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wands: 請先釐清借貸跟入股的差別 06/21 21:41
所以第一個方是行不通囉?(說實話我真的不太懂>_<)
那第二個方式呢?
※ 編輯: k19go (118.170.112.173), 06/21/2016 21:44:10
推 mrfreud: 公務員可以借錢給人 當然就可以收取本金加計法定利息 06/21 22:04
→ mrfreud: 但如果放貸成業 就不行 06/21 22:04
那有放貸成業的認定嗎?
另外如果我用家人名義出資 這樣是否妥當?
※ 編輯: k19go (118.170.112.173), 06/21/2016 22:09:24
推 mrfreud: 個人認為應該是要不要抓的問題 如果有證據證明實際出資者 06/21 22:10
推 mrfreud: 雖然沒人在報 但利息收入是要繳稅的 所以靠借貸賺錢有沒 06/21 22:14
→ mrfreud: 有成業 還是要看具體案例 三不五時就一筆利息收入就為業 06/21 22:15
→ mrfreud: 我們人事處就給一個大方向 只要不是變成為業收入 基本上 06/21 22:16
→ mrfreud: 就沒問題 06/21 22:17
→ a9301040: 用他人名義,有實證被檢舉就一樣GG,但實證通常是窩裡反 06/21 23:37
→ a9301040: 放貸給一個人很難說是成業,多一點人才有機會 06/21 23:43
推 foone: 合夥就是要負連帶無限清償責任,你只出資對方肯嗎? 06/23 17:35