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PublicServan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今期許多縣府聽到許多人辭職,不知到有人辭職後,過鎮子後悔回到原機關或其它機關應徵就職的嗎。聽說很麻煩,還要函到人事行政總處核備?感謝,只想知道有人有這樣經驗並分享一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7.243.12.23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Servan/M.1430824732.A.3AB.html
applied: 辭職後,再重考就不用那麼麻煩了 05/05 19:23
since2013: 我們人事就是重考分發來的欸,但他為了拼高考(原本是初 05/05 19:30
since2013: 等) 05/05 19:30
kit279: 土木 05/05 20:13
qqq1234: 服刑未滿 那張及格證書是廢紙 只能回原單位 除非重考 05/05 20:18
ksxo: 是回原單位 還是原主管機關下重分發? 05/05 20:49
frice: 服刑未滿指的是? 05/05 20:49
tinyw: 綁約期限未滿之意 05/05 21:08
goshfju: 蠻尷尬的耶 05/05 22:10
zxc02203: 服刑好像犯罪耶...因該用服務未滿規定期限吧 05/05 22:46
themine12: 最難的還是機關願意開非現職,麻煩是在人事室作業 05/05 23:43
gswang: 土木 05/06 02:12
applez: 郭冠英? 05/06 12:11
justice67: 巡官辭職考別的。 05/07 07:50
justice67: 你證書不會是廢紙,六年後還是可以到其他單位,隨便找 05/07 07:54
justice67: 一家學店補學分就可以到其他職系了。 05/07 07:54
xoyster: 有 05/07 20:11
artisi: 服刑=褫奪公權 不可以考! 05/10 1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