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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幾乎所有招標文件 北縣都自訂一套(模組化文件) : 而且很多範本早於工程會範本 : 工程會明定"範本供參考用" ... 是北縣逼出來的... : 重點是 以前就有 : 出了北縣 : 就不要拿北縣的範本到新機關... : 因為少了 縣府背書 : PS 北縣當初是所有範本都讓工程會背書過 XD : 但是可以用工程會範本+新北市條款 欣見這個議題熱烈討論 的確,小弟的確是從新北放出來的,對於新北的範本也用的很習慣 所以,看到「三用表格」時,的確是楞了一下,後來也學著用,現在也習慣了 只是很多在新北時代的「霸王條款」,我還是習慣會加到契約內~~ : 另外...您是土木先進... : 寫過 讀過 辦過 用過的招標文件.契約...數量很多... : 實務經驗很多... : 但是 一點小建議... : 最後還是要回歸採購法 本身... : 這指的回歸 意思是探究每個"名詞"的(法律)本意 : 因為實務上"同效果"(結果一樣) 但名詞不同 其法律推論完全不同... : EX 流標 不等於 廢標 但效果都是 無法決標 : (採購網也只有無法決標公告...) : 對工程人員來說 關心的是 "無法決標"... 我無法開始履約 我的進度阿!!!...XD : 但 由以下 您前面說 流標 後面舉 廢標的錯誤態樣... : 其實 就是...沒去想過 流標 和 廢標 嚴格來說 是不同的法律態樣 : 工程人員 八成都填過 工程案件流廢標檢討表格... : 很自然的 會把 流廢標 綁在一起...XD 這部分是我沒挑字,的確是「限制性」的議價不成,「廢標」 : : 採購人員各自也有一套自己的流程,很難適應,XD~~ : ... 如果願意私信來是哪個單位 也許可以解開其實不是"各自流程"... 其實以前在前單位就有很多「內規」,是採購法沒有的 1.外聘委員一定多於內聘委員(採購法是1/3),但是在前單位強迫大於1/2 2.外聘委員名單,只有承辦人清楚,中間各級核章人通通不知道,就算老大有勾選, 但是因為前序位偷選名單不見得有空,加上,有些承辦人堅持親送評選文件, 就連評選小組的成員都到了評選當天才知道有哪些委員(採購法只說密件沒定這麼嚴) 3.100萬以下公開取得企劃書,一律稱為「評比」(其他機關稱評審) 4.勞務案,就算10萬以下,也一定要「取得三家廠商報價」,最好要定契約書, 急件要定罰則,結案並填寫結算驗收證明書(採購法只說逕恰辦理) 5.前前前主任對於小額採購非常忌諱,嚴格執行一年不超過1/10有上公報採購量, 所以業務單位常常要修併案一起簽,至少是公開取得三家報價, 會發生林口的登山步道+萬里的指標+鼻頭角的標誌同一標, (後來衍生出設計的「開口契約」與工程的「開口契約」) 6.議價只會越議越低(如前文),有時候是長官寫錯,但是絕對不會改 還有底價建議單,通常由承辦人建議,就先封「底價建議封」,科長股長絕對不寫 接著中間所有蓋過章的,也都不知道,最後是老大封「核定底價封」 所以要發現錯誤,很難~~開了才知道或者是承辦人親持 有一次,議價對象是兩個工項,例如說,A-承辦建議20萬,B-建議20萬 但是老大核定底價只寫「15萬」,開標主持人一看傻眼,到底是怎麼解? 開標主持人最後認定A+B底價就是15萬~~而老大也不認錯也不改, 最後就一直廢標,廢到該工項後來就不計價了(廠商吸收) : 下面這段... : 直接問您... : 底價 保密到何時? : GPL34\3 : 除了 開啟底價的主標人 和確認程序的監辦人員外 : 試問未決標前廠商如何得知底價??? : 您鑽牛角尖了... : 要達到所有廠商報價都比底價高... : 那就是 : 1.市場行情 : 2.確實有其他非法行為 (圍標...etc) : 問題是... : 2. 要有證據...XD 其實前單位會搞成這樣,是因為「採購稽核」與「審計」 尤其是底價越議越低,就是被審計,結果寫不完的答覆,才會變的越退越後面 舉一個例子,以前前單位辦了「活動」,結果評選最優勝廠商C拒絕簽約, 因此變成第二優勝的D廠商簽約,而C廠商想當然送101 但是第二年被審計,審計認為機關未收取「押標金」是不對的, 堅持要機關「懲處」,機關也申覆說依慣例,勞務案通常不收押標金, 而且,C廠商也依101條規定處理了,但是審計就是不放過, 承辦人申覆寫了3年(真有毅力),乾脆留職停薪出國一年進修,想說避風頭, 結果一年後歸國,審計還是不放過,導致該承辦一氣跳槽到台北。 -- 102年國中升高中學測考題 由 高山青 澗水藍 歌詞我們可以知道可知阿里山一定被﹍﹍﹍污染了 (A)藍皮綠骨(B)綠皮藍骨(C)硫酸銅(D)以上皆是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0.127.252.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Servan/M.1449194756.A.EC9.html
lwmyueh: 勞務案也會收押標金,不然廠商不履約怎辦?採購處沒說嗎? 12/04 10:17
OolightoO: 推 12/04 10:24
liaomy: 採購法已經夠防弊了 機關和審計覺得不夠防弊自己再加上 12/04 10:36
liaomy: 更嚴苛的防弊條款 12/04 10:36
lifestream: 以前大多數勞務案不收押標金與履保金,我以為是慣例 12/04 17:15
lifestream: 到了新單位才發現,這邊都習慣收,而且還超收 12/04 17:16
lifestream: 這邊也習慣用「預付款還款保證」衝執行率 12/04 17:16
lifestream: 契約還有說,若是解約,預付款還要收年利息5﹪ 12/04 17:17
lifestream: 甚至還有若是不按期估驗,晚一天罰2000的罰則 12/04 17:18
lifestream: 所以很不習慣~~一個組,有好幾種契約範本 12/04 17:19
Fatsnow: 審計大招之一就是事後諸葛 當初為什麼不收押標金呢~~ 12/04 20:21
Fatsnow: 說實話 很想看看審計或者檢調自己辦採購會辦成怎樣 12/04 20:22
jeff101234: 一樓說法有點妙 怕不履約一般是收履約保證金吧 無故 12/04 20:40
jeff101234: 解約或不履約就沒收而已 押標金一般是用來提高投標 12/04 20:40
jeff101234: 門檻罷了 開完標還不是退還 12/04 20:40
jeff101234: 至於原po那個審計死纏爛打捅依法有據可免收押標金的案 12/04 20:47
jeff101234: 子,根本該審計處承辦腦袋壞了… 12/04 20:47
wands: 貴機關是得罪審計室嗎 收不收押標金 真的滿小條的 12/04 21:18
wands: 審計大概是想說 評選後不簽約 可以沒收押標金吧 12/04 21:22
wands: 但因為貴機關不收 所以不能沒收 造成國庫損失 真是夠蠢 12/04 21:23
lifestream: 那案鬧的太大,到縣長那邊 12/04 21:23
wands: 審計有這種想法 真是有夠蠢 12/04 21:24
lifestream: 而且局長作風爭議性很大 12/04 21:24
lifestream: 應該說和各單位都發生爭執 12/04 21:31
lifestream: 應該是想抓上面的.但苦了承辦 12/04 21:42
liaomy: 預付款收年5%? 天啊 廠商可不可以不來請??驗收後才來請 12/04 22:44
liaomy: 估驗款不請也會被機關罰??夭壽喔 12/04 22:45
Imuran: 沒有夭壽 這是常態... 12/04 23:24
lifestream: 不可考之內規~ 12/05 00:10
jackchangaa: 八仙過海,,只求工程確實,,正常順利,,審計事後檢討,, 12/05 00:11
jackchangaa: 真想大家換一換位子,,看廠商修理,,審計冒汗,,審計何 12/05 00:11
jackchangaa: 妨接個工程,,示範身手,, 12/05 00:11
lifestream: 其實小弟建議過,請審計部成立全國性驗收小組, 12/05 12:46
lifestream: 就讓審計部各分處去驗收,有問題驗收階段講清楚 12/05 12:47
lifestream: 另外今天還發現一條內規,超級特殊的~~ 12/05 13:02
lifestream: 外聘委員審查費用2000元,由「廠商」支付。 12/05 13:03
a9301040: 有廠商支付不奇怪,廠商還會付高於2千喔 12/05 13:21
Fatsnow: 審廠商東西還廠商出錢很奇怪吧?吃人嘴軟拿人手短阿 12/05 13:35
Imuran: 對阿,超奇怪的,就跟查核委員的便當一定只有80元一樣奇怪 12/05 13:44
jackchangaa: 審計接手驗收,,太遲了,,打掉重作都救不回,,,,決標後 12/05 17:49
jackchangaa: 全盤接手,,保證合於規定,,節省譏核人力,, 12/05 17: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