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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rabbit123 (偽小兔)》之銘言: : 各位前輩好: : 想請問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13條所指之 : 「分批採購,不包括依不同標的、不同施工或供應地區、不同需求條件或 : 不同行業廠商之專業項目所分別辦理者。」 : 是必須滿足其中一條件即可或全部皆須滿足呢? 連結詞是 或 符合其中一個條件即可。 : 比如說:有2個相隔一個街口的綠地遭傾倒垃圾需清理,這是否符合不同標的? : 惟係同3家廠商參與招標,又需求皆為清理垃圾,這樣得否分開招標? : 如上述須併案辦理,日後同區或相近的清理案件是否皆須併案辦理招標呢? 個案通常不解釋,因為重點是想分別辦理者寫的出符合細13條之理由 且可説服其他人的理由即可,遇到稽核時可讓人接受即可。 : 又上述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13條係僅指辦理公告金額以上之採購? : 還是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亦適用呢?有依據嗎? 採購法本身是規定公告金額以上 但未達公告金額皆依據以下規定 採購法23條 中央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6條 : 先謝謝解答^^ : 採購法真是太難懂了= = -- 我從來沒討厭過記者,只是不喜歡一部份自稱記者的寄生蟲。我討厭的是那些對可能受到 政治力的事避而不提,而專寫會傷害一般市民的隱私及名譽的記者;更過分一點成為當權 者的利益代辯人的傢伙而已。         ~ 宇宙曆 797.1.26 楊威利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9.100.14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Servan/M.1429320133.A.F0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