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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公務員兼職規定的原意是什麼? 以現在物價飛漲的大環境,憑低階公務員的薪資,扣除生活支出, 真的無法存到什麼錢, 想去兼職增加其他收入,卻礙於禁止兼職的規定, 能有修法的空間嗎?大家的看法? -- Sent from my Androi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71.221.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Servan/M.1429573698.A.C3C.html
visualsense: 開放委3以下可兼職!! 04/21 07:59
sodacookie: 都有人兼補習班老師了.... 04/21 08:20
likeilike: 晚上可以接小七員工嗎 04/21 08:28
Snoopy1111: 如果你外面的老闆要你幫忙做一些游走法律邊緣的事 04/21 08:45
Snoopy1111: 你是做或不做呢? 04/21 08:45
einard666: 原意就是叫你專心上班 如此而已 04/21 10:39
einard666: 別說違法 光是你今天上班到一半 另個老闆叫你處理急事 04/21 10:40
einard666: 你怎麼處理 翹班?請假?用公務電話處理私人事業? 04/21 10:41
einard666: 再退一步說 一天上兩個班 搞到最後上班睡覺那還好處理 04/21 10:43
einard666: 要是不幸上班暴斃 要算誰的?要不要撫卹?因不因公? 04/21 10:44
samug: 補習班叫「兼課」,有報准就是合法的 04/21 11:20
LTpeacecraft: 只能在這邊推你了...公務員服務法罩死天下人... 04/21 11:38
airlow: 甚麼別的老闆,那都是未審就先預設公務員都會違法犯紀 04/21 11:49
airlow: 那你爸爸媽媽會叫你處理急事,你老婆朋友會叫你處理急事 04/21 11:50
airlow: 所以公務員要無父無母天煞孤星才能當嗎 04/21 11:50
airlow: 一天上兩個班會睡覺,那回家看書玩電動會熬夜會不會睡覺 04/21 11:51
airlow: 所以禁止公務員下班有任何娛樂還規定十點就寢嗎? 04/21 11:51
airlow: 要兼職本來就是自己考量自己能否勝任,影響工作就自行承擔 04/21 11:53
airlow: 被記過或是被辭掉,這些都是公務員本來就有懲戒的規定,並 04/21 11:54
airlow: 不會因為你下班後有沒有兼職,那些規範公務員的法就變了 04/21 11:55
tender584520: air大說的合理 04/21 12:14
jackson0713: 我以為禁兼職是避免利益關係耶 就像數學老師下班另開 04/21 12:31
jackson0713: 數學補習班 怎麼看都覺得可能有問題吧 04/21 12:32
goshfju: 下班時間被call回公司處理事情? 04/21 12:49
goshfju: 標準的慣老闆思維 奴性思維 04/21 12:49
goshfju: 難怪鬼島會被叫鬼島 04/21 12:50
b54102: 去打工不就好了 04/21 12:51
silentocean: 本來是國家保障公務員生計,換取公務員專心工作 04/21 13:24
silentocean: 但現在一直砍加班費跟剝奪退休權益,那兼差權就該還 04/21 13:25
silentocean: 要把公務員當勞工,那就該讓公務員可以組工會、罷工 04/21 13:25
silentocean: 另外也該依法給予兩倍加班費跟兼職權... 04/21 13:25
wind0710: 很多高官跟立委都兼職,更扯的是,立委自肥,把自己排 04/21 13:35
wind0710: 在公服法適用範圍 04/21 13:35
einard666: 影響工作自行承擔 出張嘴說得輕鬆簡單當然很好講 04/21 13:42
einard666: 暴斃掛掉的人難道會起來跟你說對不起都是我自己的錯嗎 04/21 13:44
einard666: 等你掛掉時 機關面對的是搞不清狀況甚至無理取鬧的家屬 04/21 13:45
einard666: 你就回他一句 他自己兼差累死自己的 試試看會怎樣 04/21 13:45
einard666: 大家年年拿考績 考績獎懲的規定也都在那 現實又是怎樣 04/21 13:47
einard666: 改天保證有主管 你有兼職賺的比較多 甲就給別人吧 啾咪 04/21 13:48
einard666: 不用扯什麼家裡有急事 你家裡有急事的頻率能跟上班比? 04/21 13:51
jujubaby174: 樓上呵呵 04/21 13:54
airlow: 自己模擬個小劇場,然後說「因為小劇場的關係,所以禁止」 04/21 14:46
airlow: 我也可以說我兼差以後增進視野,更體恤民情,兼差以後經濟 04/21 14:53
airlow: 壓力減少,就不會意圖利用公務之便圖利,心情輕鬆以後辦事 04/21 14:54
airlow: 效率更增加,反正要寫小劇場誰不會寫 04/21 14:54
goshfju: 完全腦補跳針 04/21 16:47
comestar: 寫稿算嗎 04/21 17:34
aguey: 有更好條件,何必當公務員坐困愁城;技不如者,謂稱"*島" 04/21 19:00
aguey: 有能力者,找方法;無能者..... 04/21 19:01
Alphaz: 民代都可以當董事長了....看看李全教 04/21 19:50
precia: air大 兼職種類那麼多 現在規定卻是幾乎整個打死不准 04/21 19:50
precia: ^推 04/21 19:51
Alphaz: 能實質影響政策的老闆 比血海還猛 04/21 19:51
Alphaz: 掌權者只想掌握更大的權力跟賺更多錢啦 04/21 19:53
Alphaz: 什麼怕公務員兼差影響行政 ....訂法律者誰? 04/21 19:53
Alphaz: 有錢的人就會把自己的錢拿去賄賂啦 反正當上就賺回來惹 04/21 19:54
Alphaz: 要禁也是禁民代才對 身兼數職又能影響政策走向 沒自肥?? 04/21 19:57
fred1541: 酸民曰: 公務員兼職就試過太爽 準時下班也太爽 04/21 21:05
chungrew: 當公務員就乖乖認命,做好自己本分的事情就好, 04/21 21:25
chungrew: 切勿以身試法,否則如果違紀明確被抓到是真的會被處分。 04/21 21:25
chungrew: 就我個人的解讀,公務人員的俸給、福利和退休待遇,已經 04/21 21:27
chungrew: 包括了整個生活的部分,固然比上不足但是比下有餘。 04/21 21:28
chungrew: 另外,寫稿、寫書、演講、參加比賽得獎金都是允許範圍。 04/21 21:31
chungrew: 但就實務面上,事實上我是贊成適度的放寬並納入管理。 04/21 21:37
chungrew: 只是在未修法之前,最好還是不要做那些法律不允許的事, 04/21 21:38
chungrew: 否則若因此而遭到檢舉或處分,是得不償失的事。 04/21 21:38
yingnian: 蠻推薦E學中心有一門(公務員服務法)的課,上述問題全有 04/21 23:14
yingnian: 解答 04/21 23:14
yingnian: 直銷不行打工不行寫書不行逐字稿好像可以 04/21 23:16
a9301040: 寫書可以 04/21 23:42
john73: 覺得錢少就不要當公務員,多兼幾份差,開個小店 04/22 00:22
john73: 以前問過鹹酥雞老闆,他說好的時候月收30萬,還只做晚上 04/22 00:24
a9301040: 樓上應營收吧,又不是淨利;但為何不能當公務員又賣鹹酥 04/22 00:40
a9301040: 雞,賣鹹酥雞的都可以兼做其他的了 04/22 00:41
yingnian: 9ea-33fd-4655-897a-7fe68a4c73cd 04/22 00:59
yingnian: 不會縮網址,這個網頁是公務員服務法兼職事項釋例 04/22 01:00
otis000: 法律本來就該考慮各種情況 現在民眾有多刁難道沒人知道? 04/22 07:12
otis000: 禁止兼職的由來有興趣可以自己去看法規沿革 04/22 07:13
otis000: 用公務員薪水不夠所以就該開放兼職這種邏輯 04/22 07:14
otis000: 說穿就是「我不管 是法規沒考量到我」 跟刁民有啥兩樣 04/22 07:18
einard666: 公務員過勞死上新聞都好幾個了 原來是某些人的小劇場 04/22 08:02
einard666: 大概是個做一份工會過勞死 做兩份工就不會的神邏輯 04/22 08:02
einard666: 阿我忘了 影響工作自己承擔 影響健康自己負責對吧 04/22 08:05
silentocean: 兼職是工作選擇自由權,硬要扯過勞?邏輯? 04/22 08:49
silentocean: 公務員可以兼職不等於強迫兼職吧?小劇場腦補太兇 04/22 08:50
silentocean: 還是來轉移焦點的? 04/22 08:50
silentocean: 剝奪勞動權益的前提是政府要給予充分的保障 04/22 08:51
airlow: 廢話,影響健康本來就自己承擔,要不然我熬夜打電動也政府 04/22 09:44
airlow: 承擔嗎?下班時間要做啥政府管不著自然就不用承擔,如果你 04/22 09:45
airlow: 能接受打電動自己承擔,為什麼打工就不能?硬要套上說打工 04/22 09:46
airlow: 就一定會過勞死,所以不能開放打工,根本就神邏輯 04/22 09:46
airlow: 我當然贊成在法未修之前要守法,現在在討論的是惡法該不該 04/22 09:47
airlow: 改!這已經不是法律有沒有替我想的問題,是法律干涉我生存 04/22 09:48
airlow: 權,我們在公務員版討論,最少先凝聚共識,如果公務員自己 04/22 09:48
airlow: 都覺得被惡法管死是應該的,那當然這個惡法永遠不會被修改 04/22 09:49
talkthetruth: 寫書可以。一知半解就不誤導別人,說得煞有其事的 04/22 13:01
a53189360: 就惡法啊 再次強調 公務人員特別權力關係一直存在 04/22 16:32
goshfju: air中肯~ 04/22 20:57
chungrew: 修法有其必要性,與其法規定得很死,然後違法的人一堆 04/22 21:34
chungrew: 不如適當的放寬,然後將兼職納入有效管理的範疇。 04/22 21:34
benneer: 贊成適度開放 04/22 22:24
storyboy520: 三職等以下的不給兼職真的蠻殘忍的 唉! 04/22 22:26
griswold: 禁止涉及利益衝突的兼職就算了,現在範圍這麼大是桑小! 05/02 2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