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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服務某公家機關 常常有一般民眾出入 又因為我的單位很大很大 有兩三個死角區域 那地方偶爾有人放置私人物品 (常常是學生社團營隊的東西,偶會放置行李箱、背包等) 有些會留下聯絡資料 但是公告限期限也沒人收 有些則是也沒留任何資料 公告後說要丟掉也沒人收 請問遇到這樣的情況 該怎麼辦才不會有爭議 又算合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6.135.23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Servan/M.1464955927.A.24C.html ※ 編輯: Emacs (36.226.135.239), 06/03/2016 20:20:30
XZXie: 就丟掉啊 欠他的嗎 06/03 20:23
BlackCoal: 送派出所? 06/03 20:29
petts: 放在路邊的東西就是垃圾啊,請清潔隊處理。 06/03 20:30
xxxHHHxxx: 最安全的做法是送派出所 06/03 23:45
sichi: 看到就立刻送派出所 或是有資料的丟回去 但不是丟回本人 06/03 23:54
sichi: 那樣不就是幫忙搬運了嗎 學生那種直接叫教官當天來拿 06/03 23:54
sichi: 沒資料的就送警察局說是失物 且最好是管轄裡較遠的警局 06/03 23:55
sichi: 如果有人來問 就說我們本來就不負責保管 你們自己亂丟怪 06/03 23:56
sichi: 誰 去警局拿啊 要怎樣證明是你們的不干我們的事 06/03 23:56
ABCmart: 訂一下遺失物處理作業規定啊~ 06/04 00:14
pcj: 這年代,好人不能當 06/04 14:13
ssarc: 丟掉,機關場合不提供放置民眾私人物品,視為垃圾清理,請 06/04 21:45
ssarc: 清潔阿姨當垃圾回收 06/04 21:45
li11223344: 撿到遺失物品當然送警局啊 06/05 02:56
kuroobi: 撿到派出所去結果沒人認領還是會發還給你啊...... 06/05 22:41
xiun0723: 無因管理似乎可以收取報酬 06/06 10:49
xiun0723: 送警方的跟警方表示一律要求報酬 06/06 1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