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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提:公務人員請假14天擬列病..... 很多人不知道規定,所以再重述 A.勞工:事假14日,事假期間無工資。 (所以勞基法寫事假有幾天根本是寫心酸的 順便提醒考生,是"無工資",不是"扣全薪",用字要 正確,因為勞工…沒工作本來就不給薪) 病假30日,未超過30天工資折半發給。 休假,滿1年7天,滿3年10天,滿5年14天, 滿11年15天……往上加。 B.公務人員:事假5日,天哪!怎麼比勞工少~~~因為超過5日才要扣除俸給, 公務人員→扣除俸給,不是無工資,因為馬先生把你當人看了。 換句話就是可以有5天,不做事還能領錢。 病假28日,超過規定日數 → 以事假抵銷,才要扣俸給。 換句話就是28天不做事還能領錢。 延長病假,患重病,2年內不超過1年,機關核准就可,沒說扣薪。 換句話就是延長病假1年 → 全部給錢。 休假,滿1年7天,一樣。 滿3年14天,打趴勞工10年年資。 滿6年21天,打趴勞工17年年資。 滿9年28天,打趴…不好意思寫。 謝謝您看到這裡。我猜,這時候就會有4種人: 1、勞工/百姓/學生 + 酸民:狠批公務人員。 2、勞工/百姓/學生 + 羨慕:不如退而結網……立志考公務人員。 因為是公務人員版所以有不少3、4 3、正常99%的公務人員:休假 + 加班補休都不用不完了,或是請假不便,造成同事困難, 或是心裡過意不去,總之,事假、病假都是0,從來也不會用到 (萬一用到,也是特殊狀況,主管自己會行政裁量)   4、福要享盡的1%公務人員:病假拼命請,最好請到28天…反正一樣有錢。 事假請5天…也是有錢。 動不動就弄個公傷。 還弄個醫師證明,請「延長病假」當福利。 對於這種人→很無言。   個人意見: 1.基本上,正常的、好好工作(當然也按規定)的人,用不到事、病假, 除了新人之外,但是新人還有補休可以用,所以基本上真的不太可能 除了重大傷病,極難超過14天病假。有也是「個案」,不用為了個案 修法,因為個案都是例外中的例外,首長自己會作裁量。   2.所以這次新聞不是說南投有個7月退休的,前8個月有5個月都在請假。 用了事、病、休假請了11.12.3.4.5.6月的一大部分。 像這種人不給丙嗎?? 要是我修法,根本要減少/追回部分退休金!!! 像郭o英的,就直接剝奪退休金。 3.我覺得:「福不可以盡享」的觀念,在部分公務人員身上看不到, 什麼福利都要用到,精打細算到了極點了。有關福利比承辦的人事還精明~~ 啃~~ 動不動就覺得考試很辛苦,身分受保障,還有一些老老人,常常屁:「我一 輩子為國家奉獻,國家照顧我是應該的」。 我都沒說你吃國家太多了~~~ 4.如果單位中真的有能請到14天病假的人,除了特例之外,給他丙我都覺得剛剛好 而已,這種人對機關的貢獻本來就很少,又造成百姓對99%公務人員的觀感差。 在機關也造成別人的業務增加、困擾,不給他丙說不過去。 最好連給3個丙。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6.112.14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Servan/M.1428027380.A.E00.html
spector66: 很合理阿 不過一定一堆老屁股會靠杯 04/03 10:25
Balders: 要也是先規範老師們吧 考績永不低於4條一的一群 都大方請 04/03 10:32
Balders: 病假當休假 04/03 10:33
spector66: 教師工會真的是更靠杯大概兩萬倍 04/03 10:36
spector66: 很多老師空堂都嘛說 我去備課 就不知道飄哪去了 04/03 10:36
spector66: 還很委屈說他們學期中都不能隨意請假休息或出國 04/03 10:37
cue: 假換算錢拿丙也不虧,只要不要3餅就還是可以退休就好 04/03 10:41
popcan80: 國家又不欠這些福利,以後開口閉口說國家原罪論者,就送 04/03 10:48
popcan80: 績效檢討會吧,看是表現多傑出 04/03 10:48
pam20100214: 專業 04/03 10:58
fred1541: 應該不會過 04/03 11:01
a6837497: 機關內那99%的人大部分都希望那1%的被打丙 04/03 11:01
a6837497: 那1的人工作上也常事推三推四 陽奉陰違的態度 04/03 11:02
spector66: 可惜 "以和為貴" 依然是很多機關主管奉行的圭臬 04/03 11:03
zimt: 職場如戰場 如果病假請多就丙等 大多數身體狀況正常的人都會 04/03 11:09
zimt: 暗爽在心裏 (OS:找到墊背了 04/03 11:10
nlevta: 本來病假就該覈實,不該有把病假當休假的情形﹙教師例外﹚ 04/03 11:13
nlevta: ,但會請長病假幾乎都是重病 04/03 11:13
nlevta: 因此該檢討的是如果落實病假查核,而不是對重病之人核予 04/03 11:15
nlevta: 丙等等 04/03 11:15
nlevta: 錯字:如果->如何 04/03 11:16
nlevta: 還有2天以上病假要附診斷證明,這是常識 04/03 11:19
TsaoJJ: 那公務人員加班工資要不要加倍發? 04/03 11:51
k2op: 香腸比雞腿,本質不同硬要比,無解。 04/03 12:14
lawyer695: 一點都不合理,好嗎!若生病需請假休養1個月,身體好了 04/03 12:15
lawyer695: 回來上班還要被強迫吃丙等,什麼首長裁量權,只有同意 04/03 12:15
lawyer695: 跟不同意請假而已。 04/03 12:15
siwinsiwin: 建議勞工事病假超過14天也丙等 ,年終三節獎金歸零. 04/03 13:17
ezmantalk: 你怎麼不對勞工說福不可盡享 這戰力也太弱了誰派來坦的 04/03 15:05
sbreezer: 04/03 15:25
muimui5277: 無聊..有啥好比..那要不要加班費計算.保險制度拿來比 04/03 15:50
evil0108: 未檢附診斷證明之病假請滿14天才打丙,這樣才比較合理。 04/03 16:31
evil0108: 否則對於體弱多病常跑醫院的公職人員實在非常不公平。 04/03 16:31
evil0108: 這個社會對弱勢已經非常的不友善了,別連公務機關也有樣 04/03 16:31
evil0108: 學樣。 04/03 16:31
xiun0723: 細則目前就是用「具有……始得評列甲等」 04/03 16:56
xiun0723: 有下列情事之一,不得考列甲等: 04/03 16:56
xiun0723: 五、事、病假合計超過十四日者。 04/03 16:57
ntitgavin: 因公受傷哩 04/03 23:33
hpy0614: 健康的人ok 那本身體弱多病的人怎麼辦... 04/04 06:43
leoxyz: 考績會影響升遷和去職,適用勞基法者沒有這類問題 04/04 11:03
madam99: 不食人間煙火 04/04 13:10
pam20100214: 看來4的人也會用ptt 04/04 14:39
shernway: 引戰嗎 04/05 07:25
Ashinlee: 噓的人可以看完嗎? 04/05 13:52
chasel99: 看完了,so? 04/05 16:19
mashchen: 看完了 04/05 17:17
wang2028: 麻煩先翻翻勞基法 好嗎? 04/06 16:14
airlow: 重病的人怎麼辦 07/15 09:27
mini123: 我真的覺得請延長病假還可以領全薪~很誇張 11/25 2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