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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tteerryy (terry)》之銘言: : 假設我在甲地工作,乙地居住,平日通勤上班,某天未去機關,直接去丙地出差,乙地位 : 於甲丙地之間,請問差旅費報甲丙還是乙丙? 會計是建議甲丙,但感覺不合常理? 我也要順道一問, 機關派駐地在甲,出差機關管理上級地在乙, 出差結束後接續週末或休假,於丙地返回甲地,費用遠比乙甲低廉, 而在報賬時,乙丙這段是自理的,但是被會計給擋掉了。 因此現在都是再回到乙地回甲,報簡單一點。 幫單位省錢卻被擋掉,一般都會這樣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2.171.18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Servan/M.1430457940.A.764.html
starsandy: 看沒有@@ 05/01 17:53
zen: 就是例如從高雄到台北出差,之後回台中的家,但是報帳回程從 05/01 20:05
zen: 台中回高雄這樣,看起來有幫單為省錢,但是這樣是無法核銷的 05/01 20:06
DoD: 對,所以為了核銷,只好再回臺北回高雄,有點繞。 05/02 00:34
a9301040: 火車票的話,只要買臺北到高雄,從臺中上車即可(亂入 05/02 00:38
tteerryy: 為甚麼會計要擋這個? 05/02 15:54
Acerola: 回樓上,主要是看出差的簽呈而定,而非你想回哪就回哪來 05/02 19:15
Acerola: 報差旅費的啊...... 05/02 19:16
Acerola: 我是覺得沒必要省這種錢來增加自己的麻煩,買到目的地 05/02 19:19
sking: 會計擋的理由是??我覺得沒問題 05/04 2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