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eyenda ( rito de pasion )
看板PublicServan
標題Re: [閒聊] 會計對於交通費的最新見解
時間Thu Mar 19 23:45:53 2015
※ 引述《bridgerod (志道據德依仁游藝)》之銘言:
: ※ 引述《leyenda ( rito de pasion )》之銘言:
: : 差旅費報支要點的規定是交通費自機關所在地開始算
: : 所以假設我要出差去新店
: : 我報的交通費就是從台北車站到捷運新店站的捷運費用(記得要*0.8)
: : 多年來都是如此
: : 今天突然"聽說"會計單位有最新見解
: : 就是交通費能不能報
: : 要看出差當日的打卡紀錄
: : 也就是我去新店出差當天一早要先到辦公室刷卡
: : 才能報從台北車站到新店捷運站的捷運費用
: : 出差完畢要回辦公室刷卡 才能報從新店回來的費用
: : 雖然說單次只有幾十塊 可是從年初累積下來也有好幾百
: : 有時候對方要我八點到場 我不可能那麼早還要故意繞道進辦公室打卡
: : 或著出差行程下午三點結束 我自己請兩個小時補休不回辦公室
: : 難道這樣出差就不算數?
: : 請問大家的機關都這樣嗎?
: 我猜你們的主計大大應該是這樣認知的
: 臺北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員工出差加班注意事項
: 四、
: 各機關員工確因公務必需出差,其出差地點距離各該所在機關單程三十
: 公里以上者,得依照國內出差旅費報支要點規定,報支出差旅費。未達
: 前項規定者,一律以外勤登記,並得核實發給外勤逾時誤餐費及交通費
: (如前往之地點無公務車可資調派時,且無大眾交通工具或因業務急迫
: 性特殊需要,得經機關首長核准,檢據報支計程車費)。全日外勤,上
: 午上班及下午下班應親自辦理到退登記,半日外勤仍應依規定辦理到退
: 登記。但如確因特殊情形,不及返回辦理,經專案簽准者,不在此限。
請教北市府的同仁真的都要打卡才能報交通費嗎?
我以前的機關的差勤系統有「免刷卡」的選項可以勾
但是那純粹只是人事單位用的
刷不刷卡跟能不能報帳無關
我覺得會計你們既然要採這樣的見解
至少你先把配套跟人事喬好 比方說差勤系統加個是否免刷到退的欄位
還有
我們會計這樣的見解並沒有公告週知
而是私下請各主管蓋章前查核出差人的簽到退
實在還滿有擔當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6.125.15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Servan/M.1426779956.A.AE8.html
推 Orton: 會考量出差人的居住地喔!如果直接從居住地出發的路程較短 03/23 05:01
→ Orton: 是只核給居住地至出差地點的交通費,不然,大部分的情況 03/23 05:03
→ Orton: 還是以機關所在為出發地。 03/23 05:05
推 avalon4: 住嘉義,工作點在彰化,出差地臺南,只能報嘉義-臺南 03/26 07:24
→ avalon4: 出差到苗栗,只能報彰化-苗栗,看出所以然 03/26 07:25
→ avalon4: 往北,從工作地點算起,往南從住家起算(有住在嘉義事實 03/26 07:27
→ avalon4: 不知其他單位是否如此 03/26 07:28
推 knowing: 以住處和機關所在地到出差地距離較近的 10/11 11:47
→ knowing: 或 10/11 11: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