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dsa3717:莫忘22k政策 05/08 19:14
→ Fmman:22k不就是這樣來的? 05/08 19:37
→ RIFF:22K是針對大學畢業生 我想我這論 影響較多是更底層的人吧 05/08 19:43
→ RIFF:22K貌似有契約,我這論,換工作很方便,涵蓋面廣 05/08 19:45
→ RIFF:我查到:22K僅:學校建教合作之企業職場,實習工作為期一年 05/08 19:48
推 Shakerzero:補貼就是國家幫企業出錢不是 能少給誰要多給 05/08 19:52
沒錯,但創業變容易了,雇用工人也可以更大膽雇用。
按照舊制,縱使提高基本薪資 依然人多崗位少,失業者依然需要國家補助。
我的方法解決了失業問題:幾乎很難失業了。一定是崗位多勞工少。
這樣的話,基本薪資(基本生活條件)與失業問題 同時解決。
→ Fmman:鬆綁工會法 提高罷工合法性 治本 05/08 19:58
→ DRIariel:要補貼就政府直接補給勞工 不要給資方 不然跟沒有一樣 05/08 20:03
的確是主張直接補貼給勞工
我這個方法是使得資方失去討價還價資格。
推 bacon7599:那這樣還會有企業願意出高薪資嗎…… 05/08 20:03
出高薪資是值得思量
但我想,我這論點,應該很難有人失業了,除非他嫌基本薪資錢少
我想這是好處
高階技術者應該不受影響。
→ DRIariel:如果吃住有補貼 薪水就真的是代表競爭力了@@(? 05/08 20:05
※ 編輯: RIFF (114.42.225.199), 05/08/2014 20:09:06
推 bacon7599:不能照顧勞工的企業 為什麼要讓它存在?? 05/08 20:28
是,低薪的工作為甚麼要讓它存在-好問題;但另一方面:
隨著經濟發展,失業問題通常只會越來越嚴重,
這麼多的閒置勞動力,為甚麼不用?
此外,還有心理因素。
一則,長期失業會越來越墊高找工作的難度,而且會造成心理問題與社會人際壓力。
二則,我的倡議 能使找工作/換工作 變得超極容易。大家只需要做自己喜歡的工作就好。
這符合自我實現。 這個心理(醫學)價值是非常高的。
是,低薪的工作為甚麼要讓它存在-好問題;但是 依照我的體系:崗位多勞工少
勞工有很多工作可以挑選阿,只要勞工喜歡,不必太挑剔這個崗位所創造的市場價值$
勞工自己喜歡就好,政府不應太挑剔,政府太挑剔會製造問題。
如果我們要挑剔淘汰低市場價值崗位(低薪);同時又想低失業率;
同時又想保障失業者的福利與生活品質.....這樣太囉嗦了 太挑剔等於創造了一堆問題。
我的倡議:可以幾乎一舉解決許多問題的體制 --請大家考慮。
請大家拿出大刀闊斧、一舉解決所有問題的智慧。
請不要堅持要把問題拆開解決。
※ 編輯: RIFF (114.42.225.199), 05/08/2014 20:33:36
推 ab32110:22K 根本亂搞 拉低行情 05/08 21:22
依照我的倡議:將會有很多很多很多原先失業的人 進入勞動市場。
這樣多的人進入市場,造成市場衝擊是很正常的。
不讓這些人進入市場 只會造成更多問題。
推 genka:把人性想的太美好 05/08 21:28
推 hihisnoopy:我有想過 但政府發津貼的紀錄… 如果發津貼 我還比較 05/08 21:41
→ hihisnoopy:希望針對老人 台灣勞工退休後 幾乎沒保障 05/08 21:41
依照年齡區分會使問題變得複雜,最好別這樣。
※ 編輯: RIFF (192.192.86.135), 10/25/2015 16:26:53
當崗位多而工人少時,求職者是非常非常有討價還價的能力的。
當有政府補助做為後盾與保障時,勞工前一分鐘不開心,下一分
鐘隨時可以去職。 勞工完全可以報怨工作環境或勞動條件等等
我的倡議:表面上 雇主似乎省了錢,但是大家應該注意到:此
時 除了錢(薪資)以外 雇主完全喪失了討價還價的能力。
崗位多而工人少時,雇主要留住好一點的勞工 除了薪資以外 依然要付出很多。
懇請大家不要被錢遮住了眼睛,應該要看到更深層而廣汎的結構性的好處。
反觀;若依照舊的基本薪資議定方法,則依然崗位少而求職者眾
,勞工依然沒有討價還價能力,而且狀況可能還比提高基本新資
前更差。 惡性循環,根本解決不了什麼問題。甚至是在製造問
題。
持續干涉市場;每年 政府、勞工、資方 都一次又一次地
扯皮協商。 這不是一個有效的機制。
依照舊法,缺乏達到平恆的機制。 但依照我的方法,有消費力
的人補助沒消費力的人,當多數人消費力都得到保障與支持時,
在選票制衡機制上,自然就會抑制了消費稅的增長--達到平衡。
這才是有效的機制。
墾請大家發揮創造力、思考新方向、不要堅持沒有效率的舊制。
※ 編輯: RIFF (36.228.134.114), 10/27/2015 11:32:12
※ 編輯: RIFF (59.115.187.172), 10/28/2015 15:38:51
※ 編輯: RIFF (118.167.171.201 臺灣), 07/12/2019 17:49:13
※ 編輯: RIFF (118.167.171.201 臺灣), 07/12/2019 17:57:18
※ 編輯: RIFF (118.166.9.149 臺灣), 07/21/2019 18:18:18
※ 編輯: RIFF (118.166.9.149 臺灣), 07/21/2019 18:2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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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RIFF (111.235.212.56 臺灣), 03/01/2020 17:35:35
※ 編輯: RIFF (111.235.212.56 臺灣), 11/10/2021 17:50:54
※ 編輯: RIFF (111.235.212.56 臺灣), 11/10/2021 17:52:13
※ 編輯: RIFF (111.235.212.56 臺灣), 11/11/2021 13:48: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