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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前輩的批評和意見,收穫很多 Maniaque前輩,謝謝你願意給我寶貴的意見, 我腦袋有時真的轉不過來,有些主管可能會像你一樣對我很生氣, 感謝你們的回覆,給我思考的機會。 ===事件的始末:=== 某天,主管找我,說OO機具壞了, 原本每天可提供民眾50件服務量,現在只剩25件, 現在是旺季,少一半的量,機關承受很大的壓力, 主管告知,A廠商評估一台維修費大約要OO萬元,總計約OO萬元, 公開招標緩不濟急,請以採購法第22條第3款辦理。 (主管知道我不還熟採購法,直接教我怎麼做) 主管再次交代,要趕快簽出來, 隔天下班前我把簽呈送了出去。 簽呈上理由大致是 機具損壞,無法使用,使得服務量減少,嚴重影響民眾權益, 且可能有公共安全問題,需立即維修, 請准予用 採購法22-1-3暨中未2-1-1 辦理限制性招標,逕洽廠商議價 (我沒寫出廠商名稱,因為那時觀念還是,簽准再找,才合乎規定)。 所需經費OO萬元,由xx-xx-xx-xx科目項下支應。 幾天後,簽呈回來且准了。 主管:簽呈准了,那要趕快找A廠商來議價。 我緩緩地回答:好。 (心裡想:議價?沒有搞清楚,我等著被移送, 於是從發包中心,問到工務單位,再問到隔壁OO市的前輩) 接著,我開始聯繫A廠商,但老闆一直沒接電話。 後來他助理說,他很忙,要過年後才能做我們的案子。 我於是詢問隔壁OO市,取得另外一家實績也不錯的B廠商的電話。 向主管推薦後,主管表示:我沒有偏好哪一家,但B廠商距離較遠, 以後機具如果有問題,可能無法隨叫隨到。 我於是繼續聯絡A廠商。 隔天中午透過line終於得到答覆: 「確定過年前沒有辦法做。」 邊吃著手中的乾麵,邊line主管:老闆說還是沒辦法, 那我下午趕快聯繫B廠商可以嗎?主管:好。 下午,B廠商回復:你們的機具我不熟悉,你先找到結構圖, 我才能評估,而且OO萬元基本上只能修到表面,況且有崩塌的危險, 過年前完成也有困難…。 我坐在電腦前思考去哪裡找結構圖?再拖下去,根本就不是緊急維修了。 不久後主管出來跟我說:機具硬撐著用應該還可以用,那就不要做緊急維修了, 於是,我就打了要銷案的簽呈... === 整個過程大致如此。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5.165.239.5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Servan/M.1453632258.A.9A0.html ※ 編輯: cake73 (115.165.239.56), 01/24/2016 18:51:54
liaomy: 我覺的你的簽陳太簡單,寫詳細一點 01/24 18:53
liaomy: 用不用22-1-3見仁見智 01/24 18:58
liaomy: 這種情形,我會找廠商來看一下 確任規格書或需求書怎麼寫 01/24 18:59
liaomy: 然後用公開取得 未達3家當場改限制性招標 等標期5天就可 01/24 19:00
liaomy: 真要來不急 東西壞了影響很大 也只能硬著頭皮先叫廠商搶修 01/24 19:01
liaomy: 再來辦議價 一邊修一邊簽 拿著公文親跑 01/24 19:02
xxxxcat: 我們機關有這種情形會要求在簽上就要敘明比價或議價廠商 01/24 19:02
liaomy: 22-1-3會被審計打槍 是有些案子明明很急 所有的行政 01/24 19:03
Vassili242: 你先用22-1-3,之後卻又說不緊急要銷案,顯見一開始就 01/24 19:03
Vassili242: 根本沒必要,難怪主計會有意見 01/24 19:04
liaomy: 確慢慢來 辟如事情發生很久 才慢慢簽用22-1-3 而且簽很慢 01/24 19:04
liaomy: 你應該簽說暫時以小額採購緊急叫修 俟後編列預算以公開方 01/24 19:07
liaomy: 式辦理完整的檢修 01/24 19:07
AHELF: 您主管很...3款的 "不可預見之緊急事故" 要件在於"不可預見 01/24 19:53
AHELF: 所以基本上是審計最喜歡抓出來鞭的... 01/24 19:55
Georgeliu: 我猜他的主管應該沒上過採購法 01/24 20:26
OolightoO: 推 01/24 21:05
s9343317: 推liaomy! 01/24 21:36
maniaque: #1DelvCZz 原PO "2011年"就已經任職公職..... 01/24 21:44
maniaque: 現在已經 2016 ,以雙北來講,"五年"就是超級老鳥了.... 01/24 21:46
maniaque: 一堆不到五年的高考都已經可能掛股長甚至課長/科長了. 01/24 21:47
maniaque: 更何況,說真的......唉.....不知該怎麼說啦.... 01/24 21:48
maniaque: 知道"預算"跟"經費"的差別嗎???? 01/24 21:48
maniaque: 簽准再找,合乎規定?? 請問哪一條呢?? 那簽限制性不很假? 01/24 21:50
maniaque: 整個看起來,答案就很簡單...."根本不符合22條3項要件" 01/24 21:51
maniaque: 真的要符合22條3項,就是很簡單....非做不可 01/24 21:53
maniaque: 現在就請原PO對於自己"事件始末第三行"怎跟上級交代吧 01/24 21:54
maniaque: 說真的啦,原PO思惟太死,以AHELF大跟我來講,假如真走到 01/24 21:55
maniaque: 春節前做不完,還是要找A廠來議來做,懂嗎??? 01/24 21:56
maniaque: 畢竟你們原簽沒有寫"春節前修好"的要件 01/24 21:57
maniaque: 你們就算在春節後修好,也還是可以在"最短時間"修好 01/24 21:57
maniaque: 自己的簽,後簽打臉前簽,很痛的....懂嗎?? 01/24 21:58
maniaque: 你家主管也很頭大啦,因為原PO"腦袋不會轉" 01/24 21:59
maniaque: 綜合評估,輕重緩急,利弊得失,相關分析能力"付之闕如" 01/24 21:59
maniaque: 也就是說...原PO看起來無法獨立運作,只能照上面交代做事 01/24 22:00
maniaque: 總之,自己多加油吧.....公職之路還很漫長的... 01/24 22:01
Alphaz: 主管說趕快簽出來 然後又說硬撐著應該還可以用.... 01/24 22:10
aling366: 我也覺得主管說的很危險 ,要小心 01/24 22:17
liaomy: 東西如果真的壞了 而且影想很大 如果沒有特別簽約 01/24 23:20
liaomy: 恐怕也只能用22-1-3 你可以預見他會壞嗎? 01/24 23:21
liaomy: 假設辦公大樓主配電盤壞了 全區電力中斷 你要怎麼辦?? 01/24 23:22
liaomy: 法條擺那理,也可以用,但情形就要說明清楚,讓人家覺的 01/24 23:24
liaomy: 不讓妳用限制性招標會很嚴重,這就是寫公文的重要 01/24 23:25
liaomy: 能比價還是優先比價.... 01/24 23:25
dovepacket: 先議吧,至於能不能做在於廠商,但該簽辦的程序還是 01/25 03:15
dovepacket: 不能省 01/25 03:15
dovepacket: 畢竟不是你跟廠商的口頭議價,難怪主計會怕怕的 01/25 03:22
segio: 只能說簽銷案不是隨便簽的.若審計查到會寫一堆缺失甚至處分 01/26 09:51
airlow: 我覺得問題在,你先簽了可能有危險,事後卻又要消掉,那萬 01/26 09:59
airlow: 一真的發生危險,你這算明知有危險還故意不處理喔,光想就 01/26 09:59
airlow: 覺得要被關很久 01/26 09:59
chungrew: 小心被抓去關 01/26 14:19
maniaque: 原PO大概不知道甚麼叫做 "廢弛職務釀成災害罪"吧 01/26 20:27
maniaque: 講難聽一點,若今天因為口頭講說廢前簽,之後出事 01/26 20:28
maniaque: 原PO第一個就準備挨槍 01/26 2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