預售屋後,給予1年時間出售餘屋,僅課予1.5%稅率; 但如果超過1年,則按照累進稅率處理。這個原本是台北市根據自治條例採取的改革方案 ,但卻遭台北市議會反對,將期間從1年延長為3年。 五、空店稅部分,對於住家房屋如果沒有出租,也沒有供人民團體非營業使用,要課予 5-8%的空店稅。 六、如果出租的房屋,租賃契約經公證人公證,避免找人頭假租約,可以申請租賃期間減 半徵收房屋稅。 我的問題在第六點 目前的房屋稅條例也有出租就可以適用較低稅率的規定 也有類似囤房稅的規範 那黃國昌提出的房屋稅修法 跟現行的規範有何不同? 我只知道目前房屋稅屬於地方稅 黃國昌是想從中央立法來規範 可是目前的房屋稅條例也是適用所有地方政府 那麼中央立法跟地方適用 以目前的房屋稅來說 有什麼差別呢?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7.183.2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Issue/M.1568680173.A.194.html
lbowlbow: 有同樣的問題+1 大概是想避免地方議會亂搞的現象? 09/18 10:13
lbowlbow: 不過地方議會也是台灣人選出來的,地方議會會亂搞立委也 09/18 10:13
lbowlbow: 會……而且會不會影響地方政府稅基啊? 09/18 10:14
yoyun10121: 一體適用就個很糟糕的制度, 房價問題根本只幾個大城有 09/20 09:16
yoyun10121: 出了大城, 你看台東都還找的到一坪不用十萬的透天 09/20 09:18
yoyun10121: 結果要這些人為了大城炒房提高賦稅? 整個就台北看天下 09/20 09:19
TanIsVaca: 自住降稅,擁有第四間以上才加稅,不會打到自住者。 09/22 00:18
lbowlbow: 總覺得大概人頭買賣的情況會變更嚴重吧 09/23 13:07
TanIsVaca: 僱用人頭要成本,而且房子有被人頭盜賣的風險。 09/25 18: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