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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連續曠職三日就自動解除職位了嗎? 因上簽還不見得會被核准,才考慮這樣的方式 如果之後不再從事公務方面工作 是否可以這樣做呢 感謝! -- Sent from my Androi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43.235.18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Servan/M.1440586824.A.D46.html
aedonkey: 去7-11對店員說 錢拿出來也很快 08/26 19:35
wands: 可。如擬 08/26 19:46
TheAVKing: 尚非不得為之 08/26 19:49
a9301040: 以後如果不會公職累,就直接丟公文在長官桌上,口氣差的 08/26 20:01
a9301040: 叫他,趕快簽一簽,不簽以後整天來寫首長信箱←我的夢想 08/26 20:02
a9301040:     不會做公職類 08/26 20:03
lan0616: 簽出來就好 08/26 20:03
askker: 辭職是告知性質,主管沒權力不准 08/26 21:05
askker: 商調主管才有不同意的權力 08/26 21:06
spector66: 當然可以阿都不從事公務了上什麼簽 走人你最大 08/26 21:08
aaqq: 黑歸黑 建議還是循正常程序走 08/26 23:27
goshfju: 離職簽不准? 那就備份吧 成為史上最大笑話~~ 08/26 23:45
visualsense: 曠職三日之後再考上分發單位會不錄用嗎 08/27 00:09
vgil: 不做最大 08/27 00:44
ezmantalk: 當然你想可以這樣作 不過…對方要搞你 只要說你交接不 08/27 06:45
ezmantalk: 清 要你賠 要告你 你就麻煩一堆 08/27 06:45
ksxo: 我是覺得對方不准還要告你的話 法庭上他不見得有利 08/27 10:48
flyidiot: 台灣很小 遇得到的 08/27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