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揪感心!林務局科長詐補助款 原來是為了.... 揪感心!林務局野生保育科科長林國彰,遭人檢舉於2011年間利用「台灣野生物保育及管 理協會」辦理的8項研究計畫,以不實名目浮報經費61萬餘元私吞,但台北地檢署查出, 林男其實是因養育保育類動、植物的經費不足,才出此下策,將浮報款項捐給民間養育保 育類動、植物的人士,檢察官考量他立意良善,且沒有款項流入私人口袋,今依偽造文書 罪予以緩起訴,條件是繳交緩起訴處分金3萬元。 辦案人員指出,林男確實對野生動植物保育很有熱忱,連林務局的員工也都對他讚譽有加 ,並說他主動資助這些養育保育類動植物的民間人士的行為,令人感動,只是礙於林務局 經費不足,而以違法方式申請款項,令人感到惋惜。 檢方調查,「台灣野生物保育及管理學會」的不少款項,多由林務局核撥,林男於2011到 2012年間,利用該學會辦理兩岸保育研討會的相關計畫案,以阮姓男子、邱姓女子、謝姓 男子等人名義,謊稱3人分別於計畫案中擔任司機、臨時工等職務,報請工資、出差費等 費用,涉嫌詐欺、偽造文書。 檢察官調查發現,阮男在嘉義飼養被列為保育類動物的鱷魚,邱女則在南投山區種植保育 類的植物,謝男則幫忙照顧遭人走私來台,被林務局安置的上千隻保育龜。 3人出庭都為林男喊冤,阮男證稱,他過去靠買賣長吻鱷維生,但後來林務局將長吻鱷列 為保育類動物,依法不得再買賣,害他無法再以買賣長吻鱷過生活,但因長吻鱷食量極大 ,飼養費用驚人,林男得知後,不僅撥款供他養殖,還幫他奔走詢問可否將鱷魚捐給木柵 動物園,以換取補助,不知道林男竟是以偽造文書方式,詐領補助款,還幫林男求情。 邱女也說,過去因在林務局擔任解說員而認識林男,林男事後得知她在山區種植保育類植 物,也常補助她經費,但不知經費來源。 謝男出庭則證稱,林務局數年前將上千隻走私來台的保育龜,安置在他過去養殖鰻魚的養 殖場,但因林務局經費不足,沒給他養育補助款,因而同意林男,以他的名義領取補助款 ,再將款項匯給他,對林男違法感到訝異。 因林務局員工出庭也為林男求情,指林務局確實因經費不足,但林男對於保育類的動、植 物又非常有熱情,才鋌而走險,再加上檢察官調閱相關帳戶發現,林男確實不定期匯款給 這些養育保育類動植物的人士,沒有款項流入林男私人口袋,因而予以緩起訴。(賴又嘉 /台北報導)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50518/612585/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8.173.128.16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Servan/M.1431974272.A.E69.html
opm: 還是違法...-.- 05/19 05:49
wands: 林務局好像一直出包 05/19 07:41
a52214: 原來,公務員可以為了善心而私用公家經費.還有這藉口.. 05/19 07:42
gundam736: 恐龍檢察官???這樣可以緩起訴??? 05/19 08:06
misson: 苦幹實幹、撤職查辦 05/19 08:10
winglove: 其實看完很感動...QQ 05/19 08:11
leoth: 法中情 05/19 08:14
spector66: 私自拿公款補助私人就是違法 要做好人就拿自己薪水去 05/19 08:24
spector66: 做阿 什麼鬼 爛透了 05/19 08:24
onstar: 緩起訴算正確,這案子到法官那邊也是緩刑。 05/19 08:56
likeilike: 這樣是不對的 05/19 09:03
misson: 所以緩起訴罰三萬啊 05/19 09:19
scott5566: 其情可憫 05/19 09:26
misson: 教授詐領國科會補助款案,如果沒有私用 05/19 09:26
misson: 也是用偽造文書緩起訴處分,檢察官的做法合理啊 05/19 09:27
Safin: 感動+1 05/19 09:52
iLtz: 建議考試院應納入公共服務日教材,感動服務不是這樣做的。 05/19 10:03
xo7796: 有罰又不是沒罰 可能不是重罰撤職不能滿足各位看官吧 05/19 10:13
kming327: 問題就在他私拿是用在公家上 沒用在巴結 此風不可長 05/19 10:36
Scansnap: 又沒申請再議,檢察官實行其裁量,不行嗎 05/19 11:36
sweetJ: 難得有真的在做事的官 05/19 12:12
tsui1206: 動物保育本來就不是輕鬆的工作,他也選擇可以當個四平八 05/19 12:37
tsui1206: 穩的公務員...只是真的很有心 05/19 12:38
tsui1206: (可以選擇) 05/19 12:38
xoyster: 3 3 23 05/19 14:14
deat: 推 05/19 14:58
judypan1024: 快辦一下某縣長好嗎…… 05/19 15:38
b14921447: 雖然違法,可是我佩服他的精神 05/19 16:07
TEYU21: 唉,真的很可憐 05/19 16:20
Alphaz: 政府的補助本來就都是補給私人跟企業啊 05/19 18:18
Alphaz: 啊 還有補給各機關 05/19 18:18
Alphaz: 違法的是浮報經費 哪來的拿公家錢補助私人就是違法 05/19 18:19
Alphaz: 所以以後看到阮男這種案例 就讓他死吧 05/19 18:21
robbi1069: 希望樓上的公務員們都能奉公守法不是在這嘴~~ 05/19 18:41
het97306: 這國家根本有病,立法從嚴,執法從寬,專門選擇辦案, 05/19 19:10
het97306: 肅清政敵。要是此事這麼令人感動是否該檢討法律內容?而 05/19 19:10
het97306: 非陷大家於違法之不義中 05/19 19:10
jeff101234: 因為有權的和立法的都帶頭搞爛 05/19 19:18
emmaloa: 感人QQ 05/19 20:37
a52214: 這種老爛公務員真該被辦一辦,挪用公款來養育這些動物. 05/19 23:14
a52214: 有經過納稅人同意嗎?我是他的話,我會把這訊息公布請善心人 05/19 23:15
a52214: 士幫助,而不是私挪公款,誰知道這款項是不是入的自己或長官 05/19 23:16
a52214: 的口袋. 05/19 23:16
chungrew: 不能苟同樓上的說法,法理不外乎人情。 05/19 23:48
chungrew: 我同意違法的行為應該依法處理,但本案檢察官已經查明 05/19 23:49
chungrew: 『款項皆做為公益使用』,那麼稱他『老爛』、『真該被辦 05/19 23:50
chungrew: 』這樣的攻擊性用詞實在太過。 05/19 23:50
chungrew: 挪用公款當然違法,這大家都同意。但有解決問題嗎? 05/19 23:52
chungrew: 希望這樣的故事,能讓大家思考如何整頓與改進。 05/19 23:52
pognini: 坐而言不如起而行,與其花錢辦研討會,大家坐而論道 05/20 00:30
pognini: 不如多補助第一線實際從事保育的工作人員 05/20 00:30
pognini: 檢察官給予緩起訴不是鼓勵巧立名目挪用公帑,而是法律不 05/20 00:32
pognini: 外人情,既非圖利私人利益,給予緩起訴以利自新有何不可? 05/20 00:33
papahand: 不知道口正嚴詞的推文是什麼心態 05/20 01:25
misson: 林務局查扣保育烏龜,不給錢養,這已經構成被糾正的因素了 05/20 09:41
misson: 吧 05/20 09:41
misson: 科長也是找不到經費去養烏龜,所以挪用其他項目去補 05/20 09:42
misson: 置之不理還觸犯了野生動物保育法 05/20 09:44
secret7710: 不能以這種理由違法。 05/20 18:42
lifestream: 保育烏龜餓死了,可以逐層追究,可以申請二備 05/20 20:20
lifestream: 科長可以找記者捅上面,自己違法不就等於放任更無能的 05/20 20:21
lifestream: 上級? 05/20 20:21
jeff101234: 反正不管怎樣一定都會有事-.- 05/20 20:28
Alphaz: 用納稅人來壓公務員很無聊 公務員自己也是納稅人 05/20 22:04
letumvelvita: 某人的言論真是像極了現在嘴臉很討厭的納稅人 05/20 22:36
letumvelvita: 開口閉口就是什麼"我納稅人的錢.... 05/20 22:36
letumvelvita: 就查明沒進私人口袋了 上面的字有看嗎? 05/20 22:38
het97306: 公款公用?公款法用? 05/21 00:37
het97306: 入誰口袋不是重點,洗錢一向不是入自己口袋,拿公款做人 05/21 00:39
het97306: 情 05/21 0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