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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爬文、Google、查法條釋令,但仍有許多疑惑, 請問版上先進,有關現職人員考試分發後的休假及考績問題,我以下的判斷是否正確?麻煩指教,謝謝。 ※ A為101普考人員,原敘委3本2,已無限制轉調情事 1.104高考分發,當年度休假未於原機關休完,所剩休假天數是否能按比例在新機關使用? (我查到有答案說不行,但也有答案以錄取人員訓練辦法第31條規定,於實務訓練期間按比例核給休假。) 2.剩餘的休假補助款在新機關核銷? 3.不休假加班費是否於新機關請領? 4.當年度考績: 若12月?日仍為實務訓練期間,由新機關辦理委3年考? 若12月?日已派六本一先予試用(辦理實務訓練縮短),新機關辦理委3另考? 時間點應該如何判呢?是12/2?12/31?還是12月任何一天? 5.105實務訓練後休假年資銜接正常計算。 ※B為99地特三等,還在限制轉調期間 104考上高考,因特考限制轉調而歸類為年資中斷之非現職人員,104高考實務訓練期間及105年皆無休假。 ----- Sent from JPTT on my Asus ASUS_T00F.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2.100.124.13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Servan/M.1447257352.A.788.html
JEN126: 天啊!我根本在天堂朝8晚5非常準時 11/12 09:01
JEN126: 對不起我上面回錯了 11/12 09:01
hachidog: 我來自問自答了XD 關於問題1,詢問保訓會,得到的答案是 11/12 15:55
hachidog: 只要符合錄取人員訓練辦法第29條的"現職人員",實務訓練 11/12 15:56
hachidog: 期間有休假,要按比例計算。 11/12 15:56
hachidog: 例如104年休假7天,未於前機關休完,今年報到至12月31 11/12 15:58
hachidog: 日止,休假天數為7*2/12=1.5日 11/12 15:58
smile831: 覺得B有點無聊~直接轉調所屬機關不就好了年資還可銜接 11/12 19:37
也不能這樣說,他年資中斷權益損失很可惜沒錯 但可能是想回家鄉、想離開原機關但不放人...種種之類原因, 只有當事人才能了解箇中理由 況且地特有許多爛缺....XD ※ 編輯: hachidog (122.100.124.138), 11/12/2015 19:46:00 ※ 編輯: hachidog (122.100.124.138), 11/12/2015 19:47:45
xiun0723: A4。3不能權5又不能縮短怎麼12月就6本1 11/12 20:56
xiun0723: A4。說錯。委3又不能縮短5,怎麼12月就6本1 11/12 20:57
xiun0723: A5。委3可以權5,直接就可以休假了 11/12 21:00
smile831: 想請問普考爾後考上高考到底是要4職等以上還是5職等以上 11/12 23:27
smile831: 才可以縮短實務訓練??(由4個月變成2個月)?? 11/12 23:27
xiun0723: 目前是4,目前~ 11/13 00:45
xiun0723: 至於爾後,聽說會變,爾後沒人知道~ 11/13 00:47
wang2028: 講那麼多 沒那麼複雜 就一句話而已: 11/13 18:01
wang2028: 「有任用資格者,視為商調」 11/13 1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