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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正額錄取人員因服兵役,進修碩士、博士,或疾病、懷孕、生 產、父母病危、子女重症、養育 3足歲以下子女或其他不可歸 責事由,致無法立即接受分配訓練者,得於榜示後完成分配訓 練作業前,檢具證明文件向保訓會申請保留受訓資格(申請書 如附表5),逾期不予受理。 教育訓練期間因分娩.流產.重大傷病或其他不可歸則是由至無法繼續訓練者... 申請停止訓練 我想請問那受訓期間懷孕能不能申請停止訓練保留受訓資格 條文好像只提到得於榜示後完成分配訓練作業前懷孕才可以 受訓沒提到不知可不可以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7.226.10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Servan/M.1456374360.A.4CF.html
Gcall: 可以問隊職官能不能延訓,105年特再來.. 02/27 00:04
Gcall: 保訓會發的小本子應該都會註明~ 02/27 0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