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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版上的前輩大家好 小妹任職於小小公所 近日接到民眾於公務信箱表示其持有之土地有本所之公有建物,而影響其貸款 公有建物有取得使用執照以及辦理建物所有權登記 但因年代久遠,無法得知當初是否有口頭承諾或是書面資料,表示私人土地願意提供興建 公有建物 查詢航照圖之後,發現公有建物僅佔該筆土地之一小部分 1.想要詢問各位前輩是否要先行鑑界? 確定公有建物是否占用私人土地,再編列預算購 買土地,但因為該筆土地為多人所共有,如鑑界結果確實有佔用的話,是要由鄉公所主 動向該筆土地的共有人協商,還是可以由提出問題的民眾先行協商呢? 2.如果鑑界的結果為公有建物有部分興建在該筆土地上,但佔用的部分已經是既成道路, 請問這樣以來,要如何處理呢? 還望版上的前輩指點迷津 不知道要如何是好的小承辦員 感謝大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5.231.216.5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Servan/M.1459266250.A.6AF.html
flyidiot: 徵收? 03/30 18:39
windfin: 徵收之前要先協議價購好嗎 而且要徵收不是那麼簡單的 04/01 00:07
wfly: 應該是函請地政事務所辦理現況測量,才知道占用面積 04/01 07: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