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liaomy: 我覺的你的簽陳太簡單,寫詳細一點 01/24 18:53
推 liaomy: 用不用22-1-3見仁見智 01/24 18:58
→ liaomy: 這種情形,我會找廠商來看一下 確任規格書或需求書怎麼寫 01/24 18:59
→ liaomy: 然後用公開取得 未達3家當場改限制性招標 等標期5天就可 01/24 19:00
→ liaomy: 真要來不急 東西壞了影響很大 也只能硬著頭皮先叫廠商搶修 01/24 19:01
→ liaomy: 再來辦議價 一邊修一邊簽 拿著公文親跑 01/24 19:02
推 xxxxcat: 我們機關有這種情形會要求在簽上就要敘明比價或議價廠商 01/24 19:02
→ liaomy: 22-1-3會被審計打槍 是有些案子明明很急 所有的行政 01/24 19:03
推 Vassili242: 你先用22-1-3,之後卻又說不緊急要銷案,顯見一開始就 01/24 19:03
→ Vassili242: 根本沒必要,難怪主計會有意見 01/24 19:04
→ liaomy: 確慢慢來 辟如事情發生很久 才慢慢簽用22-1-3 而且簽很慢 01/24 19:04
→ liaomy: 你應該簽說暫時以小額採購緊急叫修 俟後編列預算以公開方 01/24 19:07
→ liaomy: 式辦理完整的檢修 01/24 19:07
→ AHELF: 您主管很...3款的 "不可預見之緊急事故" 要件在於"不可預見 01/24 19:53
→ AHELF: 所以基本上是審計最喜歡抓出來鞭的... 01/24 19:55
推 Georgeliu: 我猜他的主管應該沒上過採購法 01/24 20:26
推 OolightoO: 推 01/24 21:05
推 s9343317: 推liaomy! 01/24 21:36
→ maniaque: 現在已經 2016 ,以雙北來講,"五年"就是超級老鳥了.... 01/24 21:46
→ maniaque: 一堆不到五年的高考都已經可能掛股長甚至課長/科長了. 01/24 21:47
→ maniaque: 更何況,說真的......唉.....不知該怎麼說啦.... 01/24 21:48
→ maniaque: 知道"預算"跟"經費"的差別嗎???? 01/24 21:48
→ maniaque: 簽准再找,合乎規定?? 請問哪一條呢?? 那簽限制性不很假? 01/24 21:50
→ maniaque: 整個看起來,答案就很簡單...."根本不符合22條3項要件" 01/24 21:51
→ maniaque: 真的要符合22條3項,就是很簡單....非做不可 01/24 21:53
→ maniaque: 現在就請原PO對於自己"事件始末第三行"怎跟上級交代吧 01/24 21:54
→ maniaque: 說真的啦,原PO思惟太死,以AHELF大跟我來講,假如真走到 01/24 21:55
→ maniaque: 春節前做不完,還是要找A廠來議來做,懂嗎??? 01/24 21:56
→ maniaque: 畢竟你們原簽沒有寫"春節前修好"的要件 01/24 21:57
→ maniaque: 你們就算在春節後修好,也還是可以在"最短時間"修好 01/24 21:57
→ maniaque: 自己的簽,後簽打臉前簽,很痛的....懂嗎?? 01/24 21:58
→ maniaque: 你家主管也很頭大啦,因為原PO"腦袋不會轉" 01/24 21:59
→ maniaque: 綜合評估,輕重緩急,利弊得失,相關分析能力"付之闕如" 01/24 21:59
→ maniaque: 也就是說...原PO看起來無法獨立運作,只能照上面交代做事 01/24 22:00
→ maniaque: 總之,自己多加油吧.....公職之路還很漫長的... 01/24 22:01
推 Alphaz: 主管說趕快簽出來 然後又說硬撐著應該還可以用.... 01/24 22:10
推 aling366: 我也覺得主管說的很危險 ,要小心 01/24 22:17
推 liaomy: 東西如果真的壞了 而且影想很大 如果沒有特別簽約 01/24 23:20
→ liaomy: 恐怕也只能用22-1-3 你可以預見他會壞嗎? 01/24 23:21
→ liaomy: 假設辦公大樓主配電盤壞了 全區電力中斷 你要怎麼辦?? 01/24 23:22
→ liaomy: 法條擺那理,也可以用,但情形就要說明清楚,讓人家覺的 01/24 23:24
→ liaomy: 不讓妳用限制性招標會很嚴重,這就是寫公文的重要 01/24 23:25
→ liaomy: 能比價還是優先比價.... 01/24 23:25
推 dovepacket: 先議吧,至於能不能做在於廠商,但該簽辦的程序還是 01/25 03:15
→ dovepacket: 不能省 01/25 03:15
→ dovepacket: 畢竟不是你跟廠商的口頭議價,難怪主計會怕怕的 01/25 03:22
→ segio: 只能說簽銷案不是隨便簽的.若審計查到會寫一堆缺失甚至處分 01/26 09:51
推 airlow: 我覺得問題在,你先簽了可能有危險,事後卻又要消掉,那萬 01/26 09:59
→ airlow: 一真的發生危險,你這算明知有危險還故意不處理喔,光想就 01/26 09:59
→ airlow: 覺得要被關很久 01/26 09:59
推 chungrew: 小心被抓去關 01/26 14:19
→ maniaque: 原PO大概不知道甚麼叫做 "廢弛職務釀成災害罪"吧 01/26 20:27
→ maniaque: 講難聽一點,若今天因為口頭講說廢前簽,之後出事 01/26 20:28
→ maniaque: 原PO第一個就準備挨槍 01/26 2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