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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雜費」每日得列報數額,並考量物價變動等因素,修正為每日400元之一致報支 : 額 請問改成雜費每日400元後 那如果出半天的差 是報 200? 400? 還是0? 謝謝 ※ 引述《smallfy (湖水)》之銘言: : 此次修正重點: : 1. 交通費:搭乘計程車費用之報支,業經考量實務,酌予放寬 : 2. 住宿費: : (1)特任級人員2,200元、簡任級人員1,800元、薦任級以下人員1,600元。 : (2)刪除「未能檢據者,按規定數額之二分之一列支」,回歸須有住宿事實,且須檢據 : 覈實報支之模式 : (3)出差地點距離機關所在地未達六十公里者,另定為第2項,並酌作文字修正。 : 3. 膳雜費: : (1)刪除「膳費」 : (2)「雜費」每日得列報數額,並考量物價變動等因素,修正為每日400元之一致報支數 : 額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9.70.157.58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PublicServan/M.1406308179.A.D7A.html
yeomanc:找你們機關的主計問比較清楚 07/26 08:18
yeomanc:每個機關的內規是不一樣的 07/26 08:19
qqlian:通常每個地方都會另設規定 07/26 10:11
zen:像我們家就說研討會、研習之類的一律連雜費都不給 07/26 17:03
jjer:我們單位還有把台中市公車八公里免費算進去喔 07/26 22:12
jjer:所以交通費都消失了 07/26 22:12
magma:臺中的8公里免費是被審計糾正才改扣除的,網路上找得到公文 07/27 00:44
magma:。 07/27 00:44
zvictory:借問苗栗同仁,全日的研習會、說明會等,可以請領雜費嗎 07/27 10:34
zvictory:?(我知道額度是看各機關,但現在問題是苗栗縣政府是不 07/27 10:34
zvictory:是另有規定研習、訓練、說明會等六類都不可請領雜費?) 07/27 10:34
stoxin:以公假參加研討會研習會本來就沒有雜費啊 以前只有膳費 07/27 18:46
stoxin:回歸原po 這點的修正說明真的很詭異的提到主計認定半日 07/27 18:51
stoxin:一日的雜費問題 07/27 18:52
unas:主計說:要覈實報支喔~~但台中市公車八公里免費~沒搭為何強扣? 07/29 21:42
unas:主計說:那是不一樣的科目,!@#@...~結論~主計說的才算~ 07/29 2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